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菲,女,1981年8月12日出生,大學文化。原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女高音歌手,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特定關系人。羅菲曾代表鐵路文工團參加2010年的青歌賽。
2005年年底,羅菲與張曙光相識。2011年6月13日,羅菲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監視居住,2014年10月13日被逮捕。2015年4月20日,北京高院終審宣判,羅菲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羅菲即由取保候審轉為收監。2017年9月,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羅菲受賄減刑刑事裁定書。她因在服刑期間積極改造獲得獎勵,獲得減刑8個月。
人物經歷
羅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有限公司歌舞團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鐵路文工團參加2010年的第十四屆青歌賽。
2014年12月2日,羅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羅菲即由取保候審轉為收監。一審宣判后,羅菲曾提出上訴。北京市高院經審理,仍然維持了原判。2017年9月,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羅菲受賄減刑刑事裁定書。她因在服刑期間積極改造獲得獎勵,獲得減刑8個月。
人物事件
事發背景
2005年年底,她與張曙光相識。張曙光被提拔為鐵道部運輸局局長不久認識了羅菲,之后開始追求羅菲。為了追求羅菲,張曙光將受賄的錢款的一部分用來給羅菲買房子。張曙光案判決書顯示,與羅菲有關花費明確數據的有近500萬元,另有大部分為未明確數據,“部分被揮霍掉”。而在羅菲的判決書顯示,單是羅菲收受的兩塊手表價值近80萬元。另外向張曙光行賄的廣州中車公司老板楊建宇證言稱,羅菲抱怨收入太低,沒有演出的話只能拿每個月幾千元的死工資,于是楊建宇讓羅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業宣傳和形象策劃。自2009年初開始,楊建宇的公司前后發給羅菲三四十萬元“工資”。楊建宇稱,雖然每月給羅菲發工資,但公司從來沒讓她做任何工作。以這個名義給羅菲錢,純屬為討好張曙光,希望在DJJ1型電力動車組項目上獲得張曙光的幫助,在獲得鐵路系統更多的訂單上也希望能夠得到張曙光的幫助。
2011年2月,張曙光被停職審查。在張曙光受審時,羅菲證言顯示其承認與張曙光的情人關系,并收受楊建宇的財物。據中國鐵路文工團有限公司歌唱演員高某的證言,2011年4月間,羅菲曾將一個黑色箱子放在高某處,當時張曙光已經案發,此后高某將箱子交給了檢察機關。
強制措施
2011年6月10日,羅菲被查獲,涉案款物已追繳。同年6月13日被監視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被逮捕,2012年1月19日被取保候審。
提起公訴
2013年8月,東城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終結,以羅菲涉嫌受賄罪,將此案報送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檢方經過審查,在起訴時將羅菲的罪名由受賄罪變更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該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據指控,2007年至2011年1月間,羅菲明知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的款物,是張曙光的受賄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飾、隱瞞,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98萬余元。起訴書還顯示,檢方并未將羅菲的涉罪行為定性為“情節嚴重”。根據相關法條,如果檢方起訴羅菲的罪名最終被法院判決認可,羅菲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而如果以受賄罪起訴,則起步就是重刑。2013年11月,羅菲與辯護律師等出現在二中院西門安檢大廳,進入法庭后,她坐到被告人席上。庭審只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羅菲當庭認罪,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一審判決
2014年12月,法院一審改變了檢方指控的罪名,認定羅菲多次收受楊建宇給予的折合人民幣共計157.686萬元的財物,構成受賄罪,遂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羅菲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二審判決
二審時,北京高院依法決定不開庭審理此案。羅菲的上訴理由是,其與張曙光之間不存在利用張曙光的職務便利為楊建宇牟利的通謀,請二審法院改判其無罪。羅菲的辯護人認為,楊建宇向張曙光請托事項以及張曙光利用職務便利為楊建宇提供幫助的事項,均與羅菲沒有任何關聯,羅菲既不知曉亦未參與其中。根據刑法共同犯罪的規定,羅菲不應與張曙光一起構成受賄罪。經審理,北京高院認為,羅菲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張曙光的特定關系人,明知張曙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仍非法收受請托人的財物共計157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羅菲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且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依法對其予以減輕處罰。
2015年4月20日,北京高院終審宣判,維持了一審判決。
提出申訴
羅菲獲刑后,其財產在執行過程中遭到了異議——羅菲提出,法院判決執行張曙光財產中涉及的一套房產,購房款中有110萬元是自己父母所付,因此申請法院停止對該房屋的執行。
申訴駁回
二中院認為,該院依生效判決對涉案房屋采取執行措施符合法律規定,羅菲稱購買涉案房屋的款項大部分屬于其個人及其父母,但是其提交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該項主張。且羅菲在張曙光受賄一案中作為證人,明確表示張曙光給其280萬元用于購買涉案房屋。二中院裁定駁回了羅菲的異議請求,羅菲后向北京市高院申請復議。2016年11月,北京市高院駁回羅菲的復議申請,終審裁定維持二中院執行裁定。
獲得減刑
2017年8月16日,北京市女子監獄認為,羅菲在服刑改造期間,能認罪服法,服從管理,積極改造,于2017年3月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北京市女子監獄隨提出對羅菲減刑不超過8個月的減刑建議。同年9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羅菲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但鑒于羅菲系職務犯罪罪犯,對其減刑幅度從嚴掌握,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減刑后應執行期刑自2014年10月13日至2018年7月5日。
參考資料 >
張曙光情婦因受賄罪終審獲刑5年.華聲新聞.2024-08-31
張曙光情婦羅菲減刑8個月 因“服從管理、積極改造”.今日頭條.2024-08-31
鐵道部巨貪張曙光減刑后 情婦今被公示減刑.今日頭條.2024-08-31
張曙光情婦羅菲因受賄被判5年未提出上訴.青網.2024-08-31
落馬官員與女下屬那些事.鹽城市紀委監委.2024-08-31
張曙光情婦受審當庭認罪 涉嫌隱瞞情夫受賄.人民網.2024-08-31
張曙光情婦受審 曾是高鐵民企老板討好的對象.鹽城市紀委監委.2024-08-31
張曙光情婦羅菲受審.人民網.2024-08-31
鐵道部貪官張曙光之情婦因受賄罪終審獲刑5年.中國法院網.2024-08-31
張曙光情婦因受賄罪終審獲刑5年 系女高音歌手.鹽城市紀委監委.2024-08-31
張曙光房產被沒收 情婦羅菲資料照片提異議終審駁回.今日頭條.202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