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國(Landlocked country)指沒有海岸線的國家,亦即被周圍鄰國陸地領土所包圍的國家,又稱“陸鎖國”。雙重內陸國家是指被其他內陸國家所包圍的內陸國家。截至2016年,全球共有44個內陸國。世界上最大的內陸國是哈薩克斯坦,最小的內陸國是梵蒂岡。
在人口方面,內陸國的總面積和人口在過去幾十年中都有顯著增長;交通方面,內陸國普遍存在交通不便的問題,特別是中亞國家;經濟方面,內陸國沒有入海口與海港使得進出口貨物須通過另一國,有時須通過好幾個國家,增加交通費用;為保證港口有存貨或預防過境運輸中斷,需承擔額外的儲存費用,因此削弱了它們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經濟增長普遍慢于沿海國家,除奧地利和瑞士等內陸國經濟繁榮,大多經濟較為貧困。對外關系方面,內陸國在進行國際貿易時必須與多個國家進行談判,這不僅增加了法律和政治上的復雜性,也使它們更易受到外部不穩定因素的影響。
依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內陸國與沿海國平等享有在沿海國領海的無害通過權、公海自由權、和平利用國際海底區域權、公平分享沿海國開發200海里以外大陸架所繳費用或實物的權利及其他某些海洋權利。
歷史沿革
在古代,由于各種原因會分割出大量內陸國,但其疆域往往彈性大,邊界模糊,與現代的內陸國的“四至”明確、邊界相對穩定有所不同。小部分內陸國其歷史可上溯到一千多年前甚至更早,但現代的大多數內陸國均誕生于20世紀。
早期內陸國
產生于第一大時段而最終仍能存續下來的內陸國總共9個。其中歐洲5個,分別是圣馬力諾、安道爾、瑞士、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拉丁美洲2個,分別是玻利維亞、巴拉圭;亞洲1個,是尼泊爾;非洲1個,埃塞俄比亞。
20世紀初期
20世紀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1901~1939年)共出現6個新的內陸國。歐洲4個,分別是捷克斯洛伐克、奧地利、匈牙利、梵蒂岡;亞洲2個,分別是不丹、阿富汗。
殖民體系瓦解
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至1991年,隨著英、法等老牌殖民主義體系的瓦解,44個殖民地和附屬國(以及托管地)宣告獨立,其中內陸國共16個,近占總數的三分之一。這些內陸國除老撾于1945年自行宣布獨立、1953年得到原“宗主國”法國正式承認外,幾乎全是在60年代升起獨立旗幟。這期間出現的內陸國有亞洲2個,分別是蒙古、老撾;非洲14個,分別是尼日爾、布基納法索、乍得、中非、馬里、盧旺達、布隆迪、烏干達、馬拉維、贊比亞、博茨瓦納、萊索托、斯威士蘭、津巴布韋。該時期中,除蒙古和老撾外,全部位于非洲大陸。
近現代時期
1991年初至2000年底,殘存的舊殖民體系中又分離出若干新的國家。1991年8月25日,原蘇聯的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率先宣布獨立,成為原蘇聯境內第一個獨立的內陸國,隨后原蘇聯其他所有處于內陸的加盟共和國宣布獨立,總數共達9個;隨著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的解體,馬其領共和國在1991年11月20日形成;中歐的捷克斯洛伐克從1993年1月1日起,正式分解為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內陸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埃塞俄比亞自1950年底根據第五屆聯合國大會決議,將臨海的厄立特里亞并入,成為沿游國,結束了長期存在的內陸國地位。但厄立特里重的政治勢力反對合并,四十多年來持續不斷地進行斗爭。包括武裝起義在內。1993年隨著埃塞俄比亞國內政潤局勢的激烈動蕩,厄立特里亞贏得獨立于5月24日正式脫離埃塞俄比亞,建立起自己的國家。埃塞俄比亞的領土再次與大海隔絕,重新成為內陸國。
位置
在全世界的200多個國家中,有44個內陸國,分別分布在亞洲、非洲、美洲等地方。
亞洲
亞洲有12個內陸國,中亞有5個國家。分別是阿富汗、不丹、蒙古、尼泊爾、亞美尼亞、阿塞拜疆、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老撾。
歐洲
歐洲有14個內陸國,中歐有奧地利、捷克、匈牙利、列支敦士登、斯洛伐克、瑞士; 西歐只有盧森堡;南歐有安道爾、圣馬力諾、塞爾維亞、梵蒂岡、北馬其頓、東歐有白俄羅斯、摩爾多瓦。
非洲
非洲有16個內陸國,分別是埃塞俄比亞、博茨瓦納、布隆迪、中非、乍得、萊索托、馬拉維、馬里、尼日爾、盧旺達、斯威士蘭、烏干達、布基納法索、贊比亞、津巴布韋、南蘇丹
南美洲
南美洲僅有兩個內陸國,分別是玻利維亞、巴拉圭。
特征
面積與人口
1991年前,全世界內陸國總面積1631萬平方公里,近兩年新內陸國增加550萬平方公里,將近2200萬平方公里。其人口數增長在原有的1.93億(1990年)增長至1.28億。
21世紀前,內陸國面積中小型居多。如20世紀初,非洲的埃塞俄比亞是世界上最大的內陸國,面積超過100萬平方千米;到20世紀中期,最大的內陸國是蒙古,面積150余萬平方千米;進入21世紀后,哈薩克斯坦是疆域最廣的內陸國,面積271余萬平方千米。20世紀末,面積大于100萬平方千米的內陸國,從2個增加為7個。
過去內陸國的人口稀少,如20世紀中期的尼泊爾是人口最多的內陸國,人口1800多萬。截止2000年底,內陸國埃塞俄比亞人口約6350萬,相當原來尼泊爾人口的3.3倍。烏茲別克斯坦的人口數量位居內陸國第二,人口2590萬。到20世紀末,人口在1000萬以上的內陸國已有13個。
經濟
內陸國是地球上的“窮村寨”,除歐洲14個發達國家外或中等發達國家外,亞非拉地區的29個內陸國都是不發達國家。29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低于2000美元,多數在500美元以下,約40%的居民生活在貧困線以下,10%的人口食不果腹。內陸國與沿海的大陸國家相比,經濟實力較弱,人口較少,面積較小,農業人口比例較高;缺乏作為增長中心的港口,城市化水平較低。一些不發達的非洲內陸國難以解決由于遠離國際市場所造成的極不發達問題,又遭受到自然災害的打擊,經濟脆弱,政治局勢也不穩定。
內陸國距海有遠有近。距海最近的圣馬力諾,行車10公里便到意大利港口。距海最遠的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尼日爾、烏干達等國,通海直線距離1000公里左右。內陸國沒有入海口使得進出口貨物須通過別國,增加交通費用;為保證港口有存貨或預防過境運輸中斷,需承擔額外的儲存費用,因此削弱內陸國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同時進口費用高,貨幣外流,影響到內陸國的國際收支平衡。
飛機的出現使內陸國不必借路與境外聯系,運輸工具的現代化改善內陸國的封閉性。根據“內陸國家有進出海洋通道的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內陸國努力改善與海洋鄰國的關系通向海港,借港區建立泊位和倉庫與全體人類共享海洋之利。在歐洲,內陸國出海暢通無阻,與資本主義自由貿易制度有關,也與多瑙河、萊茵河是國際河道有關。瑞士處內陸設6個國家級自由貿易港、16個地方自由港,任貨物免課關稅進出,任人員免簽證自由進出。匈牙利設立9個免稅區,供外商開辦企業。奧地利開辟4個自由區。盧森堡等4個袖珍國,全國是自由港,人員自由出,貨物免稅或低稅進出,吸引大量游客和資金。在非洲,科特迪瓦的阿必尚、剛果的黑角港、莫桑比克的貝拉港、坦桑尼亞的達累斯薩拉姆,是內陸國重要的出口港。在亞洲,中國為蒙古國提供天津港,巴基斯坦為阿富汗提供卡拉奇港,泰國為老撾提供曼谷港。內陸國貨物免稅自由出,港口僅交納勞務和儲運費。
交通
內陸國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遠離世界市場。對外聯系和交通狀況不利,交通條件欠缺(僅少數例外)。歐洲以外的所有內陸國家,除兩個國家外,自由出入海洋須與三個以上的鄰國保持良好關系;內陸國家毗鄰的沿海國家愈多,其通海縣之道的選擇多。
亞洲的中亞五國為內陸國,離海岸線遙遠,地面道路線網長期處于隔絕狀態,直通最近海岸的鐵路僅一條,需與其他國家協商開通海運,如臨近的俄羅斯與中國。歐洲的內陸國家大多離海較近,在各大洲中面積最小,流通體系完善。南美和西非內陸國核心區域距離另國家的核心區域或港口比距離其本國的邊遠地區近,為便于輸出經濟作物、礦產、象牙和奴隸,其在沿海港口與內陸之間設置交通運輸設施。
19世紀初,公海自由原則獲得普遍承認,公海自由意味著任何國家無對公海主張排他的權利,而且也意味著所有國家都有權享受公海自由。但在實際上,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為止,無海岸國家船舶要懸掛海洋國家旗幟在公海上航行。無海岸國家是否可以在公海上擁有本國海商旗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1864年、1874年、1889年和1891年,在外國港口的瑞士商人屢次申請瑞士聯邦行政委員會準許他們的船舶懸掛瑞士旗幟而未得允許。直至21世紀初,威斯特累克主張,船舶必須注冊于其國家的一個港口,該港口能對船長、船員及旅客在海上的犯罪行為進行應有的懲罰,授予船舶國籍的國家才算履行其真正的職能。
法蘭西王國大革命時期,1792年法國革命政府頒布法令,宣布斯海爾德河對所有沿岸國家開放。1814年《巴黎和約》宣布萊茵河航行自由。1815年《維也納公會公約》規定了一切國家在某些歐洲河流上自由航行的原則。1868年《曼漢條約》規定萊茵河對一切國家開放。1856年《巴黎和約》規定多瑙河及其河口自由航行。
對外關系
內陸國享有出入海洋的權利和過境運輸的自由,并不意味著內陸國可以任意實施。內陸國沒有入海口引起法律和政治方面的問題。內陸國須通過與過境國談判,履行名目繁多的手續才能達到出口貨物的目的,同時還得繳納過境稅和承受技術事故、自然災害、勞資糾紛、政治騷亂、甚至國際沖突的后果。比如蒙古要出入海洋既可以將中國作為其過境國,也可以將俄羅斯作為其過境國。選擇過境國要考慮政治、經濟、外交等諸多因素。內陸國出入海洋權利存在一定的制約因素,如必須與有關過境國就出入海洋的過境運輸問題達成協定。
權益
內陸國享有經過沿海鄰國的領土通往公海水域的權利,為國際法一項現行的規范。該權利包括:自由過境到達和離開沿海鄰國的海岸;通往并利用沿海鄰國的海港經;過沿海鄰國的內水和領水。自由過境運輸的條件和手續,由內陸國和沿海鄰國商定。現代國際法公認,內陸國因地理環境特殊而擁有其他國家所沒有的、公認屬于內陸國的權利。該項權利載于1958年《公海公約》第3條,在1965年《內陸國過境貿易公約》上作了法典編撰,1982年聯合國第3次海洋法會議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專辟一節關于該權利的規范,并將該規范內容具體化:
為此目的,內陸國應享有利用一切運輸工具通過過境國領土的過境自由;但行使過境自由的條件和方式,應由內陸國和有關被過境國以雙邊或區域協定予以規定。過境運輸應無須繳納任何關稅、捐稅或其他費用,但為運輸提供具體服務而征收的費用除外。《公約》還規定,懸掛內陸國旗幟的船舶在海港內應享有其他外國船舶所享有的同等待遇。
內陸國家過境貿易
《內陸國家過境貿易公約》的規定:確認每一內陸國有權自由進入海洋是擴大國際貿易和發展經濟的一個基本原則;懸掛內陸國旗幟的船舶在領海和內水應享有與懸掛當地國以外沿岸國旗幟船舶同樣的權利,并享受同樣的待遇。為了享受與沿岸國平等的海洋自由,無海岸國應有出入海洋的自由;位于海洋與無海岸國之間的國家,應與無海岸國共同協議,遵照現行國際公約,對懸掛該國旗幟的船舶在到達或者使用海港方面,給予與本國船舶或者任何別國船舶同等待遇。為了充分促進內陸國的經濟發展,一切國家應在相互基礎上向內陸國提供自由和不受限制的過境便利,使它們在一切情況下及對一切類型的貨物,可以自由進行區域性或者國際性貿易;對于過境貨物不得征收關稅,對于過境運輸工具征收特種稅或者規費,不得高于對使用經過國家之運輸工具所征收之稅費。
過境國在充分維持其領土主權的同時,應有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證行使自由的和不受限制的過境權不侵犯其任何種類的合法權利。為了加速統一解決各地理區域里內陸國家貿易和發展的特殊和具體問題,一切國家應鼓勵締結在這方面的區域性和其他國際性協議。鑒于內陸國家的特殊地理位置而給予它們的便利和特殊權利,不適用最惠國條款。規定內陸國自由出海洋的各原則,并不廢止兩個或者更多締約國之間對此問題的現行協定,也不妨礙將來締結這種協定,但這種協定不得建立次于或者反對上述規定的制度。
相關概念
準內陸國
在沿海國家中有國家海岸線相對與其國界線的比例很小,接近內陸國,被稱為準內陸國,這類國家的海岸線占不到5%的國界線長度,類似于完全沒有海岸線的內陸國家。全世界中這樣的國家共有8個:約旦、伊拉克、剛果、波黑和黑塞哥維那、斯洛文尼亞、剛果、多哥、比利時。
雙重內陸國
雙重內陸國,指的是被周邊內陸國夾裹在中間的內陸國家。世界只有兩個國家被稱為雙重內陸國,分別是列支敦士登和烏茲別克斯坦。
參考資料 >
跟著習主席看世界 | 走進世界最大內陸國——哈薩克斯坦.人民網.2024-05-14
中亞:內陸國家融入全球貿易海洋之路.人民網.2024-05-28
中亞五國基本情況簡介.西北大學中亞學院.2024-05-28
阿富汗.全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2
阿富汗.外交網網站.2024-05-26
不丹.外交部網站.2024-05-26
蒙古.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2
尼泊爾.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2
亞美尼亞.外交部網站.2024-05-26
阿塞拜疆.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2
阿塞拜疆.外交部網站.2024-05-26
哈薩克斯坦.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5
哈薩克斯坦.外交部網站.2024-05-26
吉爾吉斯斯坦.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3
塔吉克斯坦.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3
烏茲別克斯坦.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3
土庫曼斯坦國家概況.外交部網站.2024-05-26
老撾.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3
白俄羅斯.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摩爾多瓦.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安道爾.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奧地利.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奧地利.外交部網站.2024-05-26
捷克.中國外交部.2024-05-25
匈牙利.中國領事服務網.2024-05-26
列支敦士登.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盧森堡.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盧森堡國家概況.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盧森堡大公國大使館.2024-04-23
圣馬力諾.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瑞士.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北馬其頓.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塞爾維亞.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斯洛伐克.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梵蒂岡.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埃塞俄比亞.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布隆迪. 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3
博茨瓦納.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3
中非.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中非共和國.外交網網站.2024-05-26
乍得.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萊索托.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馬拉維.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馬里.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尼日爾.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5
盧旺達國家概況.外交部網站.2024-04-23
盧旺達.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斯威士蘭.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烏干達.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贊比亞.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津巴布韋.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南蘇丹國家概況.外交部網站.2024-05-25
布基納法索.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布基納法索.外交部網站.2024-05-26
玻利維亞.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巴拉圭.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5-24
海洋法公約.UnitedNations.2024-05-26
準內陸國——悲催的國家海岸線.微信公眾平臺.202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