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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俊
來源:互聯網

駱?。ǎ?197),字孝遠,會稽烏傷(今浙江義烏)人,三國吳國名將駱統之父,東漢末年陳王劉寵的國相。

駱俊年輕時在會稽郡擔任小吏,因其才能和品德,被察舉為孝廉,并補任尚書郎,朝廷后來擢拜駱俊為陳相。當時,汝南葛陂盜賊并起,駱俊激勵吏民,保衛疆境,使得陳國在動蕩的時局中得以安寧。他還開倉放糧,賑濟貧民,用自己的俸祿和衣食接濟投奔而來的鄰郡百姓。建安二年(197年),袁術派人向駱俊討要糧食。駱俊厭惡袁術的僭越行為,拒絕其要求。袁術派張闿到陳國刺殺駱俊,在一次酒宴上,張闿殺死了駱俊。陳國的吏民聞此噩耗,哀號如喪父母。

簡介

駱俊(?—197),字孝遠,會稽郡烏傷縣(今義烏市)人。東漢后期的陳王國相。他勵精圖治,獎勵生產,濟養百姓,深受民眾愛戴,因拒絕借糧,而被袁術秘密派遣的殺手 張闿殺害。

駱統之父。有文武才干,少為郡吏,察孝廉,補尚書郎,拜陳相。值袁術僭號,兄弟忿爭,天下鼎沸,群賊并起,陳與比界,奸慝四布,俊厲威武,保疆境,賊不敢犯。養濟百姓,災害不生,歲獲豐。后術軍眾饑困,就俊求糧。俊疾惡術,初不應答。術怒,密使人殺俊。

生平事跡

相王同心 國泰民安

駱俊年輕時在會稽郡當小吏,太守見他精通經史,又懂軍事韜略,因此對他特別器重,隨時留心觀察,認為駱俊的人品才干,正是朝廷要求征拔秀才的最佳人選,于是按照慣例向皇上舉薦駱俊為“孝廉”。

駱俊奉召到了京都洛陽,起初擔任尚書郎,直接幫皇帝做事。待人接物,頗得一些皇親國戚喜愛。劉宏答應陳王的要求,命令駱使到陳國去做國相。國相是行政長官,級別相當于郡太守。駱俊到陳國,如魚得水。與陳王同心協力,首先抓好農業生產和社會治安。陳王很器重他,稱贊他是賢相。

陳國的屬地有今淮陽區、太康縣西華縣、鹿邑、拓城等地,那時屬河南省。陳王劉寵從小習武,尤善射箭,十發十中,均中靶心。中平元年(184),黃巾軍起義,所向披靡,郡縣官吏丟下城邑各自逃走。各地農民群起響應。劉寵家里藏有大批強弓利箭。他招收一批勇士把守陳國首府陳縣(即今淮陽),對城外各路口都亭嚴加防范。由于陳國沒有內應,亂不起來,所以社會秩序比其他郡縣安寧,許多經受戰爭禍害的鄰郡百姓,扶老攜幼,來到陳國躲避災難的一時竟有十幾萬人。

劉宏去世,董卓獨攬朝政。初平元年(190)正月,山東(山、華山以東,亦即函谷關、潼關以東的關東)州郡起兵董卓討伐戰,時稱“義兵”。一時間中原逐鹿,戰亂頻仍。劉寵聚兵把守國邑陳縣外圍陳國屬地陽夏(即今姒太康),使各路兵馬不敢乘機偷襲,陳國境內因而未受戰禍。

駱俊的國相職務主要是治民,他始終把民眾直接利益放在首位,從愛民為民的角度出發,在創導發展糧食生產的同時,大力獎勵生育。民間婦女分娩之后,不管生男生女,他都送上一份豐厚的食米與畜肉,給產婦調養身體,使之更好地養育嬰兒,并說明這是陳王的恩德。這使陳國百姓由衷地感謝駱俊。民間生了嬰兒,不論是男是女,一時都以“駱”字取名,充分體現了陳國民眾對駱俊的愛戴。駱俊治郡有方,使陳王劉寵在保衛陳國安全的軍事防御行動方面有了強有力的后盾。

接濟災民 居安思危

當時陳國境內沒有受到戰爭的破壞,社會安定,百姓對駱俊的政令樂于順從。官民相安,農民勤事生產,天公作美,糧食連年豐收。別的地方天災人禍接連不斷,只有陳國境內家家戶戶安居樂業,有吃有穿。鄰近的郡縣群雄割據,戰爭頻繁,導致民不聊生。駱俊居安思危,協同劉六做好防御,保障民眾的安全,這時的鄰郡,尤其是今河南省中部的汝南郡黃巾軍曾與鮑洪展開大戰過的葛陂湖周圍,都因與陳國相近,災民紛紛涌進陳國境內。駱俊對外來的饑民,像對待陳國的百姓一樣慷慨解囊,滿腔熱情。他下令打開公倉,將糧食拿出來分發接濟。致使數以萬計瀕于餓死的難民能夠活下來。駱俊還把自己的薪俸捐獻出來,縫置了大批衣服,施舍給受凍的災民御寒。

建安二年(197),軍閥袁術不顧眾人反對,在壽縣(今安徽壽縣)稱帝,國號“仲家”。他大事搜刮民間財物,建造宮殿,羅致嬪妃,沉溺酒色,窮奢極侈,致使民眾成批餓死。駱俊和劉寵知道后,加緊整修防御工事,嚴加防范。袁術派人到陳國向駱俊借糧。他知道陳國富饒,糧食豐足。可是駱俊吃的是劉漢朝廷的俸祿,做的是劉漢皇家的工作。袁術稱皇是以劉漢為仇敵的,妄圖消滅劉漢的政權。身為劉漢的臣子怎么可以拿劉漢的糧食資助劉漢的敵人來消滅劉漢,因此駱俊一口回絕了袁術使者借糧的要求。

良相遇害 舉國哀傷

袁術借不到糧食,惱羞成怒,派了之前因為殺了曹操父親曹嵩而投奔自己的 張闿,冒充受陳國救濟的災民代表,拿了酒肉來到駱俊的住所,謊稱感謝。他極力稱贊駱相救危扶困的恩德。他當面敬上一杯米酒,以示對駱相的謝意。駱俊心地善良,盛情難卻,接過酒杯一飲而盡。誰知酒中有毒,毒發,被刺客刺死。

陳國各地聽到國相被害的消息,舉國哀傷。袁術乘機連夜偷襲陳國,攻破陳縣,殺害陳勝劉寵,瘋狂搜索糧食,搶掠財物。陳縣百姓自此也淪為災民。

駱俊的妻子改嫁給后來擔任豫章知府華歆建安五年,駱俊兒子駱統8歲,在家人幫助下,回到會稽郡烏孝縣老家,后成為孫吳名將。

主要參考資料:

《后漢書集解》,中華書局點校本,中華書局1965年版

《三國志集解》,古籍出版社排印本,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

《[嘉慶]義烏縣志》,義烏地方志辦公室整理,1997年10月

重要爭議

保疆境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記載:駱統字公緒,會稽烏傷人也。父俊,官至陳相,為袁術所害。在此引用謝承所著后漢書記載的內容:俊字孝遠,有文武才干,少為郡吏,察孝廉,補尚書郎,擢拜陳相。值袁術僭號,兄弟忿爭,天下鼎沸,群賊并起,陳與比界,奸慝四布,俊厲威武,保疆境,賊不敢犯。養濟百姓,災害不生,歲獲豐稔。后術軍眾饑困,就俊求糧。俊疾惡術,初不應答。術怒,密使人殺俊。此處所敵之“賊”為袁術篡位引起陳國周遭紛亂之賊。

宋代李昉、李穆徐鉉等編著的《太平御覽》中,分別在248卷和477卷引虞預所著《會稽典錄》中記載的“駱俊,字孝遠,烏傷人。孝靈皇帝擢拜陳相。汝南葛陂盜賊并起,陳與接境,四面受敵。俊厲吏民為之保障”。這里,駱俊保衛陳國抵抗的是汝南葛陂盜賊。

在任時間

按上文所說《太平御覽》中引虞預所著《會稽典錄》中記載的“駱俊,字孝遠,烏傷人。孝靈皇帝擢拜陳相。汝南葛陂盜賊并起,陳與接境,四面受敵??柪裘駷橹U稀?,駱俊應自靈帝年間已任陳國的國相了;

《三國志 卷三十八 蜀書八 許麋孫簡伊秦傳第八》記載:董卓亂國時,陳國國相是許靖從兄許玚;

后又有《后漢書·袁術傳》記載,駱俊死于劉協建安二年(197年)“袁術僭號”之后,此時駱俊仍為陳國國相。

據此,駱俊應兩次任陳國國相。

親屬成員

妻妾

駱統母,姓名不詳,后改嫁華歆。(隸書記載駱統告別母親回故鄉后“事適母甚謹”,則駱統母親應該不是駱俊的嫡妻)。

子女

駱統的姐姐,駱氏。

駱統,是駱俊的兒子,也是三國時代孫吳的著名將領。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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