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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隱之
來源:互聯網

吳隱之(?—414年),字處默,陽城(今山東鄄城縣)人,是曹魏侍中吳質的六世孫,號稱“晉代第一良吏”。

吳隱之是東晉時期的廉吏和名士,以善于清談、博涉文史和儒雅而聞名。他得到吏部尚書韓伯的賞識,并受到推薦出仕的機會,歷任散騎常侍和侍郎。在元興元年(402年),他被任命為龍驤將軍廣州市刺史,擔任平越中郎將一職。他特意經過名為“貪泉”的地方,飲水并賦詩以表明志向。在治理廣州期間,吳隱之力圖糾正貪污腐敗問題,以清廉而著名。義熙八年(412年),他被授予金紫光祿大夫的職位。十年后(413年),吳隱之去世,被追贈為左光祿大夫和散騎常侍。吳隱之以清廉著稱,被描述為“美姿容,有清操”。

人物生平

飽覽詩書

吳隱之家境貧寒,但志向遠大。他飽覽詩書,以儒雅顯于世。即使每天喝粥,也不受外來之財,母親去世時,他悲痛萬分,每天早晨都以淚洗面,行人皆為之動容。當時韓伯是他的鄰居,韓康伯之母常對康伯說:“你若是當了官,就應當推薦像他那樣的。”

入仕清廉

后來,韓康伯成了吏部尚書,便推薦吳隱之為輔國功曹。當時兄坦之為袁真功曹,袁真被桓溫打敗,坦之被俘即將殺頭。隱之拜見桓溫,請以身贖兄,溫認為隱之是難得的忠義之士,放坦之,奏拜隱之為奉朝請、尚書郎。女兒出嫁,謝石派人前來幫忙,但隱之賓客一個不請,嫁妝一件未置,但見丫環牽著狗到大街去賣。后調任晉陵縣太守,妻子仍負柴做飯,司馬曜很器重他,任為御史中丞、左衛將軍。后歷任中書侍郎、國子博士、太子右衛卒、領侍郎、右衛將軍等職。

隆安年間(397年-402年),朝廷想革除嶺南的弊端,任命隱之為龍驤將軍、廣州市刺史、假節領平越中郎將。赴任途中行至距廣州20里處的石門,遇一山泉,當地人皆說喝了此泉之水就會變得貪婪無比,故名“貪泉”。隱之對家人說:“如果壓根兒沒有貪污的欲望,就不會見錢眼開,說什么過了嶺南就喪失了廉潔,純屬一派胡言?!闭f著走到泉邊舀了就喝,并賦詩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擲擲千金,試使伯夷叔齊飲,終當不易心。”上任后,他廉潔奉公,清簡勤苦,始終不渝,所食不過是喜米、蔬菜和干魚,穿的是粗布衣衫,住處的帳帷擺設均交到庫房,有人說他故意擺樣子,隱之笑而不語,一如既往。部下送魚,每每剔去魚骨,隱之對這種媚上作風非常厭煩,總是喝斥懲罰后趕出帳外。經過他的懲貪官、禁賄賂,廣州市官風有所好轉。元興初,皇帝下詔,晉升他為前將軍,賜錢50萬,谷千斛[hú]。

吳隱之在廣州多年,離任返鄉時,小船上仍是初來時的簡單行裝。唯有妻子買的一斤土沉香,不是原來的物件,隱之認為來路不明,立即奪過來丟到水里。到家時,只有茅屋六間,籬笆圍院。宋武帝賜給他牛車,另為他蓋一座宅院,隱之堅決推辭掉了。后升任度支尚書、太常,隱之仍潔身自好,清儉不改,生活如平民。每得俸祿,留夠口糧,其余的都散發給別人。家人以紡線度日,妻子不沾一分俸祿。寒冬讀書,隱之常身披棉被御寒。

告老還鄉

義熙八年(412年),隱之告老還鄉,授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賜錢10萬,米300斛。九年(413年)卒。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

史籍記載

《晉書·良吏·吳隱之傳》:

家族成員

尤袤復厲清操,為鄱陽縣太守。延之弟及子為郡縣者,常以廉慎為門法,雖才學不逮隱之,而孝悌潔敬猶為不替。

軼事典故

賣狗嫁女

東晉時期的吳隱之,除了擔任廣州刺史時飲貪泉而不貪的軼事外,還有作為秘書時賣狗嫁女的軼事。在擔任秘書期間,吳隱之曾先后為桓溫、謝石等重要人物服務,擔任過奉朝請、尚書郎、主簿和中書侍郎等職務。在他擔任謝石主簿期間,女兒出嫁時,因家境貧寒,吳隱之不得不將家中的一只狗出售以籌集嫁妝。謝石了解到吳隱之的困境后,主動提供了婚禮所需的各種物品。

廣州貪泉

廣州面海環山,多有象牙、珍珠、海味和名貴藥材出產。但因為地處僻遠,瘟疫流行,在東晉時還屬蠻荒之地,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去那里做官。只有那些家里貧困而又想發橫財的人才肯去。到廣州做刺史,只要弄上一箱珍珠寶物,幾輩子享用不盡,以往的廣州刺史因此沒有一個不貪的。離廣州二十里一個叫石門的地方,有一口泉叫“貪泉”,據說不管誰喝了這泉水,都會變得貪得無厭。吳隱之不信這個邪,到廣州市后,他對親人說:“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越嶺喪清,吾知之矣。”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來到貪泉,掬水而飲,并賦詩為志:“古人云此水,一懷千金。試使伯夷叔齊飲,終當不易心”。意思是:人們都說喝了這泉水,就會貪財愛寶,假若讓伯夷叔齊那樣品行高潔的人喝了,我想終究不會改變那顆廉潔的本心。以后他在廣州,果然始終保持著廉潔的操守,粗茶淡飯,衣物器具也十分簡樸。調離廣州時,他妻子偷偷帶了一斤中藥材沉香木,吳隱之發現了,十分生氣,把它丟到水里去了。吳隱之“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嶺南習俗也就日趨淳樸。為了表彰他“革奢務嗇,南域改觀”的操行和政績,元興元年(公元402年),吳隱之被升遷為前將軍,并得到賜錢五十萬、谷千斛的獎賞。吳隱之的事跡被后來到嶺南任職者引為典范代代流傳。唐王勃《滕王閣序》有“酌貪泉而覺爽,處涸轍以猶歡”;宋古成之《貪泉》有“一酌不能惑,千年依舊清”;明尹風岐《送兄廣東參政應奎》有“珍重平生清節在,不妨引滿酌貪泉”。今貪泉已湮沒,在廣州市白云區、佛山市南海區均有紀念遺址。

參考資料 >

吳隱之:飲“貪泉”水而廉心不改.甘肅紀檢監察網.2024-08-31

“晉代第一良吏”吳隱之.鳳凰臺.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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