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文化廣電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廣電旅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旅游事業,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旅游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電旅游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廣電旅游活動制定文化廣電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廣電旅游對外合作及國際市場推廣,推進全域旅游;指導重點文化廣電旅游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天府文化傳承發展;指導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動全市文化廣電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文化廣電旅游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電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指導、管理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保護利用和文物安全監管工作,參與查處文物違法犯罪案件;推動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弘揚和振興。
(九)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機構和節目;負責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節目;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方向。
(十)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一)促進文化廣電旅游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廣電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和規范全市文化廣電旅游市場,推進文化廣電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指導文化旅游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電、旅游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五)負責文化廣電旅游系統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文化廣電旅游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廣電旅游事業和產業融合發展,提升博物館公共服務能力;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廣電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游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游競爭力。
內設機構
直屬單位
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區(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開展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或區域性重大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活動、專項執法行動;負責查處或組織查處全市有重大影響的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方面違法案件,跨區(市)縣重大案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機制,負責處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領域重大突發性違法事件;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中重大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受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方面的舉報和投訴。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引導規范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業務考核;制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規范和行為規范,加強全市執法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和行風建設。
成都市川劇研究院:負責川劇藝術的研究、保護、傳承和展演;組織創作、排演有較高藝術水準的川劇藝術作品及劇(節)目;承擔文化惠民、送文化下鄉等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動;組織策劃各類川劇藝術作品展覽及對外文化交流與傳播。
成都市京劇研究院:負責京劇藝術的研究、保護、傳承和展演;承擔公益性劇節目的創作與展演;開展京劇藝術的傳播與藝術交流活動。
成都市文化藝術學校(成都實驗藝術團):貫徹執行《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和黨的藝術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培養文化藝術學歷教育專門人才;承擔文化系統各類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管理成都市實驗藝術團,使其成為成都市文化藝術學校實習基地,教育科研基地、對外交流和演出基地。
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藝術研究院):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保護、傳承和展演。
成都市文化館:指導和協調全市基層文化陣地建設;收集、整理、分析基層文化館(中心、站)建設中運行、管理及隊伍等方面的情況;指導全市基層文化館(中心、站)業務目標管理和考核。輔導、培訓全市群眾文藝骨干;指導全市農村、社區和企事業隊伍的群眾文化活動;組織策劃群眾文化創作、展覽、交流和演出活動;開展全市群眾文化的調查研究工作。
成都圖書館(成都市古籍保護中心):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書刊資料,提供信息和文獻服務,開展圖書館業務培訓,為廣大讀者和人民群眾提供圖書閱讀等公共文化服務。
成都畫院(成都美術館、成都市天府美術館、成都市當代藝術館):貫徹“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百花齊放、推陳出新”的方針,以畫院(美術館)為中心,聯系和團結廣大專業和業余美術工作者,從事創作,舉辦展覽,進行觀摩,交流經驗,出版作品,培養接班人等。開展藝術品收藏、藝術展覽和交流等公共文化服務活動。
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隊(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隊(成都文物考古研究中心)是中國西南地區規模最大、人數最多、門類最齊的考古科研單位之一,在四川省乃至西南地區文物考古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在國內同行中都享有較高知名度。擁有國家文物局頒發的田野考古團體領隊資質,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設計甲級資質、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一級資質,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文物保護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文物保護規劃編制勘察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2014年被四川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批準為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2015年9月又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博士后管委會批準設立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本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包括文物考古發掘與研究,文化遺產保護研究,文物保護技術研究,古建筑的保護、研究、勘查、規劃、設計等。
成都博物館(成都中國皮影博物館):成都博物館是成都市規模最大的綜合型博物館,已有五十余年的歷史。1958年,成都市地志博物館籌備委員會成立;1974年,成都市文物管理處建立;1982年,成都市整合相關文物管理機構組建成都市博物館,館址在成都市東風路大慈寺,1984年正式對外開放;2009年,成都博物館新館奠基;2016年6月,成都博物館新館建成并開放。成都博物館位于成都市天府廣場西側,毗鄰四川省圖書館、四川美術館、四川科技館,占地面積約17畝,總建筑面積65000平方米,內部空間劃分為公共活動區、展陳區、文物庫區、辦公區等。主體建筑分為南樓和北樓:南樓地上主要為行政區,地下為學術報告廳(多功能廳);北樓主要為展示區,首層為大廳、放映廳、一號臨展廳,地下一層為二、三號臨展廳,地上二層至三層為成都市歷史文化陳列古代篇,四層為近世篇和民俗篇,五層為中國皮影木偶展,總展陳面積14000平方米,展線長度1500米。成都博物館常設展覽有《花重錦官城——成都歷史文化陳列》、《影舞萬象?偶戲大千——中國皮影木偶展》,并將不斷推出高水平臨展、特展。成都博物館主要通過文物征集、保護、研究和展示工作,向公眾傳播成都歷史文化,努力為城市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務。
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于2004年底立項建設,2007年4月16日正式對外開放。金沙遺址博物館占地面積3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38000平方米,由遺跡館、陳列館、游客中心、文化保護與修復中心、金沙劇場、園林區等組成,是一座集教育、研究、休閑于一體的現代化園林式博物館,并成為代表成都市悠久歷史的標識性景觀。2006年被評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成都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館博物館(杜甫草堂詩書畫院、成都中國書法館):負責杜甫草堂文物收藏、保護、研究及陳列宣傳、旅游服務,開展“以文補文、多業助文”的經濟活動。從事書法、繪畫藝術品的收藏、研究、交流;開展書法、繪畫藝術的各項學術活動、展覽活動及藝術培訓活動。
成都武侯祠博物館:合理利用三國文化資源,特別是武侯祠文博資源,根據專業博物館的性質、任務、方針,積極開展業務活動,不斷充實館藏文物、資料。
成都永陵博物館:負責永陵博物館館內文物的保護、維修、宣傳工作。
成都對外文化交流中心(成都市版權事務中心):承擔涉外文化藝術品、資料的設計、出版、制作、訂購工作,組織、承辦國內外文化藝術團體及個人出、入國(境)進行商業演出、展覽工作;開展各類文化藝術活動的策劃,組織民間文藝藝術交流。
成都市文化數據中心(成都市文物信息中心、成都市文物數據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利用與文物、博物館事業相關的資料和信息,建立、管理、維護文物資料信息庫;承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方案的咨詢和評審工作;承擔與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有關的專題調查、咨詢和培訓工作。
成都藝術劇院有限責任公司:創作歌舞、音樂、話劇、雜技等各類舞臺藝術作品;策劃各類演出活動;舞美、道具設計制作;廣告代理;國內外各類文藝、文化作品的引進、推廣等。
人事調整
2021年12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通過,決定免去:多央娜姆的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局長職務。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并予以通報表揚。
參考資料 >
內設機構.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2-08-07
直屬單位.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2-08-07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今日頭條-錦觀新聞.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