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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東是一個地理名詞,曾經作為一個正式的行政區域,來源于解放前的河北省冀東道公署,位于華北平原東北部,北倚燕山,南臨渤海,包括當今的唐山、秦皇島市,天津市東部、北部的寧河區、寶坻區、薊州,廊坊市北部的三河市、香河縣、大廠,北京東部的通州、順義、平谷、密云。
今天已成為河北省內唐山、秦皇島地區的代稱。
歷史沿革
1913年1月,中華民國袁世凱政府頒布《劃一現行地方各級行政官廳組織令》,廢除舊有地方制度,改設省、道、縣三級管理體制。隨后冀東道成立。
1935年11月24日晚,殷汝耕在通縣以“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委員長的名義,發表宣言,聲稱自即日起“脫離中央,宣布冀東自治”。11月25日,殷汝耕在通縣密專員公署召開了“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成立大會。12月25日,殷汝耕又將“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改稱“冀東防共自治政府”。
1937年7月,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由通縣(今北京市通州區)遷到唐山,標志著當時唐山正式成為冀東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
1938年1月17日,偽河北省公署在天津成立,下設冀東、津海、保定、冀南四道(含平、津)。
涵蓋區域
包括秦皇島市(山海關)、撫寧區、盧龍縣、義縣、灤縣、灤南縣、曹妃甸區、樂亭縣、豐潤區、豐南區、玉田縣、遵化市、遷安市(遷西縣)、秦皇島市(1961年設市,后并入唐山地區,1983年復設市)和唐山市(唐山于1925年設市,1938年正式設立唐山市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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