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艦(又叫姊妹船,英文:sister ship)是與另一艘船只有著相同的類型,或者有著幾乎相同的設計的船。這些船只有著一個近乎相同的船體及上層建筑布局、相似的排水量及大致相當的功能及設備。通常情況下,這些船只會因它們所配備的裝備(如軍用艦船的武器)不同而變得更加有區別。
舉例說明
軍用例子
例如,美國的艾奧瓦號戰艦(艾奧瓦號戰列艦)、新澤西號戰艦(BB-62)、密蘇里號戰艦(BB-63)以及威斯康辛號戰艦(BB-64)都屬于姊妹艦,他們共同組成一艘阿華級戰列艦。
姊妹艦大多是在同一國家建造的,但可能由于服役不同從而分開,如遼寧號航空母艦曾經的姊妹艦庫茲涅佐夫號航空母艦,現仍在俄羅斯服役。
半姊妹是指雖為同一類的船舶,但有一些顯著的差異。舉個例子,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英國的勇敢級戰列巡洋艦,其中前兩個船有四個15-英寸(381-毫米)火炮,但最后一艘船激情號(47)有著兩個18-英寸(457-毫米)火炮來代替。另一個例子是美國在二戰時的艾塞克斯級航空母艦有著“長船體”和“短船體”兩個版本。
民用例子
最出名的民用姊妹艦屬于白星航運公司的奧林匹克號、泰坦尼克號以及不列顛號。其他姊妹艦包括皇家加勒比國際的海洋探索者號與海洋冒險者號。
標準介紹
普遍認可的能成為商業姊妹艦的標準是:
??類型:主要類型相同(如散裝、罐裝、滾裝船等)
??載重噸級:+/- 10%(假設某個船只是10萬載重噸級,然后其他的船要屬于90,000至110,000載重噸級)
??建造者:相同的造船企業名稱(不是船只建成的國家或者地區)
最關鍵的首要標準是船體設計要相同,例如由Tsunishi構建的流行的TESS-57標準,在日本、中國和菲律賓皆以此為設計標準制造出船只。以這種設計所建造的的所有船只都被歸類為“姊妹艦”。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