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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改新
來源:互聯網

大化改新(Taika Era reforms,たいかのかいしん),其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是指大化年間(645年-650年)的改革,而廣義的是指從大化元年(645年)至大寶元年(701年)《大寶律令》的制定和實施之間的改革,是一次自上而下的,以“法制完備”的唐代集權制國家為典范,為建立天皇中心主義的律令制國家而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

隨著部民制的衰落,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加深,紛爭不斷,社會生產遭到嚴重破壞。面對這幅社會光景,當權者卻無所作為,于是統治階級內部出現了主張改新的新興勢力。四年(645年),革新派發動政變,奪取政權,擁護即位,建元大化,以唐制集權國家為藍本,主張進行國內的政治體制改革。大化二年(646年)正月初一,孝德天皇頒布《改新之詔》,正式開始改革,故名“大化改新”。改革歷經孝德天皇、齊明天皇、等時代,在此期間新舊勢力斗爭不斷,直至大寶元年(701年)《大寶律令》的制定和實施,以律令的形式來鞏固改新的成果,標志著大化改新的完成。

大化改新的主要內容:經濟上,部民制被廢除,社會生產得到恢復和發展,但在班田收授制度下,農民仍繼續接受著封建剝削和壓迫。政治上,建立起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的國家政治體制,這推動貴族的官僚化,削弱了氏姓貴族的地方勢力,擴大社會統治基礎,并加強了皇權和皇威,鞏固了政權。中國學者認為大化改新變革了社會的生產關系,促進了新的生產關系的發展,推動進入封建社會。

歷史背景

經濟

七世紀以來,得益于中國先進的生產工具、生產技術和生產方式傳入日本,促進了大和地區的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日本的社會生產力得到較快發展,與此同時,部民制已經不適應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束縛了生產力。

部民制是以貢納制為代表的氏族奴隸制,部民沒有人身自由,集體依附于貴族,進行集體勞動。生產力的發展增強了生產過程中的個體性,促使一些家族脫離了部民生產組織,進行獨立生產,這動搖了部民制度和大和國家存在的經濟基礎。

政治

日本國外

六至七世紀,隋、唐兩朝相繼崛起,建立起當時強大的中央集權制度的國家,其發達的封建文化對周邊國家產生強烈影響。日本通過控制任那,建立起自己在朝鮮半島南部的勢力,使其依附成為日本的依附國,但隨著百濟新羅的崛起,日本在任那的勢力逐漸消退,直至任那的滅亡,日本完全失去在朝鮮半島的勢力。加之隋唐帝國數次出征高麗,使日本產生對外關系的危機感。

日本國內

推古天皇元年(593年),推古天皇令(574年-622年)攝政。圣德太子攝政以來曾試圖恢復在朝鮮半島的勢力,以此來扭轉國內的統治危機的困境,但未能解決國內統治危機。于是針對國內存在的問題,著手進行政治改革。圣德太子自幼學習中國封建文化,試圖改革政治體制,以扭轉國內外嚴峻形勢,加強皇權,提高日本在東亞的國際地位。

推古天皇十一年至十二年(603年-604年),以中國為樣本,推行“推古朝改革”,改革內容包括設立“冠位十二階”制度、制定《》、建立中日平等的外交政策、提倡佛教和編史書等等。十一年(603年),模仿中國官階制,制定“冠位十二階”,冠位的授予只以個人的才干和政績為依據且不能世襲。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貴族的勢力,促進貴族的官僚化和官僚體制的建立。推古天皇十二年(604年),制定“十七條憲法”,作為貴族和官員需要遵守的政治規范。“憲法”雜了儒、佛、法等諸家思想,強調君主權威,忠君盡職,以建立天皇的權威。十五年(607年),派遣為遣隋使,與建立對等的外交關系,且多次直接向中國派遣使節和留學生,積極攝取中國先進的文化和技術,促進國內政治改革。

圣德太子改革促進了中央集權和官僚體制的建立。培養和選拔了人才,奠定了中日平等友好邦交的基礎,提高了的國際地位,這為日后的大化改新提供了人才基礎和必要條件。但其改革未能觸及部民制的根本,此次改革未能解決社會危機。

三十年(622年),死后,因其改革觸及門閥貴族的利益,蘇我氏排斥改革勢力,二年(643年)殺害了太子之及一族,此后父子專權,氏族豪強與部民矛盾不斷加深,部民反抗斗爭日益高漲,社會生產遭到嚴重破壞,社會危機加劇。

思想文化

舒明天皇十二年(640年),推古天皇時期派遣入隋的高向玄理、等人,歷經三十余年的學習以及見證了隋朝的滅亡,唐朝的繁榮。回國后,受唐王朝的先進制度的影響,他們創辦學館,宣傳唐朝的典章制度,并抨擊國內制度陋習和政治腐敗的現象,積極倡導以唐朝為典范,實行政治改革。至此,主張改新的革新派出現,代表人物有(626年-671年)和(614年-669年)。

改革過程

乙巳之變

革新派希望日本像唐朝一樣,建立起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而當時蘇我氏專橫跋扈,權傾朝野。在建立祖先聶氏宗祠時僭[jiàn]越禮制,使用天子專用的八佾[yì]之舞,蘇我父子將其宅邸稱呼為宮殿,甚至出現自稱太子的等僭越行為,這引起中大兄皇子和中臣鐮足的極大不滿,兩人共同密謀推翻蘇我氏大臣,以建立中央集權制的國家。中大兄皇子聽從中臣鐮足的建議,迎娶蘇我石川麻呂之女以拉攏蘇我石川麻呂一同反蘇我氏大臣,并選用佐伯連古麻呂、稚犬養網田等人為刺客。

四年(645年)6月12日,日本飛鳥板蓋宮太極殿。天智天皇、中臣鐮足等人在皇極天皇接見高句麗、百濟、新羅使節,舉行“受貢”儀式。蘇我入鹿入殿后,中大兄皇子便令人緊閉宮門,由蘇我石川麻呂宣讀上表文,中大兄皇子和刺客潛伏在暗處,伺機刺殺蘇我入鹿。但負責刺殺的刺客因畏懼蘇我入鹿,心生膽怯,未能出手,于是,中大兄皇子親自出手,殺死了蘇我入鹿。隨后以法興寺為據點防備的反攻。當時,大多數的和貴族支持中大兄,蘇我蝦夷見此情形,第二天選擇焚宅自盡。消滅蘇我氏后,革新派重新組建新的中央政權,并擁護即位。

改新詔書

四年(645年)6月14日,孝德天皇即位,建年號為“大化”,立中大兄為皇太子以輔政,任命為內大臣,以留唐的為博士,以“法式備定”的唐制為藍本,有步驟地實行改革。大化元年(645年)8月,派遣官員,造田籍,校田畝,頒布男女之法,并依據當時形勢制定官員的賞罰辦法和鐘匱制度等。9月,沒收諸國武器,下詔不允許買賣兼并土地。12月,由飛鳥遷都至(今大阪市)。大化二年(646年)元旦,發布《改新之詔》。改新詔書是新政權施行改革的基本綱領,主要內容是圍繞變革生產關系和改革政府機構展開,具體表現為廢除部民制,建立班田收授法、租庸調制和建立中央集權制度

壬申之亂

孝德天皇即位后,革新派和保守派斗爭不斷。大化十年(654年),孝德天皇死,中大兄之母前重登位,稱齊明天皇(655年-661年在位)。她在位期間大興土木,給人民帶來沉重負擔,引起民怨。

齊明天皇七年(661年),齊明天皇死,天智天皇以太子身份稱制,667年遷都。668年,(即中大兄)在近江新都正式即位,并派主持開始制定《近江令》22卷。因勞役繁重,人民不堪其重,紛紛逃散,社會生產被破壞,天智天皇九年(670年)政府為防止人民逃亡,編制戶籍,以恢復生產,因其制定于庚午年,故稱“庚午年籍”。天智天皇十年(671年),《近江令》制定完成,這是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但現已失傳。

革新派和保守派的斗爭就改新和遷都問題的斗爭激烈。而天智天皇對此問題持妥協退讓的消極態度,引起以(天智天皇之弟)為首的激進派的不滿,天智天皇與其弟大海人皇子的矛盾日漸加深。

十年(671年),天智天皇另立為太子兼大政大臣,剝奪了天武天皇的皇位繼承權,保守派掌握了權力。大海人皇子為保全自己,以出家為名避居吉野。年末,天智天皇死,大友皇太子即位。

大友朝廷命人嚴密監視動向并有所預謀除掉大海人皇子。大海人皇子得知消息后決定先發制人。弘文天皇元年(672年)6月,大海人從東國舉兵造反,全國內戰就此爆發,歷時1個多月,以大海人皇子的勝利告終。此次發生在壬申年,史稱“壬申之亂”。

大寶律令

弘文天皇二年(673年),大海人皇子在即位,稱。天武天皇即位后,全面推進革新事業并以法律的形式鞏固改新成果。天武天皇四年(675年),下詔廢除之前恢復的氏族貴族特權,徹底廢除私地私民制,次年改革食封。天武天皇十年(681年)開始制定“飛鳥凈御原令”,天武天皇十三年(684年)作“八色之姓”。。

十五年(686年)天武天皇去世后,原繼承人留下7歲輕皇子(后來的)后也去世,為穩定皇位繼承局面,持統天皇元年(690年),天武天皇的皇后即位稱,后于697年讓位于15歲的文武天皇,持統天皇以太上天皇的身份輔助皇孫。

文武天皇四年(700年)邢部親王、19人一起制定律令。大寶元年(701年)律令基本修成,隨之部分實施。第二年開始全面實施。該法典因制定于大寶年間,故稱《大寶律令》。大寶元年(701年)《大寶律令》的制定與實施,標志大化改新的完成。

《大寶律令》由律6卷、令11卷組成,是在681年開始制定的《飛鳥凈御原令》基礎上進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和增添內容形成的。大寶律令是首次立足于律和令的結合基礎上的完備的古代法令集。

改革內容

大化改新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其改革內容涉及社會的各個方面。主要以大化二年(646年)孝德天皇頒布的改新詔書為實行改革的基本大綱,隨后天智天皇、天武天皇、文武天皇等人陸續推進革新事業。

經濟

公地公民制

廢除部民制,實行公地公民制度。廢除皇親貴族的屯倉,田莊以及部民,將全國的土地和人民收歸國有,變成公地公民。國家成為最高的地主,實行國家土地所有制,人民對國家有臣屬關系,并在此基礎上實施班田收授法和租庸調制。

班田收授法

的班田收授法是參照隋唐的均田制設定的,是封建國家土地所有制下土地的分配制度。在此制度下,國家與農民的關系是土地所有者對農民的剝削關系,國家占有土地,給公民以口分田。

班田收授法具體實施為政府對6歲以上,公民班給口分田2段,女子為2/ 3; 官奴婢同授,私奴婢為1/3。口分田不得買賣,受田者死后國家收回。按戶給予公民宅地園田作為世業,允許買賣。

除了給予公民口分田外,貴族仍享有一些經濟特權:封地。按照位階、官職和功勞賜予封地,包括位田、職田、功田。位田和職田都不能世襲和自行處理,死后需歸還給國家。功田分大、上、中、下四等,依據等級來劃分世襲的時間的長短。國家的土地分給口分田、位田、職田、功田后剩余的土地稱為乘田,由國司進行管理。

租庸調制

在班田收授法下農民負責一定的租庸調,租為實物地租,庸為力役及其代納物,調為征收的地方特產。凡受口分田者每年向國家負擔稅 (每段交稻22束) 調 (每戶繳絹或布1.2丈) 庸 (凡21- 65歲男子服役10天,可用布或絹代役 ,每天折納2.6尺)。

部民制被廢除,部民變成了公民,提高了生產積極性,地位有所改善,社會生產得到了恢復和發展,但與此同時,在此制度下,農民仍繼續接受著封建剝削和壓迫。

政治

中央集權制

大化五年(649年)設八省百官制和國郡里制。中央建立集權機構,地方設國、郡、里,分別由國司郡司治理。

官階設置上,大化三年(647年)制定七色十三階冠位。大化五年(649年)制定十九階冠位。五年(677年)將冠位增至48階,注重啟用中小官吏。俸祿上,對大夫以上的貴族賜予食封,以下賜予布帛。天武天皇十一年(683年)收回親王以下諸臣食封,革新俸祿制。

大寶律令》確定了最終的中央集權制度,中央官制形態為二官八省一臺五衛府。二官即掌管國家祭祀的神官和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太政官。太政官下設中務、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宮內八省,省下置職、、司等下級機關。一臺為彈劾官吏不法行為的彈正臺。五衛府即衛門府、左右衛士府、左右兵衛府,是擔負宮廷警衛的軍事機構。各機關原則上由長官、 次官、判官、主典四等官和附屬他們的很多下級官吏組成。

八色之姓

天武天皇四年(676年),下詔廢除664年恢復的氏族私有的部民制度,徹底廢除私地私民制,取消氏姓貴族特權。天武天皇十年(682年)將姓氏序列列為考選官員的先決條件,天武天皇十二年(684年),制定八色之姓,重定貴族身份秩序,提高皇親的政治地位,推行皇親政治

律令制國家

以“法制完備”的唐朝為藍本,法令。天智天皇元年(668年)開始制定的《近江令》22卷是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是日本以后《令》的基礎。九年(681年)在《近江令》的基礎上修改并制定《飛鳥凈御原令》。現《近江令》和《飛鳥凈御原令》已失傳。

四年(700年)由刑部親王、、下毛野古麻呂和一群法律學家和漢學家編撰律令。大寶元年(701年)律令基本修成,因其制定于大寶年間,故稱《大寶律令》。律令主要內容有土地制度和賦稅制,中央集權制度,軍事制度,身份制度和司法制度等。

《大寶律令》的制定與實施,標志著大化改新的完成。通過律令的相關規定從而實現對全國的統治,也標志著律令法典的形成,律令制國家的建立。

司法革新

律令制度將司法和行政組合在一起,各級行政機關同時也為審判機關。刑罰嚴酷,有答、杖、徒、流、死五等,重罪有“八虐”,涉及“六議”者享有減刑特權。

軍事

軍團士兵制

中央設五衛府,每國設多個軍團,受國司的指揮監督。模仿唐朝的府兵制,采取征兵制征集士兵,并實行兵農合一的制度。被征集去服役的人為正丁。一部分正丁作為士兵,平時進行農業生產,一定時期去軍團服役,到京城守衛宮廷服役的稱為衛士,到大宰府防衛九州的稱為防人,士兵可以免除庸和雜徭,衛士和防人被免除庸、調、雜徭等。但因被征集的服役的正丁武器、糧食自備,仍給人民帶來沉重負擔。

社會

鐘匱制度

鐘匱制度是皇室為加強對民眾的控制,建立起的一個民眾與皇室溝通的平臺,將地方上的部分司法權力收歸中央,維護民眾的個人利益。

男女之法

大化元年(645年)八月,頒布“男女之法”,該法令規定國民分為良民和奴隸,并規定良人與奴婢通婚所生子女的劃分原則:良民夫婦所生子女入父籍,良民男子與女婢所生子女入母籍,良民女子與男奴所生子女入父籍,奴婢夫婦所生子女入母籍。學者王慧榮認為嚴格區分身份等級為建造戶籍提供依據,并對日本的父權制發展起推動作用。

庚午年籍

因勞役繁重,人民不堪其重,紛紛逃散,社會生產被破壞,天智天皇九年(670年)政府為防止人民逃亡,編制戶籍,以恢復生產,因其制定于庚午年,故稱“庚午年籍”。

身份制度

將國民劃分為“良民”和“賤民”。良民是自由民,包含皇族、貴族和廣大公民。皇族分為親王和諸王,令制稱五位以上的有位階者為貴族。

公民由改新前的自由民和絕大部分部民組成,良民中的品部和雜戶,由于其生產中所處地位并未提升,身份地位介于“良民”和“賤民”之間,有日本學者稱之為半自由民。

意義與影響

大化改新是一次自上而下的,以“法制完備”的唐代集權制國家為典范,為建立天皇中心主義的律令制國家而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氏姓貴族的擴張,在社會基層仍殘存氏族血緣色彩,奴隸制的剝削形式仍然存在,客觀上推動了封建莊園的建立和領主制封建社會形態的初步形成。促進了新的生產關系的發展,使日本社會階級結構發生根本性變化,并用法律的形式確立封建制生產關系和中央集權的專制主義國家體制以及階級關系,標志日本封建制度的確立,這是日本歷史上的一次重大變革運動,日本由此進入封建社會。

相關評價

中國學者在《大化改新前后日本的社會性質問題》一文中,認為自上而下的大化改新,促成了日本封建制度的形成,且其提出的“大化改新封建說”得到學界主流的普遍認可。

中國學者王毅在其《論日本大化改新的成敗》一文中,認為日本的大化改新是一場不成功的社會經濟改革,其推行的班田制度并非是沖破舊的生產關系束縛的結果,反而壓抑了原領主封建莊園制度形成的趨勢。

中國學者武安隆早在其《淺論大化改新》一文中,認為大化改新是日本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件,日本實現從奴隸制到封建制的轉變。

相關爭議

《改新之詔》

在大化改新的研究中,《改新之詔》雖有四條,但其中兩條的部分內容的表述,已被日本學者野村忠夫在其《大化改新研究史》中證明是依照《大寶律令》修飾而成,非原始條文。有日本學者石母田正在其《日本古代國家》中懷疑第一條的可靠性,即當時是否提出“公地公民”原則,更有日本學者原秀三郎在《日本古代國家史研究》中提出“大化改新否定論”,《日本書紀》描繪的大化改新是其編者創造,即認為不存在大化改新。

對于“大化改新”否定論,1977年,日本學者鐮田元一在《評的成立與國造》(評の成立と國造)一文中,通過對大化改新的“國—評—五十戶”制,對大化改新的真實性給予了肯定,隨后1999年在大阪難波宮遺址出土的木簡【三野國ム下評大山五十】,可以確定“天下立評”是在大化五年(659年)。這從考古學的層面證明天智天皇庚午年籍之前就已經有了評這個行政級別,一定程度上支持了鐮田元一的觀點,肯定了大化改新的真實性。

相關影視

大化改新(2005)

導演:片岡敬司?

編劇:池端俊策

主演:岡田準一/渡部篤郎/木村佳乃/小栗旬/高島禮子等。

參考資料 >

..2023-10-19

..2023-11-14

大化改新 .豆瓣電影.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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