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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來源:互聯網

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在原安徽省衛生防疫站(1953年4月建站)的基礎上,于2003年調整組建的全省綜合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是隸屬于省衛生健康委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同時掛牌省健康教育所和省公共衛生研究院。

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

職責: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協調、管理中心的各項工作;組織制訂全省疾病預防控制業務及中心內部工作規范、計劃;負責中心重要工作和安全生產等綜合事務的管理、協調和督辦;負責中心規章制度的制訂和事務公開及督查;負責組織實施中心綜合目標管理與考核;負責中心公文管理、重要材料審核、機要保密、文印與檔案管理;負責中心主任辦公會的記錄和落實督辦工作;負責中心對口支援、對外聯絡、協調、接待等管理;負責中心國際交流合作計劃和實施工作;負責中心新聞宣傳和綜合信息管理;負責《安徽疾病預防控制信息》和衛生防病年鑒的編發工作;承辦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人員編制數為7人,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二)綜合業務辦公室

職責:負責中心綜合業務管理工作的計劃、實施、管理和協調;開展公共衛生政策研究和衛生標準管理;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疾控項目管理的基層指導;負責生物安全管理及培訓;承擔中心績效考核工作實施及全省疾控機構績效考核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承辦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職責:負責制定實施中心黨務相關計劃、方案、調研工作;負責中心黨委會各項工作會議的籌備及貫徹實施;負責組織中心黨員教育管理、干部群眾的思想政治教育與政治學習;負責中心黨組織、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日常管理和綜合管理,落實統戰工作;負責中心文化建設、文明單位(崗位)和模范之家等創建工作;承擔或參與中心干部的考察、考核、教育與培養;負責中心紀檢監察制度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中心黨風廉政和職業道德建設;負責中心紀檢、信訪舉報的受理、調查和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實施和監督工作。承辦中心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科

職責:負責制定中心人力資源規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中心組織機構、人員編制和崗位管理的調研和實施工作;負責人員聘用、管理和退休等工作;負責中心人事檔案的整理、歸檔、查閱和保管工作;負責崗位績效和薪酬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干部選拔、培養、考察任用等管理工作;負責中心人事管理制度制訂、實施與檢查評估;負責或協助實施崗位績效管理;負責安徽省公共衛生類別實踐技能考試基地建設和相關考務工作。

(五)離退休工作管理科

職責:負責黨和國家的有關離退休人員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收集離退休人員對中心管理及退休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議;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動;關心離退休人員的身體健康。

(六)計劃財務科

職責:負責中心的事業經費及其他經費的計劃、財務管理和業務核算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中心財務預決算管理,定期編制預算、決算,并負責財務預算績效管理;負責物資采購、三公經費、會議培訓、差旅等各類經費的審核管理;負責中心各類會計報表、財務分析、用款計劃、收支核對、檔案等管理;負責職工薪酬福利、社會保障、各類稅金等管理;負責收入管理、收費票據管理、各項專項資金管理、基建財務管理、內部財務審計、有關經濟合同的審核工作;參與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管理,定期盤點清查工作。人員編制數為5人,設科長1人,副科長1人。

(七)科教科

職責:負責中心科研教育規劃、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制定中心科研教育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科研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科研平臺、對外合作交流、標準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倫理委員會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心職工崗前培訓、上崗培訓、繼續教育等培訓管理與考核;負責崗位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培訓、規范化培訓、進修等管理;負責預防醫學雜志及學會協會管理工作。

(八)藥械科

職責:負責中心儀器設備、藥品試劑、實驗室改造等年度計劃、長遠規劃的制定;負責中心儀器設備的需求調研和招標采購工作;負責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建檔、以及會同有關科(室)做好報廢處理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上級單位調入、項目援助、捐贈的儀器設備和材料物資接收、保管、配發。負責中心冷庫管理和冷鏈設備的安裝維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等出入庫管理工作。

(九)行政后勤科

職責:負責中心后勤保障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與總結;負責中心環境衛生、廢棄物處置、綜合治理、安全保衛與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中心物資采購供應倉儲、固定資產、車輛等管理;負責中心機電設備、供水、供電、電氣設備等的管理與維護;負責中心后勤服務社會化管理和服務外包單位的招標、考核及監督管理。

(十)質量管理科

職責:負責中心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維護及監督;承擔中心實驗室認可、計量認證等資質認定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省實驗檢測能力驗證、質量控制計劃、管理評審、內部審核等相關工作;承擔對全省實驗室質量管理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承擔中心樣品受理、儲存與保管、流轉及檢測報告核查和發出等工作;承擔全省疾控機構實驗室質量管理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與管理工作。

(十一)衛生防病信息科

職責:負責制定信息化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信息系統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網絡設備及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及數據的采集、傳送、處理與維護工作;負責中心網絡、信息和系統安全管理,制訂標準與工作規范;負責中心職工的信息業務培訓及轄區信息業務培訓、指導、考核、評價;負責傳染病監測與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傳染病資料的匯總,疫情分析、預警和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公共衛生輿情監測工作的計劃和實施工作;負責中心圖書、文獻等信息資料的管理工作。

(十二)衛生應急管理與急性傳染病防治科

職責:負責急性傳染病重大疫情、新發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性疾病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調查和控制處理工作;協調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組織開展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及時進行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測、預報;負責制定傳染病監測與防控工作計劃或方案并督導計劃實施;負責傳染病監測與防控工作的綜合協調、質量控制和評價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轄區重點傳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對轄區傳染病監測與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開展傳染病監測與防控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

(十三)艾滋病防治科

職責:負責制定艾滋病、丙型肝炎防控年度工作計劃并協助全省艾滋病、丙肝防控規劃制定與效果評估;負責起草艾滋病和丙肝防控有關技術規范和業務方案;負責艾滋病防控社會動員協調與管理;承擔轄區艾滋病和丙肝防控規劃、技術方案的業務指導和培訓任務;承擔艾滋病和丙肝防控技術研究和專題調研工作;承擔轄區國家級和省級艾滋病示范區的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艾滋病、丙肝的檢驗檢測和新方法新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地方病與寄生蟲病防治科

職責:負責制定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等地方病及瘧疾、絲蟲病監測與防控工作計劃或方案并督導計劃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地方病、瘧疾、絲蟲病的疫情監測、分析、評價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地方病、瘧疾和絲蟲病危害因素監測、風險評估與防控工作;負責地方病、瘧疾和絲蟲病現場調查與處置工作,組織重大瘧疾疫情調查處理;參與地方病、瘧疾和絲蟲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對全省地方病、瘧疾和絲蟲病監測與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開展地方病、瘧疾和絲蟲病監測與防控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負責地方病、瘧疾和絲蟲病相關檢測檢驗工作,承擔地方病實驗室檢測的質量考核與控制,開展地方病控制及消滅絲蟲病的考核與評估。人員編制數為12人,設科長1人,副科長2人。

(十五)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科

職責:負責制定慢性病監測與防控工作計劃或方案并督導計劃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干預策略與措施;負責組織開展慢性病信息資料的收集、分析與評估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慢性病流行現狀及相關危險因素的專題調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轄區慢性病的健康教育與指導工作;指導基層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制工作,并對轄區慢性病監測與防控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開展慢性病防控技術及干預措施的科研和應用工作;負責腫瘤、高血壓、心腦血管病、意外傷害等重點慢性病的防制規劃與對策制定,開展信息預測預報和健康促進活動。人員編制數為8人,設科長1人,副科長1人。

(十六)免疫預防科

職責:負責制定免疫規劃工作計劃或方案并督導計劃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接種率監測和相關疾病的監測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轄區規范化接種門診、信息化系統等工作;負責或參與免疫接種疫苗可預防疾病相關的暴發疫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和系統的運行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轄區預防接種的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對轄區免疫規劃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全省預防用生物制品的訂購、管理工作;負責免疫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使用管理、推廣應用、技術指導、接種考核和效果監測與評價;負責全省冷鏈系統運行狀況監測與管理工作;承擔脊灰、麻疹等免疫相關疾病的實驗室檢測、考核與質量控制工作;協助衛生計生委做好第一類疫苗招標采購工作;協助省衛生計生委做好疫苗異常反應補償工作;負責二類疫苗招標工作。

(十七)消毒殺蟲脒

職責:負責制定消毒與病媒生物防控工作計劃或方案并督導計劃執行;參與開展醫院消毒質量監督抽檢工作;負責開展災區、醫院感染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消毒的組織、技術指導與效果評估;負責對轄區消毒與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病媒生物監測數據的分析與風險評估;負責開展消毒與病媒生物防控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承擔消毒、殺蟲藥械功能功效、消毒效果及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衛生質量及其生產場所的檢測和生產衛生學評價工作。

(十八)食品營養與學校衛生科

職責:負責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物中毒防控和學校衛生工作的計劃或方案并督導計劃實施,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與食源性疾病危害因素監測與風險評估、預測與預警工作;負責或參與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及衛生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食品安全標準的研究、宣傳培訓和咨詢、指導工作;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食源性疾病防控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學校衛生監測和衛生學評價工作;負責學校衛生與學生健康監測信息的匯總、分析與發布;負責制定學校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計劃或方案并督導實施;負責或參與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負責對轄區學校衛生與學生常見病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技術研究和應用工作。

(十九)環境衛生科

職責:負責制定環境污染物與人群健康效應評價技術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環境污染物相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起草和修訂;負責環境衛生預防性衛生學評價;負責環境污染物對健康影響的風險評估;負責環境污染人體生物樣本的監測與分析工作;參與環境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承擔轄區環境污染物與人群健康效應評價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任務;承擔環境污染物與人群健康效應評價技術研究和應用工作

(二十)健康教育科

職責:負責制定疾病防控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計劃或方案并督導計劃實施;負責為衛生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供健康教育技術咨詢和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協調重點場所、重點人群及重點疾病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并進行效果評估;負責組織轄區內健康行為方式及健康素養的監測與評價工作;負責對轄區疾病防控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開展疾病防控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負責健康教育宣傳資料的編輯制作。

(二十一)微生物檢驗室

職責:負責制定病原菌與生物檢驗工作計劃并督導計劃實施;負責或參與病原微生物與生物檢驗相關的法規、標準、規范的制修訂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轄區病原微生物與生物檢驗技術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組織開展病原微生物與生物檢驗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病原微生物與生物檢驗質量控制、菌種和生物安全管理;負責中心P3實驗室的管理;參與重大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采樣和調查處理;維護和保持監測儀器、計量器具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做好有關菌毒種的管理工作,杜絕意外安全事故發生;做好檢驗技術資料的歸檔和保管工作。

(二十二)物理化學檢驗室

職責:負責制定中心理化檢驗工作計劃并開展理化檢驗工作;負責理化檢驗質量管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和相關認證工作;負責理化檢驗儀器試劑的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參與重大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采樣和調查處理。負責科室技術資料的管理、歸檔和保密工作。參與理化檢驗相關的法規、標準、規范的制修訂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全省理化檢驗技術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組織開展理化檢驗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廣工作。

(二十三)毒理實驗室

職責:負責制定中心毒理檢驗與評價工作計劃并開展相關毒理學檢驗與評估工作;負責產品毒理評價和應急樣品的毒理檢驗與評價;參與毒理學、功能學指標有關標準制(修)定;負責開展與實驗相關的各項生物安全、質量管理和相關認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全省毒理檢驗與評價技術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毒理檢驗與評價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適宜技術推廣工作;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毒理實驗工作;負責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室的管理工作。

分離毒株

2020年2月,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用宏轉錄組基因測序新冠肺炎病例樣本,順利分離到2株新冠病毒毒株。這是繼廣東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湖北之后,第六家分離出新冠病毒毒株的省級疾控中心。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0年9月8日,該集體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的“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

2020年12月,被評為安徽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參考資料 >

科室職責.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08-10

六機構分離出病毒毒株 離新冠肺炎疫苗又近一步.北京日報客戶端-新浪網.2020-02-21

致敬!安徽這些戰“疫”英雄獲國家級表彰.中安在線.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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