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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務局
來源:互聯網

南京市商務局是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現代服務業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草案,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商務領域發展規劃和目標,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對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和開放型經濟改革發展戰略進行探索研究,并提出對策建議。

(二)擬定全市內貿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組織編制和實施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品交易(現貨交易)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農產品和汽車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心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對拍賣、二手車、成品油、藥品等特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推動老字號保護發展,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的責任,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負責組織編制口岸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地方性口岸工作政策,負責口岸開放、關閉的審核申報,協調口岸查驗單位需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優化口岸環境,協調推進口岸大通關建設、區域合作、功能提升、口岸信息化建設及電子口岸發展,負責口岸特種物資運輸協調及口岸文明共建。承擔市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六)負責全市國家級、省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指尋、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經濟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經濟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分析經濟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

(七)負責全市貨物進出口工作。推進全市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協調規范外貿經營秩序,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不合糧食、棉花)進出口總量計劃,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組織指導、協調金市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實施全市科技興貿戰略,指導、推進金市出口基地建設。負責推進國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組織協調我市企業發起或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參與產業安全調查,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協調市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市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平臺建設,承擔涉外知識產權、技術進出口相關工作。

(十)負責擬訂全市商務系統招商引資發展規劃和指導性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商務系統境內外重大招南推介活動,協調各開發區、產業平臺、載體開展招商引資、項目推進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招商網絡建設工作,具體負責本行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利用外資政策并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外資總部及功能性機構的引進和認定,負責外商投資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指導規范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協調外商投資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備案、報批和推進金市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非金融類,含在港澳臺地區投資,下同),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含境外就業,下同)等,并實施監督與管理,指導和推進我市企業實施和參與的境外合作園區建設及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境外勞務糾紛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金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片區設立、建設以及發展,負責協調推進自貿試驗區改革的政策創新、第三方評估、督導和復制推廣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牽頭擬訂金市電子商務發晨規劃,推進全市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五)負責對外經貿事務交流管理及城市國際化推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投資貿易工作。

(十六)協調海關、銀行、稅務、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

(十七)負責商務系統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干部管理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商務人才隊伍建設,督促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在商務系統的落實。

(十八)負責城市菜籃子工程規劃、建設、管理,組織協調“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保障市場蔬菜、副食品供應,完善“肉、菜”等重要農副食產品的市場儲備,推進食用農產品等重要產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

(十九)受市政府委托,指導市貿促會的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市商務局要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網站建設等工作,牽頭安全生產工作。

(二)綜合處。組織開展開放型經濟、內貿流通等商務工作重大問題研究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牽頭擬訂商務發展戰略、規劃及年度工作目標計劃,承擔全市商務工作目標監測、管理和考評,負責全市商務運行綜合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牽頭起草商務工作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統籌協調商務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商務工作調研,負責商務系統區域合作事宜。

(三)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有關商務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相關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工作,承擔商務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處理商務系統企業改制政策咨詢和遺留問題。

(四)財務處。研究提出與商務相關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商務專項資金,負責管理局機關行政經費、資產管理,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處。研究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組織編制與實施商業網點規劃,研究擬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和落實措施,研究提出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組織實施中央、省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投資項目;規范大型商業項目和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城鄉市場協調發展,推進社區商業、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推動汽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流通業發展處。促進流通業發展,推動流通創新,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發展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創新,積極培育大型企業集團,支持促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提出并組織實施促進老字號保護與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推動老字號保護、傳承與創新工作;建立現代流通網絡體系,加強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的工作;牽頭推進供應鏈發展和供應鏈體系建設,牽頭推進觀代物流發展和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推動物流標準化、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進全市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引導行業規范,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負責指導全市商業信用銷售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及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系;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單用途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七)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消費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并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負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工作推進、綜合協調及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推進建議;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八)口岸綜合與綜保區處(電子口岸處)。負責組織編制南京口岸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地方性口岸工作政策,開展口岸重大課題調研,負責口岸業務綜合及統計分析;負責口岸專項資金的計劃、使用和績效跟蹤,統籌協調口岸查驗單位需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協調推動口岸查驗機構的設置調整,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口岸合作及國際交流,負責組織開展口岸文明共建。承擔市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推動綜保區高質量發展。負責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申報設立和運行驗收,負責推動全市口岸通關環境優化,負責全市口岸信息化及電子口岸建設。

(九)陸空港口岸處。負責擬訂金市陸路空港口岸工作政策和開放規劃、計劃,負責陸路空港口岸開放、關閉的審核申報,負責協調陸路空港口岸的查驗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協調推動陸路空港口岸的通關便利化和日常監管服務,負責協調陸路空港口岸特資運輸和國際(地區)航線、國際班列的發展,歸口協調陸路空港口岸查驗機構需要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參與陸路空港口岸重大活動的協調;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十)海港口岸處。負責擬訂全市海港口岸工作政策和開放規劃、計劃,負責海港口岸對外開放、關閉的審核申報,負責協調海港口岸查驗配套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協調推動海港口岸通關便利化和日常監管服務,負責協調推進海港口岸國際海鐵多式聯運發展、特資運輸及國際(地區)航線及外貿內支線發展,歸口協調海港口岸查驗機構需要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參與海港口岸重大活動的協調;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開發區處。牽頭指導、服務、協調全市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經濟建設和發展,牽頭研究擬訂促進全市經濟開發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備區和經濟開發區的執行和落實;承擔國家級、省級經濟開發區的設立、撤銷、更名、調整規劃面積或者區位等的審核工作;負責推進全市經濟開發區深化改革工作,研究經濟開發區發展動態,為上級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全市經濟開發區的綜合統計、運行分析、綜合評價及業務培訓工作。

(十二)對外貿易處(進出口公平貿易處)。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貨物進出口的統計監測和運行分析,擬訂外貿促進計劃,組織、指導和協調外貿促進活動,多元化開拓國際市場,指導、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出口品牌和進出口基地建設;負責全市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政策,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全市跨境電商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市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職責;執行國家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和落實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及應對工作,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參與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做好全市進出口政策合規工作;承辦市應對國際貿易爭端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處(服務外包處)。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服務貿易及服夯外包發展規劃,擬訂并實施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促進工作,負責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相關招商工作,推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公共平臺建設;指導全市技術進出口備案工作,指導全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承擔市服務貿易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系服貿、貨代等有關協會;負責擬訂全市商貿服務業指導意見,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四)招商處。負責牽頭全市商務系統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市商務系統招商工作年度計劃,提出相關政策措施,牽頭開展全市商務系統招商引資發展趨勢、機制創新、招商模式等方面的研究;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招商引資信息的收集、篩選、發布和服務,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招商引資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商務系統境內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或參與相關國家(地區)重要商務團組接待、重大項目洽談和簽約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招引外商投資工作,協調各開發區開展招商引資、項目推進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招商網絡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商務系統開展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負責招商大使、招商顧問的遴選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駐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個招商辦公室具體招商引資事務的管理、協調、監督和考核。

(十五)外國投資管理處。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發展戰略及促進政策,負責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送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動態,提出吸收外商投資工作建議;負責全市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企業的審批,指導監督各區、園區做好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工作,負責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負責推動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轉型升級,負責擬訂全市外資總部、功能性機構、研發機構的政策及推進服務,負責重點外資項目的引進、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和外資企業運行情況分析,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綜合評價和考核獎懲,牽頭組織實施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及履行合同、章程的情況,協調、指導外商投資投訴工作,聯系全市外資企業協會。

(十六)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政策,制定實施全市相關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全市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對外經濟援助、接受國際援助等工作,指導和協調相關重大項目實施,監測和分析相關業務運行情況;指導、推進和管理我市企業實施和參與的境外合作園區建設和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境外芳務糾紛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承擔市對外勞務管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能,組織開展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相關培訓和促進工作,建立完善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促進和服務體系;承辦全市援外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初審及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企業申請國家及省市有關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扶持政策審核工作。

(十七)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協調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片區設立、建設以及發展,研究制定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關促進政策和措施,開展指導和服務。

(十八)電子商務和信息化處。推動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配合擬訂我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配合擬訂我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地方性標準和規則并組織實施;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所涉及產業的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十九)行政審批服務處。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并實施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協助推進簡政放權,負責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備案的受理和審批工作,并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指導區商務部門和開發區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業務統計和分析工作,及時學握相應業務情況,承擔其他與行政審批事項有關的具體工作。

(二十)對外合作交流處(臺港澳處)。負責本部門與各國政府及境外經濟主管部門和各類經濟促進機構的聯系,負責本部門對外經貿事務交流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要的商務外事接待及交流活動;落實市委、市政府因公出國(境)有關規定,承擔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團組的管理工作;承擔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經貿規劃、政策和措施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全市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經貿合作機制的牽頭和協調工作,承擔市城市國際化推進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組織人事處。承擔機關干部管理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勞動工資,出國(境)人員政審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等;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二)黨建工作處(宣傳教育處)。負責商務系統黨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開展商務系統文明創建、新聞宣傳、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商務系統意識形態、輿情新聞、理論研究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商務系統的落實;指導商務系統基層黨組織和協會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民族宗教、黨派及統戰、知識分子、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菜籃子工程辦公室。承擔市菜籃子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指導全市“菜籃子’’行業發展,組織協調“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統籌推進農副產品銷售終端建設,開展“菜籃子’’產品產銷對接;完善重要“菜籃子’’商品地方儲備體系,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擬訂并組織實施農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農產品現代流通方式,組織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和應急調運;按有關要求協調推進食用農產品等重要產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工會。按有關章程開展工作。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