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明良,字虞廷,號省齋,漳州海澄虎渡人。生于清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九月二十六日巳時,卒于乾隆七年(1742年)十一月十六日子時,享年61歲。蘇明良一位細心勤政、在“理番”事務中富于舉措的臺灣總兵。
人物經歷
先祖幼倜儻警敏,狀貌雄偉,習書史過目成誦。其父蘇侃任湖廣洞庭水師副將時,經常帶他出外巡視。故長而嫻弓馬,熟將略,喜讀衛公書。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出生。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隨父歸鄉。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任漳浦守備。
康熙六十年(1721年),隨南澳總兵藍廷珍、提督施世驃克復臺灣有功,升右營游擊。
雍正元年(1723年),任泉州城守營參將。第二年,轉任浙江省提標中軍參將。
雍正三年(1725年),經浙江提督楊長春滿保、巡撫黃國材保舉,于六月初八日,在箭亭晉見雍正帝。
雍正五年(1727年),任廣東碣石鎮總兵官。上任伊始,他就發現沿海一帶吸食鴉片成風。他立即奏報皇上,條陳利害關系。此事,比林則徐禁煙還早一百多年。他是中國禁毒史上,第一個提出禁毒的人。
雍正十一年(1733年),任臺灣總兵官。那時候臺灣還很荒蕪,人煙稀少,地域遼闊,海盜十分猖。雍正帝特地授予他總兵官印。
雍正十三年(1735年),任福建省陸路提督。官至一品,顯赫一時。
乾隆七年(1742年),諭調蘇明良為廣東省提督。蘇明良未及就任,于十一月十六日子時,病逝,享年61歲。
征引書目
《海澄縣志》 (乾隆版) 《漳浦縣志》 (光緒版) 《漳州府志》 (光緒版)
《泉州府志》 (光緒版) 《臺灣府志》 (光緒版) 《蘇明良墓志銘》
《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 (1986年版第13冊至40冊)
(蘇登科2005年3月3日稿)
禁毒第一人
雍正五年(1727年),任廣東碣石總兵官。上任伊始,蘇明良就收到雍正帝給他的五個奏匣,并口傳旨意:“以后應奏的事,總督近呢交與總督代奏,巡撫近呢交與巡撫代奏,若有機密要緊的事,再差家人來奏。”(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3冊727頁)
第一次上奏,蘇明良就大膽地談到鴉片問題,提出“嚴禁販賣鴉片,以拯民生,以息盜源”,還詳細描述了鴉片制作和吸食過程,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嚴重后果。
在奏折里,他說:“鴉片一項產自外洋,近來閩廣洋商以藥材為名,與販獲利,惟閩省廈門、臺灣最盛。因而一種無賴闖棍,勾引良家子弟以此射利,用小銅鍋將鴉片炮制成膏,然后將煙絲入內拌均,亮干為煙。又截竹為筒,內貯棕絲以便呼吸,乃私設館舍,聚集數人成群結黨,相依枕席,循環遞吸。夜聚曉散,夜夜如是,從無間斷。初吸之時,暈迷似醉,身體頗健,淫蕩非為,更難枚舉,是以少年子弟易墜其術中。至年深日久,血枯肉脫,縱自知鴉片所害,急欲止之,則百病叢生,或腹痛而直腸脫垂,或頭暈而迷亂,或咳嗽而嘔吐,一吸此煙,則諸病立愈,精神百倍,則茍延一息,然死期日迫。但吃此煙,必列肴饌、果品,相兼而食,不致速害,及至家業蕩盡,稱貸無門,即相率為盜,是廈門市、臺灣盜賊之盛者,皆由于鴉片之根源,是鴉片之貽害地方,匪鮮淺矣!然地方官雖有禁止,不過代兵役開需索之端。以臣愚見,欲除此害,必絕其源。伏乞皇上敕部通行閩粵督撫:嚴禁洋商,嗣后如有與販鴉片及私開鴉片館者,或被拿獲,或被首告,即將洋商、船戶、鋪家、地保、鄰佑人等,概行從重治罪,并嚴加處分漫無覺察之地方官。庶民命拯,而盜源息矣。”(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13冊847頁)
正是由于蘇明良發現這種吸食“鴉片煙”的惡習迅速蔓延,出于整頓風俗酗,雍正帝當即批示曰:“此奏應行者,該部議行。”因此,在第二年春天向全國頒布了第一道查禁販賣“鴉片煙”的條例。這也充分說明了蘇明良,是個正直、有膽識的人。正是這種高貴品質,才贏得了雍正帝的賞識。他是中國禁毒史上,第一個提出禁毒的人。他還三次獲得雍正帝親筆手書“福”字聯。
臺灣總兵官
臺灣鎮,又稱福建臺灣鎮,初設于康熙帝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為清代臺灣最高軍事單位,其內主官則是臺灣鎮總兵。臺灣總兵是外海總兵中最要缺,兼轄陸海軍務。原是特旨揀選,后由閩浙總督決定人選,奏請皇帝派任。原先臺灣總兵并非掛印之缺,雍正十一年(1733年),福建省總督郝玉麟于臺灣善后事宜等事案內,題請臺灣鎮照西陲邊疆之例,才改為掛印總兵官,使其加重權責,可以行使審判刑事,徑奏權或便宜行事,也因此位高權重。而據劉良璧編纂[zuǎn]的《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載,首任臺灣鎮掛印總兵官正是蘇明良。
從1986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輯的《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蘇明良寫給雍正帝的54篇奏折中,我們隱約看到了一位細心勤政、在“理番”事務中富于舉措的臺灣總兵的身影。
現在,在嶺頭社祖厝正堂橫梁懸掛的“福”字匾,就是雍正帝于雍正七年三月初二日欽賜蘇明良。在“福”字匾左右,還有“奉旨葬親”牌坊。這一“奉旨葬親”講的是,蘇明良在雍正十年向皇帝請假三月回鄉安葬父親。也正是這次回鄉葬親沒幾天,雍正帝又旨令他立即接任臺灣總兵官。
在《奏報到臺日期及地方寧謐雨水米價情形折》里,蘇明良就詳細地談了到臺經過。
他說:“臣于上年(指雍正十年)拾月貳拾日到閩,因思臺灣南北二路甫經蕩平,善后之策益切緊要。是以臣于拾壹月初壹日安葬臣父明白,隨即趨赴福州府,與督臣郝玉麟面商善后機宜。旋即復回臣家安頓臣母,于拾貳月初叁日前往廈門市配啟渡海。緣隆冬北風盛發,難以戧駛,延至雍正拾壹年正月初壹日抵臺,初貳日接印視事。所有善后撫綏一切事宜,經臣節次舉行,并呈請撫提臣酌議。”(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3冊891頁)
蘇明良在臺灣當總兵,只有兩年半時間,卻寫了三十多篇奏折,史料相當豐富、翔實,小到一擔米賣多少錢,都寫得一清二楚。看他的奏折就知道,總兵不好當。不僅要帶兵巡視海疆,維護社會治安,還要時時注意天氣變化,收成如何。
在《蘇明良奏報地方寧靜并收成米價情形折》里,他說:“臣詢之農民,咸稱美惡相兼,計有七分有余收成。現在(指雍正十一年)府治民間日用粗米,倉斗每石價銀八錢六分至九錢五分不等,其鳳諸彰叁縣地方米價,倉斗每石價銀七錢至七錢七八分不等。”(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5冊618頁)
又在《蘇明良奏報地方晚稻收成分數及米價等情折》里,說:“竊照臺灣,自本年(指雍正十二年)入春以來,風雨調和二麥豐收,以及地方寧靜米價情形,經臣于肆月內具折奏報在案。茲晚稻陸續俱已登場,臣細加查詢,其臺、鳳、諸叁縣,好歹相兼,各有捌分收成。惟彰化縣所屬之馬芝遴起,以至東螺西螺止沿海一帶地方,緣捌月貳拾玖日風雨大作,連綿日夜,禾苗多被損傷,只有伍分陸分收成。而東螺西螺二保,遭風尤為特甚,僅有貳分收成。但馬芝遴等處,雖屬歉收,然各處地方俱皆豐稔[rěn],是惟米價不至騰貴。現在府治民間日用粗米,倉頭每壹石只賣銀捌錢陸柒分,以至玖錢不等。其鳳、諸、彰叁縣,米價因省車運之費,更屬平賤,每石只賣銀柒錢壹貳分,以至柒錢柒捌分不等。”(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7冊419頁)
在《蘇明良奏報地方寧靜早稻豐收及糧價并行店失火情形折》里,蘇明良還談到一次行店失火和參與救護的情形。那次火災毀壞312間房子,火勢之大可想而知。
雍正十一年“陸月初捌日夜,大雨滂沱連綿叁日夜。各處田疇,俱皆沾足。農民乘時栽插,莫不歡呼稱慶。現在,府治米價新米倉斗每壹擔只賣銀捌錢,舊米每壹擔只賣銀玖錢。萬姓樂業地方寧凈。惟是伍月拾玖日夜子時,不意府治西定坊陳寶蠟燭店內失火。臣聞報,登即帶領弁兵前往救護,緣東南風乘發火勢猛烈,兼之彼地人煙輳[còu]集,行店比連,難以護滅,臣即令弁兵拆卸房屋,截斷火路,至丑時方息。計焚燒行店,并拆卸房屋,總共叁百壹拾貳間。幸是夜月色光輝,并無損失人口。”(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4冊818頁)
在《蘇明良奏報巡查地方回署日期及風雨調和二麥豐稔情形折》里,還談到輕騎減從,前往地方巡查,并受到“各社番黎老幼,悉皆歡迎道左”。
“臣于本年(指雍正十三年)正月貳拾肆日,輕騎減從,自備裹糧,前往北路上淡水一帶地方巡查。自入春以來,風雨調和,二麥豐稔,民番樂業,地方寧靜。所有新設各營汛,臣逐一確勘,俱各妥協其兵丁技藝。臣沿途操演,分別賞罰,以示勸懲。至于各社番黎老幼,悉皆歡迎道左。臣宣布皇上圣德,加意撫綏,賞給煙布、銀牌等物,不敢絲毫擾累。各社番黎莫不懷圣德,而畏天威,甚屬帖服。更有上淡水所屬之大甲東等柒社番黎,仰沐圣化,咸知摩義,革薄從忠,僉[qiān]呈情愿捐谷叁百壹拾石,積貯社倉,以防旱潦。臣見其急公情殷,面加獎勵。”(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7冊783頁)
在《蘇明良奏報沙里與土著人等歸化折》里,也談到高山族的歸化問題。
“茲幸沙里與社生番席由敏等男婦,計壹百玖拾玖名口,相率向風,愿歸赤子,年貢鹿皮拾領,折餉貳兩肆錢,照民交商供役聽令。雖云寥寥幾番,不足以供齒數,然既喁喁向化,亦可以驗時盛平之景象耶。臣隨即委員前往該社,宣布圣德加意,撫恤賞給鹽糖煙布等物,以慰歸誠番黎。”(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6冊334頁)
對臺灣高山族的安撫,雍正明確諭示,對表示順從前來歸化的,務必“施恩布教,令其心悅誠服”。如果說,康熙在統一祖國問題上寫下了值得稱頌的一筆,那么,雍正的治臺措施,更有益于臺灣的穩定與發展。
在臺灣史研究中,有關高山族與大陸之間的交往互動關系,一直沒有引起應有的關注。事實上,清代雍正、乾隆,臺灣高山族先后三次赴大陸賀壽朝覲,其緣由、背景雖然不同,但均屬清季臺灣“理番”事務中的重要事件。
在《蘇明良奏報派員護送鳳山等縣各社番黎赴省慶賀圣壽折》里,就第一次提到臺灣高山族與大陸之間的交往互動情況,以及細致安排人員“沿途照料,護送赴省”。
“恭逢圣壽昌期(指雍正十二年十月),懇請準赴會城,敬效高呼同慶事。據臺灣、鳳山、諸羅、彰化四縣各社番黎慶福等,環繞臣署,俱皆倍切踴躍歡欣,爭趨赴省頂祝。臣見其情詞懇切,出于篤摯,未便阻其愛戴之誠悃[kǔn]。隨會同福建分巡臺灣兵備道臣張嗣昌,遴選通曉漢話土目番黎貳拾貳名,通事伍名,派撥文武弁員沿途照料,護送赴省。”(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7冊79頁)
清朝皇帝的萬壽節慶,通常舉國慶賀,邦國藩屬亦派使朝賀獻禮。而高山族提出赴大陸賀壽則前所未有。臺灣高山族慶福一行,“赴省慶賀萬壽”這一事件,無論源自高山族“向心歸化”之愿望,還是地方官員弘揚皇恩之舉措,它開啟了清代臺灣高山族通過官方渠道赴大陸參訪的先聲,這不僅在清廷的臺灣“理番”實踐中屬別出心裁之舉,而且對乾隆時期高山族兩次赴大陸賀壽朝覲也提供了前朝之鑒。
還有一件小事可以看出臺灣高山族的樸實和蘇明良細心勤政的表現。
在《蘇明良奏報蓬山社番婦拾遺不昧折》里,蘇明良提到“本年(指雍正十三年)貳月貳拾陸日,有蓬山社番婦茅勞女番子,于是日黎明時候,因夜得雨喜歡往園巡看黍苗,至大路旁拾獲花布包壹個,內包裹烏布長褂壹件、白布衫壹件、厘戥[děng]壹把、眼鏡壹個、家信壹封,重貳拾兩。番婦母子將包裹開看,知系財物不敢隱瞞,交明通事李榮繳官查明給還失主。當官交還失主林鳳領回,林鳳取出銀一半酬謝,番氏母子堅辭不受理。緣由轉報到臣,臣隨發給花紅銀牌等物,前往獎賞,以示鼓勵。”(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8冊167頁)
雍正帝不僅看了奏折,還朱批曰:“實在極好之事”。
雍正有一個愛好:搜集把玩鼻煙壺。當時鼻煙壺在社會上流傳極少,在宮中地位非同一般,只有極少大臣能得到專享。其中,蘇明良就曾得到雍正帝親自賞賜的一只精美鼻煙壺,以及平安丸、御制扇墜、熏貂冠、貂皮褂、玻璃爐、火鐮包等物。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雍正帝突然病逝。從福州將軍阿爾賽六月二十日寫的奏折可以看出,蘇明良當時正在臺灣辦理移交手續,準備去泉州市接任陸路提督。(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第28冊633頁)
從雍正十三年(1735年)至乾隆七年(1742年),蘇明良任福建省陸路提督八年。官居一品,顯赫一時。但他還是樸素待人,潔已奉公。
乾隆七年十月二十一日,諭調蘇明良為廣東提督(見《清高宗乾隆實錄》卷177)。蘇明良未及就任,于十一月十六日子時,病逝于泉州提督官署,享年61歲。潔已奉公。捐祖廟、助宗親、賑貧民。哨練謹嚴,兵民安堵八載,卒于官。封三代,誥[gào]授榮祿大夫。賜葬于清源山支脈朋山嶺南麓,今泉州市豐澤區北峰鎮上村群山自然村后山坡,坐北朝南。
家族成員
妻子
子女
皆出孫夫人
孫輩
參考資料 >
世界禁毒立法第一人蘇明良從漳州走出.搜狐網.202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