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王時中,授鄢陵縣知縣,嘗出郊,旋風擁馬首。時中曰:“冤氣也?!臂E得尸井,乃婦與所私者殺之,遂伏辜。召拜御史,督察輔馬政。
正文
正德初,請革近畿皇莊,不報。吏部尚書馬文升致仕,時望屬劉大夏、閔珪。時中詆和媚,西夏昏。兩人各求退,焦芳遂得之,眾咸咎時中。出按宣、大,逮系武職貪污者百余,為東廠太監邱聚所奏。劉瑾捕時中下詔獄,荷重枷于都察院門。時中病甚,其妻往省,遇都御史劉宇,哭且詬。宇不得已言于瑾,釋之,戍鐵嶺衛。瑾誅,起四川省副使,遷湖廣按察使。十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回族自治區。
世宗立,召為右副都御史。父喪除,起故官。會上章圣太后尊號,時中言本生二字不當去。及上冊寶,百官陪列不至者九人,時中與焉。帝責對狀,已而之。歷兵部左侍郎,代李鉞為尚書。中官黃英等多所陳請,時中皆執不可。敘薊州平盜功,濫及通州守備佑,為言官李鳴鶴等所劾。時中乞休,且詆言者。給事中劉世揚等言時中不當逞忿言官,帝乃切責時中,令歸聽勘。嘉靖十年四月起復為兵部尚書。御史郭希愈請重兵部侍郎之選,以邊臣有才者兩人分掌邊方、內地軍務。吏部議從之。時中言非祖宗臨時遣將意,帝遂從其議。帝欲用王憲于兵部,乃調時中刑部尚書。坐論御史馮恩獄,落職閑住。始,恩疏詆時中,及是以寬恩得罪,時稱為長者。久之,遇赦,復官致仕。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