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邦慶(1765年—1848年),字霽峰,直隸霸州市(今河北霸州)人,清朝官吏。
吳邦慶出身拔貢,愛新覺羅·颙琰元年(1796年)考中進士。他初入仕途就巡視東漕,上書奏請疏浚東運河,恢復山東省漕運春兌春開舊制,所論河漕事務多被采納。愛新覺羅·颙琰十九年(1814年),吳邦慶被提拔為鴻臚寺少卿。之后,吳邦慶歷任山西省布政使、湖南巡撫、兵部侍郎、安徽巡撫、江西省巡撫及山西省河道總督等職務。愛新覺羅·旻寧十五年(1835年),因金應麟的參劾,吳邦慶告老歸鄉,于道光二十八年去世。
吳邦慶著有《輔水利叢書》《渠田說》等著作。
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吳邦慶最初通過拔貢的方式擔任義縣訓導。愛新覺羅·颙琰元年(1796年),吳邦慶考中進士,入選庶吉士,被授予編修之職,后升任御史。在巡視東漕期間,他上奏請求重新疏浚運河,并恢復山東省春季的關稅和開放舊制度。他多次討論河道治理的問題,很多建議都被采納。嘉慶十九年(1814年),吳邦慶被提拔為鴻臚寺少卿,皇帝命他與內閣學士郭佳·穆彰阿一同監督疏浚北運河。此后,他歷經多次升遷,擔任內閣侍讀學士。
輾轉任職
嘉慶二十年(1815年),吳邦慶出任山西省布政使,后調任河南省,代理巡撫一職。愛新覺羅·颙琰二十三年(1818年),他被提拔為湖南巡撫,又調往福建省,但沒有赴任。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吳邦慶被提拔為兵部侍郎,調到刑部,不久被授予安徽巡撫一職。涇縣百姓徐飛瀧受傷死亡一案,吳邦慶因差點釀成冤獄,被革去職務,降為編修。后來吳邦慶多次升遷至少詹事。
漕運總督
愛新覺羅·旻寧十年(1830年),吳邦慶被任命為貴州省按察使,沒有赴任,被授予三品卿的官銜,代理漕運總督,不久正式任命。他禁止糧船裝載蘆鹽,并請求緝拿沿河的窩藏點。道光十一年(1831年),吳邦慶調任江西省巡撫。
河道總督
道光十二年(1832年),吳邦慶被任命為山西省河道總督,他以不熟悉河務為由推辭,卻未獲準許。起初,嚴治理東河時,多采用礫石拋護河道,歷年的歲料費用并未節省,皇帝下詔責令核查削減。吳邦慶上疏請求斟酌修改舊章程,把每年防料經費四成用于置辦秸料,六成用于置辦石料,鑒于蘭儀、商、下北三廳工程險要,仍專案請求置辦碎石。他認為將六成石料積儲數年,讓各廳存有二千石料,緊急時有依靠,且專案置辦的石料也可逐年遞減。皇帝采納了他的建議。
愛新覺羅·旻寧十三年(1833年),吳邦慶上奏朝廷確定劃界立石,明確規定官民各自的守護職責。如果有新出現的埽工,先借用幫辦來辦理,然后按照河北三府攤征費用來歸還款項。因為山東運河完全依靠泉源灌注,所以吳邦慶請求恢復設置泉河通判,專門負責這件事。壽東汛滾水壩外面原本有土堰,是為了蓄積大汶河抵御衛河從而有利于漕運,大水鄉的百姓私自開挖土堰引發了事端,吳邦慶上奏設立椿。濟運的水位以七尺為標準,重運過后結束,開啟堰壩以有利于農田,這個建議依照上奏被施行。
晚年罷歸
愛新覺羅·旻寧十五年(1835年),皇帝命大學士文孚、山東巡撫鐘祥市前去調查給事中金應麟彈劾吳邦慶保一事。吳邦慶因違反規定調地方人員改歸河工、任用屬員為幕僚以及廳員饋贈銀兩而不奏參等事獲罪被撤職。皇帝下詔又斥責他彈劾嚴遲至三年之久屬于取巧行為,不過考慮到他在任期間三次黃河安瀾,加恩恢復他編修的職位。那時吳邦慶已七十歲,于是告老還鄉。道光二十八年(1838年),吳邦慶去世。
人物成就
吳邦慶剛進入仕途的時候,就負責巡視東部漕運事務。他上書請求疏浚東運河,恢復山東省漕運春季兌運、春季開航的舊有制度,他所論述的關于河運和漕運的事務大多被采納。在此之后,他在每一個任職的地方都努力為當地百姓謀福祉。在修繕加固河防的空閑時間里,他捐資制造筒車,在馬營壩北以及蔡家樓大洼積水地帶,嘗試開墾治理廢田七千多畝。
在擔任安徽巡撫期間,黃河注入淮河,皖北遭受災害而皖南苦于干旱,他親自前往災區賑濟安撫災民,治理淮湖地區的災情。到了愛新覺羅·旻寧年間,他出任山西省河道總督,上疏請求改革舊的制度,確定河防工程用料六石四秸的比例,節約了數萬的工料;恢復設置泉河通判,又在合適的時候開放運河土堰,以便接濟漕運之水,同時兼顧了漕運和農田灌溉。
主要作品
吳邦慶輯著有《輔河道水利叢書》。這本書成書于道光四年(1824年),是一部涉及畿輔地區(現今北京、天津市以及河北省一帶)水利營田的叢書。它輯錄了有關畿輔水利的三類文獻。其中,一方面包含了宋元明清以來其他人關于畿輔水利的著作、文鈔、皇帝諭旨、議論以及奏疏,像《潞水客談》《直隸河渠志》《陳學士文鈔》《怡賢親王疏鈔》等;另一方面有吳邦慶自己輯錄的水利專題文獻,例如《畿輔水利輯覽》《水利營田圖說》。此外,還有他自己撰寫的水利營田著述,比如《澤農要錄》《畿輔水道管見》《畿輔水利私議》。
吳邦慶還仔細查閱了河南省方志中記載的有水田的地方,考察當地泉水的水量大小以及能夠灌溉的田地數量,寫成了《渠田說》。
人物軼事
揭發被貶
吳邦慶在擔任湖南巡撫期間,湘潭市的土民和客民群體斗毆,死傷很多人。侍郎周系英當面陳述的情況與吳邦慶上奏的內容有差異,皇帝命令總督慶保前去查辦。吳邦慶因揭發周系英的私人信件而被降級,以三品京堂的身份補任通政使。
險釀冤案
吳邦慶擔任安徽巡撫期間,涇縣百姓徐飛瀧受傷死亡,吳邦慶錯誤地聽信承審官所說徐飛瀧是由于徐孝芳捏傷企圖誣陷,上奏逮捕徐孝芳,激起民眾抗拒抓捕。皇帝命令兩江總督孫玉庭審問處理,查明了情況,下詔斥責吳邦慶差點釀成冤獄,相關部門商議后決定革去他的職務,降為編修。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