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縣衙位于中國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縣城東大街。葉縣縣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中國現存的古代衙署中唯一的一座明代五品縣衙建筑。
葉縣縣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現有建筑群由41個單元、153間房屋組成。由于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規模宏大、等級分明、保存完整,并融合了中國南北方建筑特點,成為中國古代縣衙建筑中的精品。
2006年葉縣縣衙被列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由來
明初百廢待興,政權的穩固需要穩定的權力機關統一發布政令,因此在葉縣城中需要建一座新縣衙。明規定縣分三等:納糧三萬石以下為下縣,縣令受七品;納糧三萬石以上為中縣,縣令受七品;納糧六萬石以上為上縣,縣令受六品。葉縣當時所轄地域廣闊,歲繳賦稅十萬石以上,加上葉縣自古就是中原南北交通要道,因此葉縣縣衙自明初建立起就是五品縣衙。
歷史沿革
現存的葉縣縣衙建筑群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歷史記載從明嘉靖到清康熙 年間,縣衙建筑大體上保存下來,但由于兵災、大火等原因,建筑類型歷經數次增減。
據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 年)《葉縣志》記載,縣衙舊址位于縣城東街,遷移原因、時間皆不可考,后遷址在“十字街東”,就是現今縣衙所在。
清咸豐八年(公元1858年)知縣鈕達璋重建二堂五間;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知縣何鼎重修寢室三間,西退室一間,增修潘世恩;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知縣歐陽霖重建大堂五間,增修半舫堂。
明、清及民國時期葉縣縣衙為縣級政權機構駐地。明清時期稱縣署,民國十六年(1927年)縣署改稱縣政府。1944年6月,日軍攻陷葉縣,在此設立日偽政權“維持會”和“治安復興委員會”。日軍投降后,中國國民黨縣政府返回。1948年1月15日,葉縣人民民主政府進駐縣衙。“文革”初改為階級教育展覽館,后為教育體育局、圖書館和縣劇團等單位所占用。
1997年,政府啟動葉縣縣衙修復工程,1999年主體部分對外開放,2001年對縣衙東、西副線上的建筑進行全面修復,一年后建成葉縣縣衙景區。
2006年5月25日,葉縣縣衙被中國國務院核定并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7年10月19日,根據《中共平頂山市紀委關于命名全市第二批廉政教育基地、第六批廉政文化“六進”活動示范點的決定》通知,葉縣縣衙成為市級廉政教育基地。
建筑格局
葉縣縣衙具有獨特的建筑風格,其格局融合了南北特點,自成一派。葉縣縣衙總體空間布局采用了傳統的中軸線布局,由中軸線及東、西兩側副線 三部分建筑群組成,各單元建筑通過院落組織彼此聯系,室內外空間相映成趣,不可分割,建筑風格形式統一,各個單體建筑變化豐富,整體建筑又不乏統一。所有建筑相互依托共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建筑體系,即反映了北方庭院式建筑布局大方、左右對稱的特點,也有南方小巧獨立、組合靈活的特色。
縣衙中軸線上依次分布大堂、二 堂、三堂等主體建筑;東側副線上由南向北依次分布著監獄、廚院、知縣宅等建筑;西側副線上有古時衙署內工作人員辦公及休息的西群房、虛受堂、思補齋、南北書房等建筑。中軸線主體建筑錯落有致,由南向北依此展開,主次分明有序,建筑功能明顯,是縣令處理公務所在;東西兩側副線上各建筑單元如眾星拱月依附在中軸線左右,錯落有致又相對獨立,建筑職能清晰、排列有序,共同擔負起縣署的正常運作。
縣衙在使用功能上分為內、外區域,對內的功能區域主要是二堂、三堂、知縣宅、大仙祠、思補齋和后花園等位于縣衙深處的建筑,對外的功能區域主要有大堂、寅賓館和監獄等建筑。也可以根據縣令的活動區域分為公、私區域,比如大堂、二堂、三堂等公共建筑可以劃分到公共區域,而書房、 后花園、思補齋、虛受堂、大仙祠、縣令宅等只供縣令個人使用的就劃分到私人區域。正是這樣考慮周全、兼顧功能的建筑布局,通過延長軸線的方式來增加院落,又靠院落的相互獨立來阻隔外界的干擾,使縣衙里的建筑做到了甬道相連、庭院銜接、一步一院、一院一景。
葉縣縣衙在經過多次遷址重修、增補改建后,打破了“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朝后寢、獄房居南”的傳統縣署禮制思想,采用了比較獨特的“獄房居東”的建筑布局。
主體建筑
葉縣縣衙在整體修復前僅存衙門 7 間,大堂 5 間(前有卷棚),二堂、三堂各 5 間,其余建筑各有不同程度損毀。其中大堂為明代建筑在清代重修,二堂建筑屬清代重建,三堂為現代重建,其余各建筑按照“修舊如舊”的原則各自保留了其時代風格。
因地理位置特殊,縣衙建筑受到了南方建筑流派的影響,在木作、磚雕等工藝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筑工藝精巧、細膩的特點。
大門
縣衙大門為面闊三間的硬山式建筑,形成明三暗五的開間格局。大門明間外檐懸掛“葉縣縣署”金色黑底大字的匾額。匾額下方檐柱上書有楹聯: “天聽民聽天視民視,人溺己溺人饑己饑。”
大門是縣衙的標志建筑,門上的門釘(五路五排)、漆料(青漆)、門環(黑油錫環)等都反映縣衙屬于五品等級。
大堂
大堂為面闊五間結構,大堂建在臺基上,堂前與月臺相 連,月臺之上建有卷棚三間,卷棚與大堂主體相連,結合部采用天溝羅鍋勾連搭。大堂卷棚的天溝羅鍋椽勾連搭結構是葉縣縣衙在等級上的體現,也是現存縣衙建筑中的唯一存在。大堂楹聯:“我如賣法腦涂地,爾敢欺心頭有天。
”
虛受堂和思補齋
虛受堂和思補齋各建房三間,分屬兩個封閉的庭院,在建筑群的西側副線上,兩個庭院緊挨。虛受堂是知縣受到朝廷或上峰嘉獎表彰后, 思忖是否愧對的地方;思補齋是知縣反省自身工作失誤后,想方設法彌補工作不足的場所。兩座建筑的功能反映了官員在古代為官一任需戰戰兢兢,自省恪己。兩座建筑都是現存縣衙建筑中的孤例。
戒石銘
戒石銘是縣衙內唯一的一座碑式官箴,為宋太宗御制,位于儀門內甬道上,碑高 2.1米 、寬 1.28米,厚 20厘米。正面書寫“公生明”三個大字,背面有黃庭堅所書官箴:“爾奉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戒石銘在1997年修復縣衙時在大堂前甬道正中發現,也符合明制戒石銘放至儀門甬道正中的記載。戒石碑陰正對大堂。大堂前下有石英跪石一方。
相關文化
葉縣縣衙無論是建筑自身還是楹聯內容,都反映出古代獨有的吏治文化。
建筑設置
縣衙內的儀門、蕭曹廟、土地祠、虛受堂、思補齋、大仙祠這些建筑都屬于中國古代衙署吏治文化的體現。
儀門是面闊三間結構,中門非慶典、祭祀等重大事件不開,東側為“生門”,西側為“死門”。生門一側的建筑為蕭曹廟,里面供奉著西漢名相蕭何、曹參,明太祖朱元璋要求各地衙署修建蕭曹廟,讓官吏定期祭拜,學習兩人為政之道,造福一方。死門一側是土地祠,供奉土地,也是朱元璋下令修建,一是為了感恩神明,二是明朝政令嚴酷,官吏若貪污瀆職,會在土地祠前執行懲罰,以示警戒。
虛受堂和潘世恩是官員反思與自省的場所,反映了在中國古代不僅要依靠政府法令約束官員的言行,也十分倡導官員在主觀意識上的自省。
大仙祠位于縣衙西北角,是為防印信盜失而專門供奉守印大仙——狐仙的場所,也是存放縣衙重要資料、貴重物品的地方。供奉大仙祠是古代人們封建迷信的表現,在中國清代縣衙翊坤宮中較為常見。
楹聯文化
縣衙中匾額、戒石銘、楹聯等戒勉文化是古代吏治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
大堂卷棚的匾額是清末才子于右任手書 的“天地正氣”,大堂的匾額是“明鏡高懸”。警示官員要執法嚴明、明察秋毫,自身要公平公正、心存敬畏。二堂屏門上方有金字匾額“清慎勤”。“清慎勤”相傳為朱元璋親筆御書,敕令懸掛于全國各府、 州、縣,時刻警示官吏人品要清廉公正,辦案要謹慎慎重,工作要勤勞認真 。三堂匾額“清如鏡水”,也是對官員提升自身修養的美好愿望。
戒石銘背面所書是古代皇帝為了下屬官員時刻警戒自我言形舉止,命令宋代書法家黃庭堅書寫的一則官箴。官箴分發到各個州縣的府衙內,刻在碑上立于大堂前,官員過往即可看見,起到時時警醒的作用,是封建社會對官員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所作的規誡。
楹聯是題寫在楹柱上的對聯,是中國一種獨特的文學藝術形式。衙門楹聯是衙門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大門楹聯“天聽民聽天視民視,人溺己溺人饑己饑”是清同治年間知縣歐陽霖所書,歐陽霖在任期間辦義學、修縣署、定八景、縣志,在葉縣歷史上留下了很多故事,其所書楹聯就是為了借助這種獨特的文化形式來表明志向。在中國講究有門必有聯,縣衙其他建筑上的楹聯有的反映出場所的功能特點,有的表達了書寫人的情感愿望。
文物保護
2002年葉縣文物部在縣衙內增建文物庫房和展廳,陳列文物300余件,其中有70余件孤品,還有青銅升鼎、幽蘭賦十二通石刻等數十件國家一級文物,在此基礎上建成葉縣縣衙博物館。文物部門還在博物館內增加了“孔子問政”、“沈諸梁事跡”等文化古跡內容,在景區開放期間安排有編鐘演奏等活動。2014年,平頂山市人民政府批準公布《葉縣縣衙文物保護規劃》。
參考資料 >
葉縣縣衙.平頂山市人民政府.2022-11-21
葉縣縣衙.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11-21
國務院關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2022-11-20
尋訪官文化之一——葉縣縣衙.河南省文物局.2022-11-23
古代知縣為“七品芝麻官” 為何葉縣縣衙是五品.葉縣宣傳網.2022-11-25
葉縣縣衙——葉縣人民民主政府舊址.葉縣宣傳網.2022-12-19
葉縣縣衙被命名為市級廉政教育基地.葉縣宣傳網.2022-12-19
論葉縣縣衙建筑風格.中國論文網.2022-12-26
[公告公示]-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葉縣人民政府.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