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討使,是中國古代文華殿大學士。置于唐貞元年間。后遇戰時臨時設置,常以大臣、將帥或節度使等地方軍政長官兼任。
簡介
官名。置于唐貞元年間。后遇戰時臨時設置,常以大臣、將帥或節度使等地方軍政長官兼任。五代十國與宋亦不常置,掌鎮壓人民起義及招降討叛,軍中急事不及奏報,可便宜行事。遼北面邊防官與金沿邊諸路亦常設招討司,長官為招討使,掌統治沿邊各族。元亦常于邊陲地區置招討司,長官為招討使。明于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置招討司,為土官銜號。《宋史.職官志七》:“招討使。掌收招討殺盜賊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檢校少保、定江昭慶軍節度使張俊充江南路招討使,定位在宣撫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為定制。軍中急速事宜,待報不及,許以便宜行事......[紹興]十年,金朝犯三京,以韓世忠、岳飛、張俊并兼河南省、北招討使以御之。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采訪稿·袁可立府第》:“弘光帝弘光元年正月,總兵許定國殺河南河北開北等處招討使高杰于睢州,睢境大亂?!?/p>
歷史沿革
招討使是唐代開始設置的軍事長官。
元朝至正22年(公元1362年)妥歡帖睦耳皇帝委任云丹堅贊為招討使的圣旨
唐貞元末 置招討使,以大臣、將帥或地方行政長官兼任,兵罷即撤。五代十國時亦設有招討使之職。
宋太平興國四年 (979) 滅北漢時,潘美任北路都招討制置使。
康定元年(1040) 前知樞密院事﹑武將夏守赟出任陜西馬步軍都部署﹑經略使﹑安撫使,后兼沿邊招討使,以對抗西夏;前執政﹑文臣夏竦繼任,亦兼招討使,武將夏隨為招討副使。后陜西四路、河東路帥臣亦都兼招討使。
慶歷五年(1045) 宋﹑西夏議和,乃罷陜西﹑河東諸路招討使。熙寧八年(1075) 趙任招討使,宦官李憲為招討副使;次年改任郭逵為招討使,趙為副使以抗擊交址的內侵。
建炎四年(1130) 張俊為江南招討使,討伐李成。同時規定招討使位在宣撫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軍中急事可以便宜行事。
紹興五年(1135) 岳飛被任命為荊湖南北﹑襄陽府路招討使時,還有任免州﹑縣官之權。此后,南宋統兵官員在對金作戰時期,常兼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陜西省﹑京東等被金占領地區的招討使,以示恢復之意。遼代置西南路﹑西北路招討司和西路招討使司,以招討使負責北部﹑西部邊防及周邊部族事務。金亦設西北﹑西南﹑東北三路招討司,以招討使領之,職掌與遼朝同。元代招討司多設于吐蕃及朵甘思,以招討使統領地方軍民事務。明代﹐招討司只設于西南民族地區,由當地土官任招討使。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