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之奇(1031年-1104年),字穎叔,號荊溪居士。祖籍常州宜興(今屬江蘇省無錫),后遷居于蘇州市。北宋大臣、文學家、詩人,是蔣堂的侄子,蔣之翰之弟。
嘉祐二年(1057年),他考 “春秋三傳科” 中進士,隨后歷任太常博士、監(jiān)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職。后因彈劾歐陽修與長媳吳春燕有曖昧行為,蔣之奇被貶監(jiān)道州酒稅。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他擔任知樞密院事,后出知杭州市,不久因疾歸鄉(xiāng)。崇寧三年(1104年)去世,死后被追贈魏國公,謚號文穆。
蔣之奇曾作《華嚴經解》,還編有《大悲菩薩傳》。著作方面有《尚書集解》《孟子解》《逸史》《荊溪前后集》等。在詩歌創(chuàng)作上《宋詩紀事》從《吳郡志》《清波雜志》等書中輯錄其詩15首,作品多為行役、倬嫣、登臨之作,筆調清逸秀麗,代表作有《即事》《游》《朝陽巖遂登西亭》等。
人物經歷
早期起伏
嘉祐二年(1057年),蔣之奇考 “春秋三傳科” 中進士,后又考中 “賢良方正科”,升為監(jiān)察御史。趙頊即位后,轉為殿中御史。但他曾聽信人言上書彈劾歐陽修與兒媳婦 “亂倫”,后被證實為誣告,因此貶官為監(jiān)道州酒稅。
興修水利
在王安石推行新法運動時,蔣之奇任福建省轉運判官。當時各地推行募役法混亂,他卻做得有條不紊。恰逢當年田歲歉收,逃荒者眾多,他招募逃荒之人在天長市、宿縣一帶興修水利,“用工致百萬,溉田九千頃,活民八萬四”,既賑濟了流民,又消弭了災患。此后,他歷任江西省、河北省、陜西省副使,又提升為江、淮、荊、浙發(fā)運副使。元豐六年(1083年),他開鑿龜山左面至洪澤河一段新河,減輕淮河水患,因其苦心經營,政績廣受傳頌,被皇帝升兩級,加直龍圖閣,升發(fā)運使。
平亂與治政
治理廣州市
元祐初年(1086年),蔣之奇晉升為天章閣待制,任譚州知府,后改任集賢殿修撰,知廣州。在廣州知府任內,岑深作亂,他譴將討伐,活捉岑深,恢復地方安定,后升為寶文閣待制。當時南海富饒但貪官污吏不少,他將在南海任職過且為百姓稱道的清官吳隱之、宋瑾、李勉、盧煥等人繪像,建 “十賢堂” 祭祀,以紀念清官并教育當?shù)毓賳T提倡廉正為民。
堅守氣節(jié)
在任河北省轉運使、瀛州知府時,遼使耶律迪死于出使宋國途中,沿路地方官卑躬屈節(jié)拜祭,唯有蔣之奇 “祭而不拜”,氣節(jié)凜然。后調入京為戶部侍郎,不久任熙州知府。在此期間,西夏人要求談判劃定疆界,蔣之奇洞察其心叵測,加強守備,使西夏人在他被調走之前一直不敢來犯。
起起落落
紹圣中,蔣之奇被召為中書舍人,改知開封府,進龍圖閣直學士,拜翰林學士兼侍讀。后因好友龍鄒浩因言事獲罪受株連被貶。宋徽宗建中年間,他恢復為翰林學士,拜同知樞密院,第二年升為樞密院正職,期間譴將討伐平定南方邊境之亂。崇寧元年(1102年)升為天和殿學士、杭州市知府,后又因棄河、湟事被革職。
身后追封
蔣之奇告老回鄉(xiāng)后去世,終年74歲。去世不久,皇帝又全部恢復了他的官職,并封他為魏國公,謚號 “文穆”。
人物評價
蔣之奇長于理財,治漕運,以干練著稱。當官為民,勤勤懇懇,做了不少有益人民的事。
文學成就
蔣之奇著有諸多作品,包括《尚書集解》14卷、《孟子解》6卷、《逸史》20卷、《廣州十賢贊》1卷、《芻言》50卷、《荊溪前后集》89卷等。其尤工篆書,作品具有蘇軾、黃庭堅筆意,傳世墨跡有《辱書帖》《北客帖》等。
在《兩宋名賢小集》中存有《三徑集》一卷,清光緒盛宣懷《春卿遺稿》中有輯本一卷。《咸淳毗陵志》卷一七、《宋史》卷三四三對蔣之奇有傳記載。蔣之奇的詩以《春卿遺稿》輯本為第一卷,同時將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兩宋名賢小集》本及新輯得散見各書之詩篇,合編為第二卷。
參考資料 >
通山縣令——蔣之奇.通山縣人民政府.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