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在子宮內的活動稱胎動(Fetal Movement,FM)。妊娠18周后超聲檢查可發現,孕婦多在妊娠20周開始自覺胎動,每小時約3~5次。胎動隨孕周增加逐漸增強,至妊娠32~34周達高峰,妊娠38周后胎動逐漸減少。
胎動計數是孕婦自我監護胎兒宮內健康的一種重要手段,臨床有多種胎動計數方法。計數胎動時建議孕婦取左側臥位。胎動可能受孕婦吸煙、肥胖、情緒波動、初產、孕周、前置胎盤、胎盤發育異常等因素影響。
2小時內胎動超過6次為正常胎動,小于6次或減少50%則提示胎兒有缺氧可能。胎兒窘迫時,妊娠婦女自感胎動增加或停止。若缺氧未糾正或加重,胎動減弱且次數減少,進而消失。當胎動次數減少時,應該結合其他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和考慮。當胎動完全消失時,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拯救胎兒。
定義
胎兒在子宮內的活動即為胎動,主要包括胎兒的軀體活動,包括胎兒肢體運動、呃逆動作、眼球運動、吸吮動作等。
正常胎動
妊娠28周后,胎動計數2小時內胎動數達到10次即為滿意的胎動(2小時內胎動超過6次為正常,小于6次或減少50%提示胎兒缺氧可能);或者每周3次,每次計數1小時,如果胎動數等于或超過孕婦既往的胎動計數基數認為是可靠的。胎動夜間和下午較為活躍,常在胎兒睡眠期間消失,持續20~40分鐘。
通過B超觀察,妊娠12周可以看到胎動情況。妊娠16周后,胎兒開始有吞咽運動,妊娠18周后 ,胎兒強速的整體運動減少,局部活動增強。妊娠20~24周可見突發性胎兒呼吸運動。當孕周增加時,呼吸運動逐漸典型并緩慢交替發生,還可表現為陣發性節律性的胎兒呃逆。
胎動計數方法
胎動計數是孕婦自我監護胎兒宮內健康的一種重要手段,臨床有多種胎動計數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無論哪種胎動計數方法,都是主觀的判斷,如果無法確定確切的胎動數,或者感覺當天的胎動計數與先前不同,就需要做進一步檢查評估。計數胎動時建議孕婦取左側臥位。
方法一
由于胎動次數的變化不均勻,每天的早、中、晚三個時間段都會有一定變化。因此,在進行胎動計數時,應該在早、中、晚三個時間段分別進行計數。每個時間段的計數持續1小時,然后將三個時間段的計數結果相加,并乘以4,即可得到12小時的胎動次數。
方法二
胎動計數常用的監測方法是每天在同一時間記錄胎動,每次記錄10次胎動并記錄所用時間。若用時超過2小時,建議就醫檢查;臨近足月時,孕婦可感覺胎動略有減少,若計數2次胎動不足10次,可變換體位,如左側位后,再進行2小時的胎動計數,若結果仍小于10次,應及時檢查就醫。
方法三
ACOG在《產前胎兒監護實踐指南(2021年版)》中提出了兩種胎動評估的方法:(1)孕婦取側臥位,連續2小時內胎動計數達到或超過10次為滿意。(2)指導孕婦每周進行3次,每次1小時的胎動計數,確定胎動次數的基線水平,胎動計數達到或超過基線水平為滿意。無論采用何種胎動計數方法,如果胎動未達到滿意計數,則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胎兒監護。
影響因素
胎動與胎兒行為狀態有關,凡能影響其行為的因素均可影響胎動數,如孕婦饑餓、吸煙或被動吸煙、應用鎮靜、麻醉或解痙藥以及胎兒神經系統發育異常或功能異常均可使胎動減少。而強光、碰擊、推動胎兒、聲音刺激可致胎動加強及加頻。此外,胎動是一種主觀感覺,胎動計數會受孕婦的性格、敏感程度、工作性質、羊水量、腹壁厚度、胎盤位置、藥物、胎兒活動量以及孕婦是否認真對待等因素影響,個體差異較大,不能單憑胎動減少作為胎兒窘迫的依據。
臨床意義
胎動是胎兒宮內存活的最敏感標志,在孕12周后胎兒肢體運動即可經B型超聲清晰觀察到。異常胎動主要包括胎動增加、胎動減少和無胎動。
胎動增加
胎動突然增加并且非常劇烈,有時可能是胎兒垂死掙扎的表現,但并非所有嚴重缺氧的情況都會出現這種現象。胎兒窘迫時,妊娠婦女自感胎動增加或停止。在窘迫早期可表現為胎動過頻(每24小時大于20次)。胎動劇烈時常為臍帶受壓迫,胎盤早剝等造成胎兒急性缺氧,多為躁動,無間隙,若不及時糾正,可能導致胎死宮內。
胎動減少
胎動減少可認為是胎兒宮內缺氧窘迫時為增加自身能量儲備的一種自我保護性表現。若缺氧未糾正或加重,胎動減弱且次數減少,進而消失。減少預示著胎死宮內的發生,部分病例出現在胎動減少后的幾天內。
正常情況下,胎兒每12小時會有大約30-40次胎動。當胎動次數在20-30次之間時,可以被視為臨界值。如果胎動次數少于20次,這可能提示胎兒處于危險狀態。另外,如果與前三天相比,胎動次數在12小時內減少了30%,這可能表示胎兒在子宮內缺氧。需要注意的是,孕婦服用鎮靜劑后,胎動可能會減少。此外,胎動是一種主觀感覺,可能會受孕婦的敏感程度、腹壁肥厚、腹水、羊水過多等因素的影響。
無胎動
確診已妊娠婦女,停經大于等于20周,一直未感受到胎動,有兩種可能:一為胎兒早已死亡,為稽留流產;另一可能為孕齡估計不準。
就診指征
妊娠28周后,胎動小于6次或減少50%提示胎兒有缺氧可能。當胎動次數減少時,應該結合其他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和考慮。當胎動完全消失時,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拯救胎兒。當孕婦提出胎動減少時,應盡快(最好2h內)進行孕婦和胎兒狀況的評估,應評估胎動減少孕婦是否存在增加死胎風險的其他危險因素,若合并危險因素,應視為高危妊娠加以管理。
妊娠28周后胎動減少的孕婦需每天感知胎動情況,腹部觸診評估子宮張力以及有無壓痛、胎產式和胎姿勢等,并提供PSANZ孕婦信息手冊,測量恥骨聯合至宮底的高度,繪制胎兒生長圖表。建議孕婦感知到胎動減少或異常胎動時立即咨詢相應醫務保健人員。醫務保健人員應立即對提出胎動減少或異常胎動的孕婦進行病情評估。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