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是交通運輸部派駐海南的海事行政管理機關,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為交通運輸部直屬行政正廳級單位。管轄海域約200萬平方公里,占中國海域面積的三分之二,包括瓊州海峽、三沙市等海域以及海南省所有港口、渡口、江河、湖泊、水庫等通航水域。
2017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和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環境保護、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有關多邊和雙邊國際條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監督執行。
2.管理或負責規定區域內國際航行船舶和國內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記,以及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審核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并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負責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3.按照授權,負責船舶檢驗機構、引航機構、船員服務機構、海員外派機構和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4.按照授權,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人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的注冊、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船員服務簿和海員出入境證件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其考試發證工作。
5.負責轄區內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處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或具體實施轄區船舶防臺、水上搜尋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6.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船旗國”、“港口國”和“沿岸國”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強制引航監督、船舶安保和防抗海盜、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7.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沿岸國”管理、海區(或水域)巡邏、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核及監督管理、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
8.負責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9.負責管理、指導本局機關和所屬分支機構的海事業務、法制、規劃計劃、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固定資產、規費征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裝備、科技教育、政務信息、黨群、審計、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等工作。
10.承辦交通運輸部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行政工作方面的規章制度,并及時向局領導反饋執行情況或通報有關部門。
二、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局辦公用品。
三、負責行政公文處理,組織起草局綜合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組織擬訂內部行政事務管理制度,編寫局大事記。
四、負責局行政督查、督辦和目標管理及考核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行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政務信息管理工作。
五、歸口管理以局名義舉辦的各類會議和活動;負責安排局領導節日值班及公務活動;負責局行政綜合類會議的會議記錄和紀要編寫。
六、歸口管理局接待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局承辦會議的會務保障,組織管理局重要接待活動;歸口管理局外事工作。
七、負責開展綜合性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參考,組織協調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等的辦復工作。
八、歸口管理局檔案工作,按照權限管理局機關各類檔案,指導局屬各單位檔案管理。
九、負責局內網內容的更新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負責局機要保密工作;管理局印鑒、船員證件印鑒、局長印鑒。
十一、歸口管理局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信訪的受理、擬辦、運轉和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局門戶網站界面規劃、內容更新維護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規范處(執法督察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國際公約,負責海事法律、法規、規則宣貫匯編工作。
二、負責局海事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歸口負責局海事立法工作;歸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解釋和海事立法后評估工作。
三、組織擬訂局法治建設和海事執法監督的有關規定,并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四、負責指導局行政執法政務公開管理工作。承擔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和指導局行政聽證、申請強制執行、海事行政處罰預審以及國家賠償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辦理有關司法協助工作。負責組織局海事執法社會滿意度測評工作。
五、負責指導局行政執法規范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海事行政執法督察、案卷評查、執法考評、遵守執法風紀和執法責任追究等工作。
六、負責全局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執法人員《海事行政執法證》管理工作,負責局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資格管理相關工作。
七、負責對局執法人員依法履責的監督工作,負責對重大執法過錯、錯案和執法舉報案件中涉及行政執法違法問題的調查、認定和處理工作。
八、負責局海事業務和執法重大問題研究。
九、歸口管理局海事履約工作;組織協調局海事綜合管理體系的建設、運行及體系審核工作;跟蹤研究國際海事公約和國際海事履約動態與發展。
十、負責局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核工作及經濟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
十一、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計劃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劃和基本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各項定額;負責擬訂局計劃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擬訂局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
三、負責局項目投資計劃及項目庫歸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局項目投資計劃;負責匯編、上報和下達局項目投資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重點投資項目建設后期評估工作。
四、按照權限負責局項目投資計劃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初步設計的審查、報批,以及局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五、按照權限負責審批局屬單位項目投資計劃的初步設計。
六、負責局統計管理工作,按照權限負責各類海事業務綜合統計報表的填報、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
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會計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財務、會計及非稅收入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我局財務、會計管理等相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預算管理工作,核定所屬單位年度收支預算,組織編報部門預算,監督、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提出預算調整意見,并按程序報批。
三、負責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編報局決算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負責局國有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局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銀行賬戶管理、非稅收入收繳財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局政府采購管理。
七、負責財政票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負責轄區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非稅收入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承辦轄區內槳輪船使用稅等委托代征事項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組織擬訂局機關國有資產、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等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資產價值管理、預算管理及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十、指導局屬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負責局機關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并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庫集中支付、銀行賬戶管理。負責局機關職工工資等發放及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等代扣代繳工作。
?十二、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處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教育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擬訂局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負責擬訂局人力資源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工作職責。
五、按照權限負責局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障管理等工作。
六、歸口管理局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局機關教育培訓相關工作。
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八、按照權限負責局海事職務等級標識管理工作。
九、負責局人事統計工作;負責管理處級干部、局機關和局后勤管理中心人員的人事檔案。
十、負責局各類專業人才、專業技術職務、工人技術等級、職業資格(資質)等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局編制外用工計劃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局工作證的制作、發放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指揮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上突發公共事件、海上搜救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局海上應急、海上搜救有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轄區內船舶防臺管理工作。
三、負責局總值班室日常管理工作和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轄區內海上搜救分中心日常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運行、評估管理工作。
五、負責我省海上搜救和海上溢油應急業務的交流與合作。
六、負責轄區通航秩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上巡航執法和交通管制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搜救資源和海上搜救志愿者隊伍管理工作;負責海上搜救演習、培訓、科普、宣教、統計分析、總結評估和獎勵補償工作。
八、監督管理轄區內船舶溢油(化學品)污染應急體系建設以及應急防備和處置工作。
九、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通航管理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通航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制定我局通航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轄區內通航秩序、通航環境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通航水域規劃和管理;負責編制轄區內水上航路、船舶定線制規劃;負責組織劃定轄區內水上航道(路)、船舶定線制、禁航區、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并監督管理。
四、負責轄區內船舶引航安全監督管理。
五、負責轄區內船舶靠泊安全條件核定;負責轄區內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含使用岸線)礙航性審核和監督檢查以及通航安全影響論證、評估、核查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沉船沉物打撈和礙航物清除管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航行警(通)告發布管理工作;承辦局交通戰備管理工作。
七、負責外國籍船舶緊急避險臨時進入轄區內非開放水域的申請審核工作;指導外國籍非軍用船舶通過瓊州海峽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轄區航海保障行政管理,負責組織落實轄區航海保障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各分支海事局履行專用航標的設置和變更審批、監督檢查及航標保護管理。
九、負責轄區水上無線電管理,負責與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各分支海事局履行水上無線電管理職責。
十、負責轄區內相關航海圖書資料和海圖管理。
十一、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船舶監督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船舶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制定局船舶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轄區內航運公司所屬或所經營的船舶登記管理和適航管理工作;負責船舶法定文書簽發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船舶進出港(境)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的港口國監督、中國籍船舶安全檢查、現場監督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入非開放水域審批工作;負責轄區內口岸管理和港口(口岸)對外開放的有關審批工作。
五、負責轄區船舶保安計劃審核發證工作,指導海南轄區船舶保安計劃實施;負責轄區國際航行船舶防抗海盜前期指導及信息收集,簽發轄區內私人武裝保安在船護航證明。
六、負責轄區內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國內航行船舶噸位丈量及證書核發;負責組織轄區內驗船師資格考試。
七、負責轄區內船舶監督管理報表的匯總、整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八、負責船舶登記資料查詢管理工作。
九、負責轄區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
十、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船員管理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船員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局船員管理有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管理轄區內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等教育培訓、考試、發證工作;審定轄區內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技術培訓機構資質,并管理其質量體系審核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船員培訓機構、船員服務機構和海員外派機構的資質審批及監督管理,并管理其質量體系審核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船員健康體檢機構、主檢醫師的資質報備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海員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船舶最低安全配員監督管理工作。
六、參與對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人員違章事件、責任事故的調查及有關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
七、負責轄區內船員發展和海員職業保障、船員勞務市場等管理工作。
八、負責船員管理方面有關報表的匯總、整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九、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危管防污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局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它貨物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轄區內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集裝箱安全運輸監管和危險品集裝箱查驗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防治船舶修造、拆船污染管理、防治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攜帶外來生物入侵管理工作。
四、參與轄區內船舶溢油(化學品)污染應急體系建設的監督管理以及應急防備和處置工作;參與轄區內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的組織指揮與協調工作;參與轄區內船舶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港口、碼頭、裝卸站及從事船舶修造、打撈、拆解作業單位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能力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水上加油站、加氣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危險貨物申報員、集裝箱裝箱檢查員的培訓、考試、發證和知識更新管理工作;負責船舶污染應急操作人員的培訓、考試和發證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轄區內船舶危管防污法定證書、操作性手冊和文書核發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船舶危管防污有關報表的審查、匯總和統計上報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節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管理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航運公司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制定我局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航運公司管理等相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工作,牽頭開展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工作。
三、負責轄區國際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發證工作,負責國內航運公司、國內航行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發證工作的監督指導。
四、負責轄區安全誠信航運公司的申報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和指導轄區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和結案工作,具體負責較大等級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海事調查官的注冊、考評和繼續培訓工作,負責助理級海事調查官的適任培訓、考試工作。
七、負責轄區事故調查統計數據上報工作。
八、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建裝備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各項定額。負責擬訂局基本建設管理和船舶修造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按照權限負責局項目投資計劃實施階段的前期管理、招投標、施工管理和竣工驗收申請等工作,并督辦、指導項目申報單位的相關工作。
三、按照權限負責工程項目的進度、質量、投資管理和工程項目技術檔案整理工作。
四、承辦局海事制裝、裝具的有關管理工作;
五、負責局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后勤管理中心的車輛維修管理工作。
六、負責局船舶建造的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歸口管理船舶管用養修和船舶保險工作。
七、負責局招標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的招標工作。
八、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科技信息處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局科技、信息化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編制局科技和信息化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局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按權限負責局屬單位科技和信息化項目的審查審批以及項目建設的監督指導工作。
四、負責局信息網絡及租賃數據鏈路的規劃和管理工作;按權限負責局信息化設備購置、調撥、報廢審核工作。
五、負責海事業務系統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
六、負責局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等工作。
七、負責科技項目管理工作。組織局科技項目及課題研究立項申報、實施、驗收;負責局科技項目管理資料的統計、分析、審核與上報工作。
八、負責海事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按權限組織科技成果評審、成果應用轉化和科技獎勵申報;負責管理局科技成果知識產權;負責跟蹤、搜集、整理海事科技信息,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
九、負責海事科技和信息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負責無線電通信的管理協調工作。
十一、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審計處
一、組織擬訂局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負責局及所屬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單位重大政策措施情況的審計工作。
三、負責局發展規劃、戰略決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業務計劃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
四、負責局及所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工作。
五、負責局管理的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六、負責局及所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計工作。
七、負責局及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情況的審計工作。
八、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的審計工作。
九、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工作部(組織處)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黨的建設和干部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起草局黨組的重要文件;負責擬訂局黨的建設和干部工作有關規章制度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局黨組日常事務性工作;承辦局黨組文件管理、公文處理和黨組印鑒管理工作。
四、負責局黨組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的記錄和會務工作。
五、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和考核等有關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干部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管理權限內干部工作和后備干部工作。
七、負責指導局屬單位黨群和青年工作。
八、負責局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
九、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宣傳處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方面的規章制度。擬訂局有關宣傳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擬訂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規劃和有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局機關新聞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局屬單位新聞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海事文化建設工作,指導局屬單位文化建設活動;承辦交通職工思研會海事分會相關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新聞發布和新聞媒體采訪活動。
六、負責局輿情監測和分析工作。
七、管理局機關有關刊物。
八、負責先進典型的培樹和學習宣傳工作。
九、承辦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服務工作。
十、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指示、決定。
二、負責擬訂局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指導局屬各黨組、黨支部開展紀檢監察工作。
三、負責局黨組紀檢組日常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歸口的公文處理、文件管理、會議管理和印鑒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協助黨組搞好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檢查和考核局屬各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并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行為實施責任追究。
五、歸口管理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行政監察、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
六、負責監督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免考核,負責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考核工作。
七、承擔管轄范圍內組織和個人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立案調查和案件審理工作。
八、負責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管理,受理黨員和黨組織檢舉、控告、申訴案件。
九、負責職權范圍內的信訪舉報、申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十、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上級、局黨組及本級委員會的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章制度和規定。
二、負責擬訂局直屬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工作的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局黨組織建設、黨員管理和黨費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局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基層工會健全組織機構;負責局工會和機關工會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工會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局工會、機關工會的會費和財產管理的工作。
五、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負責組織開展建家管家、技能競賽、技術創新等活動。
六、負責組織職工開展文化知識、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的學習活動,負責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七、負責開展職工互助互濟和扶貧救助活動,負責困難職工生活補助工作,依法維護職工權益。
八、負責局機關共青團、婦女等群眾組織依照章程開展工作,指導局屬單位共青團、婦女等群眾組織開展各項活動。
九、負責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承擔青年志愿者協會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計劃生育、獻血、醫療、體檢、療休養等工作。
十一、管理局離退休干部,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支機構
海口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事局為海南海事局正處級分支機構,是對海南省海口市、澄邁縣、定安縣、屯昌縣等4個市縣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會計處、人事教育處、通航管理處(指揮中心)、船舶監督處、船員管理處、危管防污處、執法督察處、裝備信息處、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處)等10個內設機構,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巡執法支隊、政務中心等3個處室辦事機構,海口港區海事處、海口新港海事處、海口馬村海事處、海口新海海事處等4個派出機構。
三亞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亞海事局為海南海事局正處級分支機構,是對海南省三亞市、三亞陵水、樂東黎族自治縣、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等瓊南5市縣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會計處、人事教育處、通航管理處(指揮中心)、船舶監督處(危管防污處)、船員管理處、執法督察處、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處)等8個內設機構,海巡執法支隊、政務中心等2個處室辦事機構,海南陵水海事處等1個派出機構。
八所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八所海事局為海南海事局正處級分支機構,是對海南省東方、昌江黎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部分)等3個市縣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會計處、人事教育處、指揮中心(搜救中心辦公室)、通航管理處(海巡執法支隊)、船舶監督處(船員管理處)、危管防污處、執法督察處、裝備信息處、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處)、港區海巡執法大隊、昌江海巡執法大隊等12個內設機構,政務中心等1個處室辦事機構。
洋浦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洋浦海事局為海南海事局正處級分支機構,是對海南省儋州市、洋浦、臨高縣、白沙黎族自治縣等4個市縣開發區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會計處、人事教育處、通航管理處(指揮中心)、船舶監督處(船員管理處)、危管防污處、執法督察處、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處)、小鏟灘海巡執法大隊等9個內設機構,海巡執法支隊、政務中心等2個處室辦事機構,洋浦白馬井鎮海事處、洋浦神頭海事處等2個派出機構。
清瀾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瀾海事局為海南海事局的副處級分支機構,是對海南省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和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等4個市縣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會計處、船舶監督處(船員管理處)等3個內設機構,政務中心等1個處室辦事機構,海南瓊海海事處(瓊海海巡執法大隊)、海南鋪前海事處等2個派出機構。
三沙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三沙海事局為海南海事局的正處級分支機構,是對海南省三沙市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會計處、指揮中心、綜合業務處、執法督察處等5個內設機構,海巡執法支隊、政務中心等2個處室辦事機構。
處室辦事機構
船員考試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船員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按照授權,負責組織轄區內海船船員(引航員)適任考試和培訓合格證考試工作。
三、負責制定當期的考試計劃和考試實施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轄區內海船船員(引航員)各類考試和評估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船員(引航員)適任考試的報名資格的確認,準考證制作以及考試事務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船員(引航員)自動化考場及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負責組織計算機終端考試。
六、負責轄區內海船船員(引航員)非統考及專業特殊培訓各類考試題庫(題卡庫)的建立、更新、完善和維護。
七、負責轄區內海船船員(引航員)非統考及專業特殊培訓各類考試的命題、審題、組卷、評卷及成績提交、登分工作。
八、按計劃開展各類考試評估的結果評價工作,并向局船員管理處提交評價結果。
九、協助局船員管理處開展轄區內船員(引航員)教育和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
十、負責轄區內船員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事政務事項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修訂政務中心的政務公開、政務事項辦理有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按照授權,負責各類海事行政許可、審批和報備等政務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批、催辦和送達工作。
三、按照授權,負責各類政務事項有關證書、文書的制證和簽發工作;負責各類空白證書、文書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務中心的行政執法政務公開管理工作。
五、按照授權,負責局行政許可受理業務中部分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外提供相關海事業務咨詢、政務辦理情況查詢等服務。
七、管理、指導分支機構政務事項辦理工作。
八、負責政務事項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九、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機構
后勤管理中心
一、負責海南海事局后勤管理的相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海南海事局后勤管理的總體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派出機構的工作;負責海南海事局后勤服務資源的整合與利用。
二、負責后勤管理中心財務預、決算編報和組織執行工作;負責本中心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稅務辦理、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
三、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后勤管理中心項目投資計劃項目的編報、前期管理、組織實施、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進度、質量、概算管理和工程項目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海南海事局制服裝具發放、登記和保管工作;負責本后勤管理統計管理工作。
五、負責海南海事局所屬單位的房產物業管理工作。承擔海南海事局和局屬各單位房產物業的產權事項辦理、維修養護、保潔綠化、消防、安全保衛、環保節能和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海南海事局及所屬單位辦公設備、會議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海南海事局所屬單位物資采購、保管及其他后勤服務工作。承擔全局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勞保用品等物資的采購、保管和配置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委托負責海南海事局所屬單位編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承擔編制外用工的招聘錄用、培訓教育、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相關工作。
九、按照授權或委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海南海事局所屬培訓中心、基地碼頭、公有房屋、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庫)以及交通車輛等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十、負責組織經濟實體經營管理,以及對經濟實體的成本核算、財務結算、財務審計與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授權或委托,負責海南海事局機關的后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文件資料印制、報刊雜志信件收發、會議服務、公務接待、水電綠化、環境衛生、門崗值守、電話通訊、交通、餐飲、會議室管理等服務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海南海事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轄區概況
海南共有5個對外開放港口,形成了北有海口港,西有洋浦港和八所港,南有三亞港,東有清瀾港的“四方五港”的港口布局。其中海口港是交通運輸部規劃的25個沿海主樞紐港之一,洋浦港、八所港、三亞港和清瀾港也是區域性重要港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所轄海域北部毗鄰廣東、廣西海事局轄區。轄區為瓊州海峽及下列東北、北界線以南我國管轄海域:
東北界線:自20°18′32″N/111°34′00″E(北界線的A點)沿140°方位線向東南方向延伸。
北界線:下列A、B、C點連線并自C點向正西延伸。
A:20°18′32″N/111°34′00″E
B:20°18′32″N/111°00′00″E
C:20°07′00″N/109°20′00″E
現任領導
注:更新截止2025年7月
所獲榮譽
參考資料 >
領導簡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他從廈門調任海南,任廳級新職.魯中晨報-今日頭條.2024-02-03
聯系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海南33個單位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新華網-今日頭條.2024-02-03
主要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辦公室.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法規規范處(執法督察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綜合計劃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財務會計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人事教育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指揮中心.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通航管理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船舶監督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船員管理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危管防污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安全管理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基建裝備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科技信息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審計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黨組工作部(組織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宣傳處.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紀檢辦公室.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辦公室).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海口海事局.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三亞海事局.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八所海事局.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洋浦海事局.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清瀾海事局.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三沙海事局.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船員考試中心.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政務中心.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后勤管理中心.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
轄區概況.中國海南海事局.202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