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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樞(1497年-1574年),字惟中,號子一,世稱一庵先生,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歸安(今浙江省湖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嘉靖五年(1526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因疏請明正妖人李福達罪,帝,罷職為民。隆慶初,復官,以年老加秩致仕。少學于湛若水,關心經世之務,九邊及越、蜀、滇、黔險阻阨塞,無不親歷。
人物簡介
言官劾李福達,不得獄辭要領,唐樞上疏,提出六“所疑”六“不用疑”,請朝廷明釋,以正福達之罪。因觸怒世宗,削職為民。從此回湖州老家從教。他先借安定書院講學,后在湖州東門外營治“木鐘臺”,設帳講學;1562年,湖州市知府張邦彥奉巡撫浙江省監察御史張憲之意,為唐樞建立書院,額題“吳興唐一庵書院”(唐樞號一庵),唐樞在這里講學十幾年直到辭世。他的教育思想是“討真心”三個字,“真心”即“道心”,“討”就是學問、思辨并身體力行。他曾說“良知一拈萬到,本末具舉,今日只欠躬行。”竟合于佛教精髓。
朱載坖初復官。以年老加秩致仕。回湖州,講學于東門,三吳之地有不少名人皆出于其門下。
唐樞少時學于湛若水。留心經世之務,親歷九邊及越、蜀、滇、黔等地,凡山川險阻厄塞,了如指掌。躡履茹素,至老不衰。著有《木鐘臺集》,編有《嘉靖歸安縣志》、《嘉靖烏程縣志》、《嘉靖孝豐縣志》、《萬歷湖州府志》等。
明唐樞字惟鎮,歸安人。嘉靖丙戌進士。官刑部主事。以疏爭李福達事,斥為民。隆慶初復官,以年老加秩致仕。事跡具《明史》本傳。其書以《連山》為《文王八卦圖》,以《歸藏》為《伏羲方圖》,於義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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