梁治平,男,1959年生于孝感市。我國著名法學家,被譽為“法律文化論的開創者”。
人物經歷
1959年,生于湖北孝感。
1975年7月-1978年9月,工人。
1978年9月-1982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本科。
1982年9月-1985年7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外國法制史專業研究生。
1984年,加入“文化:中國與世界”叢書編委會,該編委會由甘陽任主編,蘇國勛、劉小楓任副主編,成員還包括有王煒、王炎、趙越勝、周國平、陳嘉映、陳平原、徐友漁、陳來等。
1985年7月-1993年6月,執教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
1986年-1988年,為《讀書》雜志撰寫專欄文章。
1988年9月-1989年1月,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紐約),訪問學者。
1989年2月-1989年4月,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92年9月12-14日,赴哈佛大學東亞系作研討會報告“文化中國:詮釋與溝通”(Culture China: Interpretation and 傳播學)。
1993年6月-1998年9月,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專職研究,并任該所研究員至今。
1995年12月,赴香港大學法學院和香港中文大學行政法學系中國法課題組訪問并講演。
1995年-1998年,創辦并主持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任該中心主任至今;在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族學研究所等機構輪流組織學術研討會、國際學術會議(清華大學)、系列講演(政法大學)。
1996年,《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中國政法大學版,1996。
1996年2月,赴澳門作大會報告“走向法律全球村?非西方文化背景下的西方法”(Towards a Legal Global Village? Western Law in Non Western Cultural Contexts)。
1996年10月9-11日,赴日本東京、平安京作大會報告“第4次神戶講座暨第1屆亞洲法理學研討會:變化世界中的法律:亞洲的抉擇”(The Fourth Kobe Lecture being The First Asia Symposium in Jurisprudence:“Law in Changing World: Asian Alternatives”);13日,赴九州大學法學部講演。
1996年-2002年,與賀衛方主編“憲政譯叢”,11種,北京三聯版。詳見下文“作品提要”。
1996年開始,主編“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文叢”,已出10余種,中國政法大學版。詳見下文“作品提要”。
1997年,《梁治平自選集》,廣西師范大學版,1997。
《法律解釋問題》(編),法律版,1997。
《超驗正義:憲政的宗教之維》(校),北京三聯版,1997。
1997年11月13日,赴葡萄牙里斯本獨立大學(Universidade Autonoma de Lisboa)作講演會報告“中國法律發展趨勢”(Trends of evolution of Law i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5日,赴西班牙巴塞羅那獨立大學(Universitat Autonoma de Barcelona)作同一主題的講演會報告。
1997年-1998年,編“法律文化研究中心通訊” (《法學》雜志);為《南方周末》報撰寫專欄文章。
1998年,《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合編),法律版,1998。
《書齋與社會之間》,法律版,1998;第二版,2002。
1998年4月,法國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EHESS),訪問教授。8日,14日,25日,在該院中國中心講演。
1998年6月14-17日,赴北京作研討會報告“儒學論人性與人類尊嚴”(Confucianism on Human Nature and Human Dignity)。
1998年7月10日,赴意大利Salerno-Ravello作大會報告“法的概念與人權:東西方比較”(Concept of Law and Human Rights:Comparison Between East and West)。
1998年9月-1999年6月,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紐約),訪問學者。1998年10月1日,在該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與張偉仁教授對話并撰文“中國法律傳統與法律文化:與張偉仁教授對話”[Conversation on China's Legal Tradition and Legal Culture (with Professor Chang Weijen)]。
1999年3月-10月,赴美數所高校巡回講學。3月23日,赴哥倫比亞大學(紐約)法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講演;3月27-28日,赴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作大會報告“當代中國法律發展”(Conference on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Development);4月13日,再赴哥倫比亞大學(紐約)法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講演;4月30日,赴哥倫比亞大學(紐約)國際關系學院作研討會報告“當代中國憲政主義研討會”(Symposium on the Constitu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5月10日,赴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洛杉璣校區中國研究中心講演;8月8-22日,赴加利福尼亞州Santa Cruz,受邀參加“技術與人類發展研討會”(Workshop on Technology and Human Development);9月21日赴耶魯大學法學院作課堂講演“中國法”(Chinese Law);10月18日,赴紐約大學法學院作大會報告“中國法律與發展50年”(Timothy A.Gelatt Dialogue on Law and Development in Asia:“50 Years of Law and Development in China”)。
1999年10月-2000年7月,高等研究院社會科學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研究員。1999年10月21日,在該部作“午餐講演會”;1999年11月16日,在普林斯頓大學政治學院(Woodrew Wilson School)作課堂講演“中國政治”(Chinese Politics)。1999年12月1日,在高等研究院社會科學部的人權研討會上作主題報告;2000年2月24日,赴美國華盛頓大學(美國,西雅圖)東亞系講演;2000年3月27日,赴哥倫比亞大學(紐約)法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講演;2000年4月12日,在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研究系講演;2000年4月20日,赴Rowan大學(新澤西州)法律系講演;2000年5月22日,赴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作會議報告“中國憲政的本土根源”(The Indigenous Roots of Chinese Constitutionalism)。
2000年9月-2001年6月,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0年10月26-28日,赴佛羅倫薩作大會報告“法典:世紀末的反思”(Codes: A Reflection at the End of the Millennium);2000年10月30日,赴紐約大學法學院,受邀出席“中國法的現代化”(The Modernization of Law in China)研討會;2000年11月9日,在哈佛大學法學院作課堂講演“法律在中國社會中的作用”(Role of Law in Chinese Society)。2001年3月1日,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講演(Ritholz講座)。
2002年2月-5月,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2002年4月1-4日,赴香港城市大學作論文報告“社會網絡與市民社會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Networks and Civil Society)。
2002年5月13日,赴香港大學東亞研究中心暨香港大學法學院作學術報告“一港兩制:新界的土地、人民與法律”。
2002年5月18-19日,赴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應邀評議“羅納德·德沃金教授法律哲學研討會”。
2002年7月,與吳敬璉、江平等成立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任該所所長至今。
2002年-2003年,赴美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為制訂《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而召開的多次政府間專家會議。
2003年11月28-30日,在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主持“國家、市場、社會:當代中國的法律與發展”學術研討會。
2004年至今,《洪范評論》(雜志執行主編),中國政法大學版,詳見下文“著、編、譯”。
2005年10-11月,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訪問學者。
2006年7月22日,赴北京作為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合聚講壇”第二講主講嘉賓發表講演。
2021年,任浙江大學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書院、光華法學院雙聘全職兼任教授。
人物成就
過去十數年間曾在海內外參與過各種學術活動,包括赴多家學術機構(如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哈佛大學、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社會科學部、法國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九州大學)訪學;出任多家學術機構(如國學研究所、北京大學人類學與民俗學研究中心、天則經濟研究所、中國政法大學)的特聘研究人員;主持“憲政譯叢”(1996-2002)、“法律文化研究文叢”(1996年--)、《洪范評論》雜志(2004年至2015年);擔任多種學術刊物和叢書(如“文化:中國與世界”系列叢書、“外國法學名著譯叢”、“民國法律叢書”、“美國法律文庫”、“中國學術”)的編委。
現任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正在從事和參與的學術研究包括中國當代法治研究,法律多元主義,《中國文化》和《世界漢學》的編輯(中國文化研究所),“西部人文資源數據庫”項目(中國文化研究所)。
獲得榮譽
外部鏈接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