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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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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烈(1666-1730),字遜功,號復庵。清代學者。康熙帝四十八年進士,歷官至工、邢兩部之右侍郎。西安府涇陽縣魯橋鎮(治今涇陽縣安吳鎮)王家村人。

人物生平

王承烈(1666-1730),字遜功,號復庵。清代學者。康熙四十八年進士,歷官至工、邢兩部之右侍郎。今治陜西省涇陽縣安吳鎮王家村人。為明末學者王徵的曾孫。

19歲時補為諸生,精通科舉學業,兼曉各種知識,舉凡樂歌、文言文詞等,無所不通。家貧,以教授生徒奉養父母。

43歲時鄉試奪魁,名噪士林,他并不以為榮耀。康熙四十八年(1709)中進士,授翰林院檢討。

雍正元年(1723),王承烈改任監察御史,巡視京師東、北兩城。當時某豪門惡仆的親戚無端搶奪了商人的錢財,并仗勢怒罵,一時群情洶洶,要求嚴懲其人。惡仆遂將其親戚隱藏在豪門府中。王承烈得知此情,不畏豪門,下令將其搜捕歸案,繩之以法,士民無不稱頌。后掌都察院山東道監察御史時,一旗人殺人,因系豪門,遂嫁禍于人,使無辜百姓入獄抵罪。九門提督已經定案,所有司法部門不敢提出異議,而王承烈奮起抗爭,終于使被誣陷的百姓得以昭雪,殺人的旗人受到了嚴懲。不久,補吏科掌印給事中。皇帝知其博學,將其召入養心殿,請其講解《大學》中的《明明德》章,辯儒釋之分。皇上聽講后極為高興,謂其學有本源。隨即出為湖北督糧道。當時荊州府(治今江陵縣)及荊門州(治今湖北省荊門市)一些縣的百姓請求就近繳糧,王承烈采納了他們的意見,將應運送的糧食就便兌換成了銀兩,既節省了運費,也便利了百姓。在征發壯丁運糧時,王承烈用“保甲法”約束其眾,嚴禁賄賂,賞罰分明,軍民都樂于聽他調度。后來升任江西省布政使。

雍正帝五年(1727),布蘭泰代伊立都為江西巡撫,其人為政急切,執法嚴苛,王承烈為人剛正,從不迎合。雍正六年(1728),王承烈被任命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他入京進見皇帝時,即備擬奏折,詳細陳述了布蘭泰政事上的過失。皇帝聽后大怒,即令布蘭泰入京對證。面對王承烈列舉的種種事實,布蘭泰理屈辭窮,隨即落職。王承烈因此名聞海內。不久被任命為工部右侍郎,后調任刑部侍郎。到刑部后,身患瘧疾,臥床不起,過了一年,便去世了。終年64歲。朝廷為賜祭葬,方得移櫬歸里。

學術成就

王承烈自幼勤學,長大后拜關中大儒李二曲(二曲)為師,為李颙及門弟子中的佼佼者。他在做官之前,與王心敬同學于李颙,潛心研討儒家的性命道德之學。成進士后,拜李安溪為師,精研宋儒之書,講求身體力行,從來不為空言。著有《日省錄》、《毛詩解》(一作《復庵詩說》)及《尚書解》等書傳世,其中《尚書解》一書系臥病之后,深思《尚書》疑義,夜不能寐,伏枕而成;《毛詩解》是以朱熹詩集傳》為根據,抨擊毛、鄭傳注的著作。

人格風貌

王承烈歷官20余年,以節操高潔聞名于世。他甘貧守志,為政清廉,俸祿偶有節余,即用來救濟孤貧,修建學校,從來不過問個人的財產,也不為子孫打算。去世之日,幾乎無錢入斂。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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