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Ethica in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是荷蘭哲學家巴魯赫·斯賓諾莎創作的哲學著作,首次出版于1677年。《倫理學》全名為《用幾何學方法作論證的倫理學》,該書用幾何學的方法寫成,認為只有憑理性的能力獲得的知識才是最可靠的知識,人有天賦的知識能力,世界是可以認識的。《倫理學》從本體論、認識論開始,最后得出《倫理學》的最高概念自由,為人的幸福指明了道路。可以說,自由是斯賓諾莎哲學的核心和最終歸宿。
作品簡介
《倫理學》是斯賓諾莎哲學體系的集大成之作,采用了幾何學的論證方法,通過定義、公理、命題、推論和附釋的形式,構建了一個嚴密的哲學體系。書中共分為五部分,分別論述了上帝、心靈、情感、人的奴役以及人的自由等主題。
第1卷《論神》中作者闡述了唯物主義一元論的世界觀。他指出,神或自然是唯一的實體,思維和廣延是它的兩個屬性,一切物理現象和精神現象都是表現實體屬性的樣式。
第2卷《論心靈的性質和起源》主要闡明唯理論的認識論。他把知識分為3種:第1種是由感覺和記憶得來的,稱之為意見或想象;第2種是由推理得來的,稱之為理性;第3種是直觀知識。他認為第1種知識是錯誤的原因,第2和第3種知識則必然是真的。特別是第3種知識,在巴魯赫·斯賓諾莎看來,是以神的觀念為直接原因的,可以使人的心靈得到最高的滿足,使人達到最理想的境界。
第3卷《論情感的起源和性質》、第4卷《論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是他的哲學體系的心理學部分,與他的認識論、倫理學緊密相聯系。他把情感分為主動的和被動的,認為被動情感是與第1種知識聯系在一起的。人在被動情感支配下,就處在一種被奴役的狀態。第2種和第3種知識則可以克制被動情感,使人擺脫受奴役的狀態。
第5卷《論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比較集中地論述了他的哲學,特別是倫理學所要達到的目標及其途徑:通過理智克制情感對人的奴役而達到自由,進而達到對神的理智的愛。
《倫理學》的每一卷都首先為最主要的哲學范疇制定定義,把一些最根本的哲學觀點作為公理或公設提出來,然后根據它們對作為定理的比較具體的哲學觀點進行證明。有時把一些與定理相近的哲學觀點作為系定理提出來,更具體的哲學觀點則放在附釋里加以說明。
創作背景
巴魯赫·斯賓諾莎生活于17世紀歐洲最早的先進資本主義國家—荷蘭。作為荷蘭新興資產階級的哲學家他意識到,為建立穩定的資本主義制度,不僅需要壯大經濟、政治力量,也還需要有一種“適當的社會秩序”,包括拜中能為人們所遵循和向往的倫理規范和自由理想。他曾說過,“自由比任何事物都為珍貴”。于是他便奮力地著作《倫理學》,該書從理論下闡釋了自由概念,以適應社會的這種根本要求。
作品影響
斯賓諾莎在《倫理學》中對自由概念的闡釋,具有明顯的思想特征和優于同時代人的地方。首先,這一自由概念是以實體一元論和人性論為根據,十分突出理性的作用,并采用幾何學的論證方法全面地來加以說明的。它涉及到了自由的界說和涵義、自由實現的方式或途徑、自由的最高目標或境界等重要問題;包括了諸如“意志與理性是同一的”、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和遵循、在理智的指導下控制情感、至善即對神的理智的愛以及“自由人,亦即純依理性的指導而生活的人”等等命題和思想。這表明,巴魯赫·斯賓諾莎的自由概念是他把自己的本體論和認識論的觀點運用和貫徹于自由問題中的結果,因而也就是他把自由概念提高到了本體論和認識論的水平上。可以說,他乃是近代西方第一個按照理性主義方式賦予自由概念以理論形態的哲學家。
《倫理學》作為自由的頌歌而為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們所敬仰,作為“近代哲學的重點”而為19世紀德國大思想家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所尊重。
《倫理學》在西方哲學史上是一部影響比較大的著作。在斯賓諾莎生前,該書的手稿就已在追隨他的青年中傳閱過,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正式出版后,在不同程度上對G.W.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的哲學、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和德國古典哲學都產生過影響。
出版信息
《倫理學》1662~1675年用拉丁文撰寫,但在巴魯赫·斯賓諾莎生前未能出版。因為1670年他匿名出版的《神學政治論》受到有神論者和反民主勢力的猛烈攻擊,同時對他寫作《倫理學》散布流言蜚語,使他不得不放棄《倫理學》的原定出版計劃。該書于1677年在《遺著集》中正式問世,同時出版了荷蘭文譯本。1924年在海德堡出版了由格布哈特校勘的5卷《斯賓諾莎著作集》的拉丁文本,校勘者指出了拉丁文本和荷蘭文本不一致的地方。1958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了賀麟的中譯本。
作者簡介
巴魯赫·斯賓諾莎(1632—1677),17世紀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繼承和發展了勒內·笛卡爾的思想,把他的二元論改為一元論。他的基本哲學觀點是從自然界的客觀存在出發,提出整個自然界是一個實體,它是唯一的,永恒的。他認為,自然界的一切是必然的;意志自由的想法只能是想象和無知;對“必然性的認識就是自由”。他的這些觀點從根本上否定了神學目的論和超自然的上帝創造世界的宗教神學宇宙觀。他對近代唯物主義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巴魯赫·斯賓諾莎的主要著作有《神學政治學論》《倫理學》和《知性改進論》等。
主題和內容擴展
上帝或自然
斯賓諾莎在《倫理學》中提出了泛神論的觀點,即上帝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上帝(Deus sive Natura)。他反對了傳統的觀點,認為上帝存在于宇宙之外,上帝創造宇宙是有原因的,上帝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創造一個不同的宇宙。斯賓諾莎認為,上帝是構成宇宙的物質,上帝本身存在于宇宙之內,而不是以某種方式存在于宇宙之外;宇宙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必然性,而不是因為神學原因或意志。巴魯赫·斯賓諾莎的自然主義在當時是激進的,他認為在自然中沒有任何事情是無法解釋的,自然總是相同的,在她的效力和行動力上總是相同的;也就是說,自然的法則和規定,使一切事物發生和從一種形式變為另一種形式的方式,無論何時何地都是相同的。
現實的結構
斯賓諾莎認為上帝具有“屬性”,其中一個屬性是“延伸”,另一個屬性是“思想”,還有無限多的屬性。他將這些屬性中的每一個都視為其種類的無限,并且不可歸約為其他實體或任何其他實體。巴魯赫·斯賓諾莎關于現實的性質和結構的觀念是通過實體、屬性和模式來表達的。實體是不依賴于其他事物而自身存在、不是由其他事物產生而是永恒存在、不受其他事物限制或限制而是無限的現實。屬性被構想為一個有機系統,而不是被構想為一個簡單的分離的力量的總和。所有物體都是延伸的模式,所有思想都是思想的模式。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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