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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家峪慘案
來源:互聯網

魯家峪位于河北省遵化市玉田縣豐潤區三縣山區的結合處,是東峪、北峪、西峪、龍宅峪、前山屯、魯家峪等六個自然村的合稱。一九四一年一月,駐扎于河北省豐潤縣、遵化縣的日寇部隊及漢奸隊共千余名,包圍了魯家峪,縱火燒毀民房共二千三百五十四間,致燒死老幼農民九人,輕、重燒傷者無法統計。同年六月,日寇數百人夜間包圍魯家峪村,將男女三十余名趕往蟲王廟施放毒瓦斯。一九四二年日寇施以所謂四次強化治安,將魯家峪一帶包圍,延續半月之久,魯家峪附近之山洞內被敵用毒瓦斯熏死及槍殺者,據概括統計達二百名之多。

調查報告

河北省人民檢察署關于魯家峪慘案的調查報告

(1952年)

魯家峪地勢險要,山林茂密。抗戰初期,該地附近的東峪、北峪、西峪、龍宅峪、前山屯、魯家峪等六個自然村為一個行政村,統稱魯家峪。我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復劃為六個行政村。日寇統治時期圍剿鐵路兩側,視以上地區為清鄉掃蕩主要目標,自一九四一年開始,日寇清鄉“掃蕩”更為頻繁。當時駐扎在遵化市王各莊玉田縣、孟四莊、朱官屯、豐潤區沙流河鎮、三女河等據點之敵部隊(佐佐木、米谷駐三女河,中居駐沙流河,大藤駐孟四莊,渡邊駐遵化,安木駐朱官屯,楠木、小澤駐王各莊),統受駐扎唐山的鈴木啟久指揮,番號都為極字第二九O二部隊。此點鈴木啟久供詞中:“昭和十六年(即一九四一年)十月任第二七師團第二七步兵團長,于昭和十七年春,我作為該師團的步乓團長在豐潤附近討伐‘匪賊’,……此次討伐中,估計匪賊戰死不下百名,并破壞其各種設施,現在還記得的有被服倉庫”(見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七日原供詞筆錄)已承認,與群眾控訴中情節相符。另外我們根據唐山在押的一四二。部隊川上隊內勤翻譯朱其桓的材料:“第二、第五及第八段,鈴木啟久少將在唐時指揮權限上,對內及對外(軍事機關、部隊)用‘北部防衛地區司令官’之名義,從此可知鈴木啟久當時全權指揮冀東地區(玉田縣、豐潤、遵化以東地區)之軍事行動。自‘七·七’事變后約一二年,當時冀東兵力僅田蒲一個聯隊(即鈴木任職后)。”朱并供稱:“鈴木啟久確曾集中兵力包圍魯家峪。”與其供詞及慘案發生時間、地點亦相符,并證實佐佐木等據點駐屯部隊系田蒲聯隊屬下。現唐山專區監獄在押的前偽警察特務周學賢檢舉書中云:“一九四一年駐豐潤區城內日軍守備隊長佐佐木,番號為極第二九O二部隊,于一九四一年夏去魯家峪各村清鄉……”材料的分析,目前我們對于魯家峪慘案中鈴木啟久親自指揮下的田蒲聯隊分布駐扎的佐佐木、米谷、中居等部隊中間的隸屬關系雖難搞清楚,但該等部隊的駐扎地點、時間及協同“清鄉”“掃蕩”的情形,與以上各節相符,即能肯定魯家峪一帶的慘案就是在鈴木公司親自指揮之下所為,鈴木啟久對以上罪行應負主要責任。

控訴材料

魯家峪慘案的控訴材料

一九四一年一月十九日,駐扎于豐潤區三女河、沙流河鎮、孟四莊,遵化縣朱官屯、王各莊等據點之日軍佐佐木、米谷、中居、大藤、渡邊、安本、楠木、小澤等日寇部隊,及漢奸隊共千余名,是日包圍了魯家峪,將全村男、女居民驅至附近小河西蟲王廟前,周圍架以機關槍,強迫男、女脫光衣服,復用石塊拋打,以此成脅群眾交出八路軍工作人員。重傷者甚多。繼之縱火燒毀民房共二千三百五十四間,致燒死老幼農民九人,輕、重燒傷者無法統計,食糧、農具被焚一空。

同年二月至六月間,每隔三五日,以上日軍即從不同據點出發,對該村施以獸性燒殺。朱官屯據點日軍強迫魯家峪村群眾搬家,劃為“無人區”,房屋大部焚燒,并伐倒農民劉玳的果樹四十棵。六月二十二日,佐佐木、小澤、楠木等犯率隊數百人,夜間將魯家峪村包圍,將男女三十余名趕往蟲王廟施放毒瓦斯,當即熏死二人,昏倒農民劉繼真等二十名,受傷群眾滿地翻滾.后幸經急救未死。二十五日,該部隊又竄來魯家峪村殺死李自省等農民八名。

一九四二年(即昭和十七年)日寇施以所謂“四次強化治安”,以駐唐山的鈴木啟久旅團長為指揮,聚集豐潤區玉田縣遵化市等地敵據點日軍部隊,于三月二日[農歷]將魯家峪一帶包圍,延續半月之久。在此期間,將隱藏在山中火石洞群眾李有正、李自勝等十一名拉到農民劉玳的西園子內,集體砍殺于白薯窖內。其中張俊金呂振羽日寇搏斗,被推至井內身中二彈,后被救出未死(有照片作證)。其余五十余人被拉至玉田,有的被殺害,有的被押往東北地區作勞工,現有逃回的劉懷忠、王景祿二人作證。

被該隊用毒瓦斯熏死在火石洞的有農民劉印之妻等十余名。

以上僅是調查中摘錄的一部分。

魯家峪鄰近的北峪村,原有一百七十戶,在以上同時間被圍時,被用各種獸行燒死、熏死、殺死者四十四人,被奸污的婦女四十余名,外村農民男女三十余名,村、區干部二十余名,抓走十余名。燒民房四百余間。其中農民于常何之妻及劉慶隆之妻二人均系孕婦,亦遭日寇輪奸后取出胎兒慘死。十二歲的幼女四名,被日寇奸污后拖往玉田據點,數日后放回,手段殘酷已極。

魯家峪鄰村東峪村,原有二百四十戶,一千一百口人,房三千五百間。在一九四一、一九四二年間,同一時期被以上日軍在山上車道峪火石洞內用毒瓦斯熏死劉玉善全家五口,及該村劉樹安一家四口,及劉凱一家三口,用槍打死齊貴富等十二人,焚毀民房共達三千余間。

魯家峪一帶山村,系我抗日根據地,冀東軍區衛生部和醫院、冀東報社所在地。日軍清鄉包圍時,將我冀東十二、十三團重傷傷員一部擄走,另十八名被全部屠殺。

當時該地我衛生部之工作人員大部隱蔽附近狐仙洞內,日軍用地雷、黃藥將洞口炸開,并往內施放毒氣,因而熏死三十余人,另一部十余人被擄往東北作勞工(已有北峪村劉懷忠作證)。狐仙洞之另一洞有我冀東報社社長崔林同志及該村農民劉紹成等二十余人,亦遭該等毒氣所熏,后經群眾夜晚急救始幸免。

此次,我衛生部及報社大部物資被敵搶去,僅據現查清者有油印機三部、紙十數車、布鞋二千雙、大米二十袋、醫藥一部。

龍寶峪原有五十三戶二百一十六口人,房一百六十一間,是一九四二年魯家峪慘案同一時期之一部分。此次被焚民房一百一十間,有農民四人被殺,我部隊戰士七人被擄殺死。

此地我冀東軍區供給部染布工廠全部被搗毀,損失大布(土布)一百捆(每捆四十匹)、軍鞋約一萬雙、通訊器材一部、地雷手榴彈各一部、煤油四十桶、紙張一部。

西峪村在同一時期被焚民房十八間,殺死群眾二名。

以上罪行是在一九四二年鈴木啟久所計劃的“四次強化治安”時期所為,當時僅魯家峪附近之山洞內被敵用毒瓦斯熏死及槍殺者,據概括統計達二百名之多。附有魯家峪等六村全體居民及該地負傷未死者與原殺人洞穴照片十張作證。

遵化縣人民政府對鈴木啟久罪行的鑒定書

(1954年11月19日)

遵化縣人民政府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八日至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先后收到劉懷忠、李有遙、王景祿、李有官、張亞峰、馬萬倉、呂志峰、李長志、李有祥、劉清隆、劉杰、李盛瑞、劉鴻儒、張俊金、于長合等十五人的控訴材料,控訴侵略我國的前日本陸軍一一七師團中將師團長鈴木啟久所屬部隊,于一九四二年四月間,在我縣魯家峪鄉和義王莊的殺害、放火、掠奪、強奸等罪行,經我縣政府特派劉德榮前往查訊,證實無誤。

鈴木啟久口供

(1954年6月17日)

問:你首先把魯家峪“掃蕩”戰的情況談談。其次談你在魯家峪視察時,對田蒲下過什么命令。

答:我是一九四二年一月去的魯家峪,當時我對田蒲大佐下了如下指示:“交通要道經常受到敵人的襲擊,因此,應該予以徹底的消滅。”田蒲大佐根據我的指示,在魯家峪進行了殘酷的屠殺行為。對此,我應對中國人民謝罪。

問:魯家峪“掃蕩”戰,是你親自下的命令嗎?

答:是的。

問:那么你對所造成的全部罪惡行為,應負什么責任呢?

答:我應負全部責任。

問:關于在魯家峪所造成的慘案罪行,田蒲給你作過報告嗎?

答:報告過部分情況。

問;關于在魯家峪所造成的罪惡事實,你具體地談一談。

答:在魯家峪的戰斗中,田蒲大佐作過一次報告。現在我認為,我的部下是根據我的“徹底消滅”的命令進行的。另外,我還下了“徹底破壞根據地的命令”。因此,我的部下對魯家峪人民的設備、物資等給以徹底破壞,又將魯家峪村莊的房屋加以燒毀;同時在這一村莊,我的部下對中國婦女一百多名加以強奸。我作為侵略軍的指揮者,現在我覺得很慚愧。我的部下對中國人民加以挖心等殘酷行為,表明了侵略軍的本質。以上這些殺害、破壞等事實都是根據我“徹底消滅”的指示進行的。殺害戰俘問題,當時我去視察時看到三十至四十名左右的男女戰俘,因此,我對田蒲大佐下了如下指示:“把戰俘帶回縣城去,并加以適當的處置。”田蒲大佐根據“適當處置”的指示,殺害了戰俘若干名。以上事實,都是在我的指示和命令下所造成的,我應對中國人民謝罪。

問:魯家峪人民被殘殺,被毒瓦斯窒息死亡于洞內二百二十余名,燒毀一千九百余間民房,你應負什么責任呢?

答:由于是根據我的命令所造成的罪行,所以我應負全部責任。

問:還有八路軍的傷員和抗日政府干部一百余名被炸死于洞內,你應負什么責任呢?

答:是根據我的命令造成的,我應負責任。

鈴木啟久口供

(1955年5月6日)

問:你在河北省遵化地區犯了些什么罪行?

答:一九四二年四月間,師團得到“豐潤區北方山地有數千名八路軍以王官營為中心進行活動中”的情報而進行了“豐潤大討伐”。我根據第二十七師團長原田熊吉的命令,指揮第一和第三聯隊參加了此次作戰。在討伐中,我曾命令部下“必須殲滅王官營附近的八路軍和徹底破壞八路軍根據地”。第一聯隊在王官營附近包圍了約一百名八路軍并進行攻擊,結果射殺了六十名。王官營戰斗結束后,得到“八路軍在魯家峪附近有秘密陣地”的消息,第一聯隊即急速到該地進行了掃蕩,并向我報告,我即命令“要徹底地掃蕩”。我曾親自到現場視察,當時掃蕩戰已基本結束,僅對堅守于一二個洞穴內的八路軍繼續進行攻擊。我在觀察擄獲品后,命令田蒲聯隊長“要徹底破壞八路軍根據地”。由于我的命令,燒毀房屋約八百戶,并在魯家峪攻擊洞穴時使用了毒瓦斯,殺害八路軍干部以下約一百人,并將在魯家峪附近村莊逃避的農民慘殺了二百三十五人,將其中的妊婦進行了剖腹,強奸婦女達百人之多。我還命令速將約五十名八路軍俘虜及其有關者送交縣加以適當的處理,部下將往玉田縣送交的俘虜殺害了五名。

在審判日本戰犯鈴木啟久的法庭上張俊金的證詞

(1956年6月10日)

我是河北省遵化縣魯家峪屯人,叫張俊金。為揭露控訴日寇鈴木部隊殺人、放火、強奸婦女的罪行,出庭作證。

在一九四二年舊歷三月二日下午兩點,鈴木部隊包圍我們村,日本鬼子把我捉住,用馬鞭子打,并問我“有八路軍東西沒有”,我說沒有。日本鬼子帶來一個老頭,就問他“有八路軍東西沒有”,他也說沒有。日本鬼子把他的領子窩進去,把眼睛蒙上,就用戰刀一刀把頭砍掉。砍完后,日本鬼子還問我“有八路軍東西沒有”,我還說不知道,日本鬼子就把我推倒,把我綁在死人身上,隨后日本鬼子用他的戰刀刀背拉我的脖子威嚇,并拿死人威嚇我,我還說不知道。經一個多小時,日本鬼子就把我解開,解開以后,日本鬼子又用馬鞭子打我,又用石頭砸我的頭,打了個大窟窿,滿頭是血。日本鬼子又把我綁起來帶到大峪門口,在這里我看到劉青龍的老婆、于長合的老婆、劉燦的老婆。日本鬼子把于長合的老婆帶到劉青如柴火院子里,就要強奸她,她拒絕強奸并大罵,日本鬼子就把她帶到下邊河溝挑死,她是個孕婦,鬼子豁肚子連嬰兒都挑死了。然后,日本鬼子就拽劉青龍的老婆,帶到劉明的院子里,就強奸了她,強奸后用刺刀挑死了。她也是孕婦嬰兒也被挑死。劉燦的老婆也被日本鬼子挑死了。又把由洞子逃出的七名老頭拽到李自學房頭,用戰刀砍死在梨窖里。砍完后,日本鬼子往梨窖里裝柴火點了火,這樣殺完后又用火燒。被殺的有李善、王井同、陳玉坤、徐德勝、于長萬、孔建明等七人。日本鬼子又把我帶到大峪門口南邊,在這碰到劉青池,日本鬼子就把他捉住。他七十多歲了,鬼子用木棒打他,打完后,把他綁在柴火垛旁邊的樹上,把柴火堆在他的身旁點火燒死了。日本鬼子用石頭砸死六十多歲的李鳳林。將張井元用木棒打后,用槍打死。將李樹坤用木棒打后,用刺刀挑死。日本鬼子又搜山洞子,找到單陰貝洞里有十四個人,日本鬼子用毒氣熏死他們,被害的有劉儉、衛殿英、劉寶如等十四個人。日本鬼子又找到李有中房子后的山洞子,這里有十七人,李長志家十口人中熏死六口,他父親李有余由洞子往外爬,被日本鬼子捉住,鬼子用木棒打他,打完后又用香火燒他,燒得渾身是油,活活的把他燒死了。在這個洞子里,被日本鬼子熏死十六個人。日本鬼子又把我帶到張井申屋里,屋里有七十多名老百姓,擠得滿地都是人。到晚上日本鬼子翻譯就講話,他說;“鈴木部隊到魯家峪來救你們老百姓,如果到玉田縣去,給你們安排生活。”但大家誰也不出去。日本鬼子翻譯又說:“四十歲開外的人,不分男女,都上玉田。”大家都知道日本鬼子欺騙老百姓,所以沒有一個人動。日本鬼子就從人群里往外拽人,拽出二十四人,拉到張永林房頭,那里有白薯井,鬼子把這二十四個人都砍死在白薯井里。其中有張俊臣、李左文、張永林、劉占全他老婆和兒子、閨女等二十四人。日本鬼子在第二天早晨七時左右,把我們剩下的五十多人帶到魯家峪大街上,讓我們站住,站完后,日本鬼子用日本刀指著從人群里挑出來的十個人,拽到離人群有五十多步遠的劉增房外白薯井邊,叫我們坐下,叫趙奎挑來涼水,日本鬼子用刀沾涼水。頭一個把劉海萬砍死在井里,隨后又砍了第二個張永存的兒子、第三個李桂錄的兒子、第四個李有毛……,砍到第八個時就拽出我,就把我的領子窩起來蒙眼睛,我不讓蒙,就掙扎,日本鬼予就一腳把我踢到井里,接著打了兩槍,都打在我的身上。打完槍以后又砍了一個,然后日本鬼子往井里扔石頭后就走了。鬼子走后,趙奎來取水桶,我就喊:“救人啊!”隨后就把我救出來了。救出后有五六個月不能翻身,結果成了殘廢。日本鬼子在我村燒死、熏死、打死,共二百二十人,其中豐潤區六區薛家屯的錢連發全家七口人到我村來躲敵情,被熏死五口人,有他孫女、孫子、閨女、兩個兒媳婦,他十七歲的女兒,中毒后被輪奸致死。

日寇不光是殺人,還燒光我村的房子,共有一千九百多間。搶奪和燒毀糧食二百多萬斤,牲口一百多頭。幸存的老百姓回了村,沒房子住,沒糧食吃,住在露天地,吃樹皮、樹葉子,老百姓都吃腫了。劉寬、張井茂、李長富,連雨淋帶餓,死去了。這就是日本鬼子所造成的災難。鬼子在我們村殺人、放火、奸淫、掠奪、破壞,前后整整十六天時間。在這十六天里,從抓住我到砍我有好幾天,把我們好多人帶著到處慘殺。我以上所揭露控訴的,就是這些天里所見至到的一部分。這就是鬼子在我村所造成的大慘案。我要求法庭,對殺人兇手嚴加懲辦。

遵化縣第七區魯家峪鄉全體群眾控訴書

(1954年5月15日)

為控訴日寇屠殺百姓的滔天罪行,伸冤血債,忍無可忍,申請政府嚴加懲辦日本戰爭罪犯,以解民冤。原我鄉各村皆屬抗日根據地。一九四二年舊歷三月初二日,日寇所謂“四次強化治安”開始,日偽軍共約有三千余人,聲勢浩大進行圍剿,各處搜索。老百姓在此情況下,均潛伏于山洞和地洞。被日寇搜出的青年男子被毒打、火燒、刀砍、槍殺,對青年婦女施行獸欲強奸,有的被輪奸致死,有的被奸后剖腹取胎兒,也有十余歲的幼女被奸后又帶回據點輪奸。幾不能搜索的洞子,便施放毒瓦斯,有的嗣子足洞口小道路彎曲,毒氣難進,競將毒氣彈綁在小豬身上,用刺刀刺著往洞里趕,悲慘情況,目不忍睹。經過三月初二至十七日半個多月的過程,房屋大部被焚毀,食糧農具被搶掠一空。國家機關損失更甚,供給部隊的被服廠的布匹、軍裝、顏料,修械槍所得的彈藥,衛生部的藥品,救國報社的電臺、紙張、石印機等相當多的物資被搶光,住址全被摧毀。在這樣殘酷的環境下,百姓哭啼之聲到處皆聞,扶老攜幼,流離失所,各奔他鄉。這一帶地區被萬惡的日本強盜劃為無人區,歷時一年之久。環境稍緩,為了支援抗日戰爭和維系全家生活,才陸續回家進行勞動生產,露天三餐,居住茅棚草窩。直到現在已十多年了,還未恢復原狀,到處還可看到被日寇燒毀房屋的痕跡,和被敵用炸藥崩在山洞中的群眾骨骸。我們對日寇的仇恨仍然在沸騰著。現在已得到了徹底的解放,人民有了自己的政府,這筆仇深似海的血債和巨大的損失,再不能容忍了,我們鄉的全體人民群眾一致要求人民政府要嚴厲懲處日本戰犯,要向日本戰爭罪犯討還血債。

關于日寇殘害群眾的數字及燒毀房屋的數字等,詳見附表。、

于長合控訴書

我叫于長合,遵化縣第七區北峪村人。控訴日寇殺害我哥和我妻的罪行。

我哥叫于長萬,今年五十歲。一九四二年舊歷三月初三月初三那天,日本鬼子到我村時,他藏在土洞子里。后被日寇發現,把他從洞里拉了出來,用棍棒打著逼他說出八路軍的情況,當我哥說不知道時,竟遭到一頓毒打,不大功夫,即被日寇活活打死。我妻子當年三十七歲,懷孕已五個月,因身體笨重,沒有跑出去。被鬼子抓住進行強奸,我妻竭力掙扎,堅決不允時,日寇竟下了毒手,用刺刀把她的肚子挑開,挖出胎兒,腸子流露出來,血流滿身滿地,就這樣被日寇殺死了。當時那種凄慘的情景,我是一言難盡,但是這群沒人性的野獸卻是哈哈大笑。害得我到如今還是一條獨身漢,斷子絕女。我時常為我哥我妻的慘死而流眼淚。回想起這些事,我十余年的仇恨就涌上心頭,痛恨得我咬牙切齒,我是永遠也不會忘記這筆血債的。要求人民政府要嚴厲懲辦這些慘無人道的日本戰爭罪犯。

李盛瑞、劉洪如控訴書

(1954年5月15日)

控訴日本鬼子殺害錢連發一家五口人的罪行。錢連發是豐潤區第六區薛家屯人,全家七口人。一九四二年舊歷三月以前來我村串親戚。三月初三那天,為躲避鬼子的三光政策,均藏在本村山上的八寶洞內,后被日寇搜山發現,竟向洞內施放毒氣,當即熏死錢劉頭(錢連發孫子,十四歲)及錢劉頭的母親(三十三歲),嬸母(二十六歲)、妹妹(三歲)等四人。錢劉頭的姑母,十八歲,被熏后未死,爬出洞口被日寇抓住施以獸性的輪奸,結果死去了。就這樣,一家七口人被慘殺了五口,只剩下錢連發及其三兒子,孤苦伶仃度日,時常痛哭流涕。四面八方居民、親戚、朋友,一提起此事,無不咬牙切齒,憤恨至極。我們要求人民政府嚴懲日本戰犯。為遭日寇殺害的人民報仇。

劉杰控訴書

(1954年5月15日)

我叫劉杰,遵化縣第七區北峪村人。我含著眼淚來控訴日寇的殺人罪行。

我家原有十五口人,我父親叫劉清池,年六十二歲,一九四二年舊歷上巳節那天被日寇抓住,拉到我家的果樹園里,用棍棒毒打一頹,打的混身上下皮開肉爛,鮮血淋漓。這么大年紀的老人,受到這樣慘痛的折磨,實在是疼痛難忍,而又無力掙扎。但是,鬼子的暴行還不算完,竟又把我家房屋點火燒著,然后把我父親用紙、草、樹枝亂捆一身,在著火房屋的東頭用火點著了,當時燒得我父親嚎叫不成聲,就這樣被日寇活活地燒死了。我弟劉儉,年二十七歲,藏在山洞里,被鬼子發現后,用毒瓦斯熏死在洞里,拋下孤苦伶仃的少妻幼子,逃難在外,多日不敢回家,經常痛哭流涕,無法度日。我妻薄姬,年三十八歲,往村外跑時,被鬼子追上用刺刀挑死了,剩下一個兩歲的小孩,無人照管,經常嚎啕哭叫要找他娘,哭鬧得我是心崩意亂。就這樣,我全家被日寇燒、殺、熏死了三口。一回想起這些凄慘的情景時,總是一陣心酸,火辣辣的心里像是澆上了火油,針扎似地難受,眼里總不時地落下淚來,我的眼睛都哭瞎了。這些殺人不眨眼的日本強盜、劊子手,害得我全家好苦啊!我是永遠也不會忘記這筆仇深似海的血債的。我請求人民政府,嚴懲日本戰犯,為我們報仇!

李長志控訴書

(1954年5月l5日)

我叫李長志,北峪村人,控訴萬惡的日術強盜。殺害我家七口人的滔天罪行。

我從小就給人它放羊。我家原有十口人。一九四二年舊歷三月初二那天,日本鬼子包圍我村,我家老小都逃到影碑森林火災石洞內避難,不幸被日寇慘殺我家七口人。想起當時之凄慘情景,真是一言難盡。我父親李有余,年四十三歲。初四那天,被日本鬼子從洞內拉出,強迫他說出八路軍藏在什么地方,當他回答不知道時,竟遭到一陣棍子毒打。打后,又用一捆一捆的香火燒,燒罷前胸燒后背。燒得遍體是傷.渾身渾身,吱吱發響,死去活來。我父親疼痛難忍的叫喊聲,使人無不膽戰心寒,一直燒了四個小時之久。我父親死去后,剩下老小九口,仍隱藏在洞里,餓得白天在洞內吃泥咽土,夜間趁敵人離開洞口時,爬出尋找樹葉充饑。可是,日本鬼子的暴行還沒個完,競又在三月初六日向洞內施放毒氣,我表叔鐵創十三歲,我三弟三章五歲,四弟四章三歲,均被熏死。還有我母親和我姐姐的遭遇也很悲慘。我母親被毒死后又被救活,后在洞內又生下一個懷孕五個月的弟弟。我姐姐安定,那時已懷孕六個月,也被熏死。

這些萬惡的日本強盜,把我家殘害得這樣悲慘,我的冤屈在心里已憋了十幾年了,仇恨不時地涌向心頭。我要求人民政府為我們報仇雪恨,嚴懲這些殺人不眨眼的、罪惡滔天的日本戰犯。

查訊控訴人李有遙筆錄

(1954年11月11日)

為了查清前日本陸軍一一七師團中將師團長鈴木啟久所屬部隊在遵化縣魯家略鄉的燒、殺、掠奪等罪行,遵化縣人民政府劉德榮于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訊問了控訴人李有遙。李有遙自稱。今年三十二歲,職業為農民,家住遵化縣魯家峪鄉北峪村。

問:請你把鈴本啟久所屬部隊侵到魯家峪鄉后,對居民的殺害情況談一談。

答:鈴木啟久部隊—九四二年舊歷三月初二侵到東峪,初三那天下午到北峪,當時百姓都逃走了,大部分跑到附近山上的火石洞子里藏起來了,還有一部分往北跑了。在初四那天,日寇開始在山上搜洞子。當時我們洞子里共有二十八個人,因為我們不出來,日寇便向洞內放毒瓦斯,沒熏死,以后用開山炮轟洞子。由于我們在洞子里住了七天沒有吃的,后來我們二十八個人都出來了。出來之后,日寇把我們二十八人都逮捕了,然后拷問我們,問哪有八路軍的東西,哪里還有山洞子?因為我們不知道,于是在十一日那天殺了十七個人,以后又把戲們他們個人押到魯家峪劉玳房子西邊白薯井旁邊殺了九個(其中有張俊金沒被殺死),被殺死的二十六人中也有別的洞子的人。最后把我送撫順煤礦當勞工去了,做了四個多月勞工才逃回來。

問:日寇都用什么刑罰了?

答:我受到的有玉米棒打、吊打、活埋半死再挖出來,對別人的刑罰還有灌涼水等,另外一些我記不清楚了。

問:在你們村燒房子了嗎?

答:日寇放火把房子大部分都燒了,剩下的很少,具體燒了多少我記不清了。

問:在你們村這一次屠殺了多少人?

答:被殺死的非常多,數字我不清楚。

問:以上情況你是怎么知道的?

答:是我親眼見到的,也是我自己所受到的,所以我記得很清楚。

問:你以上講的情況都實在嗎?如有偽造,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答:所講的情況完全屬實。如果有一點偽造,愿負法律責任。

以上筆錄已向我宣讀,記載無誤。

被查訊人李有遙

查訊人劉德榮

(正文來自:遵化黨史網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