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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流行音樂家協會
來源:互聯網

中國音樂家協會(簡稱中國音協)成立于1949年7月,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全國各民族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音樂界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力量。中國音樂家協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貫徹執行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和創作導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面向基層,服務群眾,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積極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基本職能,組織開展學習培訓、深入生活、采風創作、評獎辦節、成果展示、理論研討、出版宣傳、文藝志愿服務、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各項工作,致力于我國音樂事業的繁榮發展,努力成為廣大音樂工作者的溫馨之家。 

內設機構

中國流行音樂家協會設有辦公室、組織聯絡部、對外聯絡部、會員工作部、社會音樂部等多個部門,并運營理論刊物編輯室和創作刊物編輯室。此外,協會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國際音理會(IMC)的成員之一。

工作宗旨

協會的主要工作宗旨包括保障和維護會員的權益,團結與組織中國流行音樂家開展音樂創作與音樂理論探討,促進音樂表演與音樂教育的提高,繼承與發展民族音樂傳統,以及促進與世界各國音樂團體和個人之間的音樂交流,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和“三貼近”原則,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履行“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其工作任務是,組織會員深入生活,繁榮音樂創作;組織不同門類、高水準的音樂演出活動,為優秀音樂表演人才提供展示的平臺;組織中國音樂“中國音樂金鐘獎”等比賽和評獎活動,表彰和獎勵成績突出的音樂家;組織學術研討活動,推動音樂理論研究和音樂評論工作;開展社會音樂活動,提高國民音樂素質;開展對外音樂交流,推動中國音樂走向世界。

下屬單位

中國流行音樂家協會旗下包含多個分支機構,如中國品牌聲音傳播協會、中國流行音樂版權協會、中國詞賦作家協會、廣東演藝人協會、廣東省流行音樂協會、中國聲樂學會、中國世界民族音樂學會、中國東方音樂學會、中國音樂教師聯誼會、中國電視音樂學會、中國古箏學會、中國數字化音樂教育協會、中國音樂心理學協會、中國吉他協會等,中國音樂家協會下設發展委員會、創作委員會、理論委員會、表演藝術委員會、民族音樂委員會、音樂教育委員會、社會音樂委員會、對外聯絡委員會、音樂權益保障委員會等九個專業委員會,并擁有六十余個專業二級學會。

主要成員

書記

張丕基,1937年出生,五常市人,中國廣播藝術團一級作曲家,曾任中國大眾音樂協會主席、中國大眾音樂年鑒主編,同時也是中國電視音樂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音樂家協會理事、中國輕音樂學會主席,中國電影音樂學會特邀理事,《歌曲》月刊編委。他還擔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音像審查委員會委員。

主席

劉家昌,1943年出生,山東省人,是一位知名的作曲家。他在七八十年代曾長期占據臺灣歌壇,創作了超過兩千首作品,其中包括《中華民族》、《夢駝鈴》、《梅蘭梅蘭我愛你》、《庭院深深》、《一簾幽夢》等廣受歡迎的歌曲。2009年10月31日,劉家昌在上海舉辦了名為《往事只能回味》的演唱會。

副會長

寒春

寒春,男性,漢族云南省人,1990年畢業于云南藝術學院音樂學系。他曾前往歐洲深造品牌聲響與傳播學長達十年,2002年歸國后發表《品牌聲像的深度傳播》論文,并建立BPDP系統。此后,他創立了中國品牌聲響傳播協會,并擔任漢聲品牌歌曲研究中心(廣州部)的音樂總監。寒春還擔任多項社會職務,包括中國企業家聯合會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理事、廣東詩詞協會副會長等。

譚詠麟

譚詠麟,1950年8月23日出生,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原名狄龍,是香港流行樂壇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是已故足球運動員譚江柏的兒子,自上世紀60年代末起活躍于音樂界,曾是失敗者樂隊的一員,后來成為溫拿樂隊的主音歌手。1979年單飛后發行了首張個人專輯《反斗星》。他的音樂生涯跨越了六個年代,被稱為“譚校長”,并在音樂創作領域取得了顯著成就。

三寶

三寶,蒙古族,1968年6月出生,音樂世家出身,自幼學習小提琴鋼琴。1986年考入中央音樂學院指揮系。他的第一部作品是為田昕光的專輯《永恒的歌手》創作的《失去的溫暖》。自1990年起,三寶與多家樂團合作,1997年后成為獨立音樂人。他的作品涵蓋了多種風格和流派,包括為多位藝術家創作的流行歌曲。

發展歷程

中國流行音樂家協會成立以來,在呂驥等老一輩音樂家的帶領下,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傳承革命音樂的傳統,為社會主義音樂事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改革開放后,尤其是進入新世紀,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影響力的提升,協會的工作也取得了顯著進展。群眾音樂活動日益多樣,音樂教育和普及工作得到極大發展,音樂創作呈現繁榮景象。協會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致力于繁榮音樂創作,提高表演藝術水平,推進樂理和評論工作,推廣音樂教育和普及,為人民群眾提供豐富的音樂資源,助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協會章程

總則

中國流行音樂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民族音樂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音樂界的橋梁和紐帶,也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協會遵循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協會旨在團結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繁榮發展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

任務

協會的任務包括聯絡、協調和服務會員,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開展創作活動,鼓勵探索和創新,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音樂傳統,學習、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協會還組織各類比賽、評獎活動,舉辦演出觀摩和交流座談等活動,促進音樂表演藝術和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此外,協會還注重樂理和評論工作,辦好音樂刊物,反映音樂創作、表演、理論、教育等方面的現狀與成果。

會員

中國流行音樂家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音樂家協會均為本會團體會員。凡是在音樂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音樂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協會。協會會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有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按時繳納會費。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違法犯罪者,將被取消會籍。對我國音樂事業有特殊貢獻的臺灣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音樂家,經審核批準,可授予名譽顧問、名譽理事、名譽會員等榮譽職務。

組織

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代表大會,其職權包括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中國音樂家協會章程》、選舉產生領導機構、決定其他重大事項。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和相關單位推舉產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理事會的職權。駐會副主席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主持。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駐會副主席主持,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本會設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擔任名譽職務者不再兼任理事。

經費和資產管理

協會的經費來源包括國家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協會的經費、資產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挪用或任意調撥,中國音樂家協會所屬企業、事業的資產隸屬關系不得任意改變。?

參考資料 >

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音樂家協會.2024-08-13

中國音樂家協會.書畫藝術網.2024-08-13

中國音樂家協會:與新中國同行 與新時代共進.中國文藝網.2024-08-13

中國音樂家協會章程.中國音樂家協會.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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