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農民戰(zhàn)爭是一場1524年爆發(fā)的農民起義,最初只是局部的,但后來擴展到德語南部地區(qū)(德國南部、奧地利和瑞士)的大部分地區(qū)。起義農民提出了《十二條款》的要求,這是他們第一次明確提出要求。起義在1525年在施瓦本、弗蘭肯、阿爾薩斯和圖林根州被鎮(zhèn)壓,1526年在薩克森公國和蒂羅爾被撲滅。在這次農民起義之前,英國和瑞士已經發(fā)生過類似的起義。德意志農民戰(zhàn)爭的影響深遠,它促進了馬丁·路德的發(fā)展,同時也為后來的民主和平權利運動奠定了基礎。
原因及背景
德國農民起義的原因有許多。16世紀初在德語地區(qū)的南部,尤其是在士瓦本地區(qū)有許多小的 封建貴族領地。許多當地農民的問題是地區(qū)性的、由當地貴族領主造成的。這些小封地造成了其領主的視野非常狹窄,互相之間矛盾,這阻止了當地的經濟發(fā)展。
但是起義得以擴展到其它地區(qū)以及達到其程度的最主要的原因來源于當時農民作為社會內人數最多的階層的總狀況。這個總狀況在不同的領主手下差別并不很大。
農民的情況
封建制度的基礎是農民:封建領主、貴族、官員、城市貴族和僧侶全部依仗農民的勞動力。由于這些享受者的數目不斷增加,其費用也不斷提高,而這些費用需要通過農民的稅務和徭役來提供。除了其收入和收成上的什一稅外他們還必須交雜稅、關稅和租金,此外還要為其領主承擔徭役。在上士瓦本、符騰堡、弗蘭肯、薩克森公國和圖林根州農民習俗上將其土地分給兒子,這導致了在土地面積不增加的情況下農民的土地越來越小。由于稅務和支出依然非常高許多極小的農民實際上入不敷出。
經濟上的困難、經常發(fā)生的壞收成以及領主施加的巨大壓力使得越來越多的農民淪為農奴,這使得他們必須付更高的租金和更多的徭役。
此外越來越多的領主對于過去遺留下來的、口頭的“老法”的解釋越來越寬,或者干脆忽視這些習慣法。公共財產被沒收,公共的牧地法、伐木法、打魚法和狩獵法被限制或完全被廢除。
帝國的狀況
神圣羅馬內部的高層貴族對于改善農民的狀況不感興趣,因為這樣的話他們不得不放棄一些特權。低層貴族本身受到沒落的威脅,他們的地位大降,這導致了此前他們就發(fā)動了自己的起義(普法爾茨騎士起義)。許多下層貴族試圖通過強盜生活來維持其生機,而這又進一步加深了農民的負擔。
僧侶階層也反對改革:天主教是當時封建制度的一個支柱,天主教的機構本身就是封建領主。幾乎所有的修道院均有自己的村莊。教會的收入來自捐獻、販賣贖罪券和什一稅。后者也是貴族最重要的財源。
唯一的要求廢除舊的封建結構的呼聲來自城市中的市民階層。但是他們也受貴族和僧侶的影響,因此這個呼聲很弱。
宗教改革
當時教會內部的情況非常糟糕,許多神職人員依靠富人的遺產和贈送以及窮人的稅收和捐獻過著奢侈的生活。在羅馬依靠裙帶關系和買賣圣職就可以得到職位和權勢。教皇本身從事戰(zhàn)爭、大興土木、促進藝術。
在馬丁·路德之前就已經有人(比如佛羅倫薩的吉羅拉莫·薩伏那羅拉)批評這個狀況。1517年多明我會修士約翰·特澤爾受身負重債的美因茨大主教阿爾布雷希特和教宗良十世的 派遣周游德國,販賣贖罪券,這使得路德非常憤怒,他撰寫了《九十五條論綱》,傳說將這些論綱貼在維滕堡教堂的大門上。
蘇黎世的慈溫利,U.和日內瓦的約翰·加爾文公開認為任何人都可以不通過教會直接與雅威接觸,獲得其靈魂安寧。這樣一來他們推翻了天主教會的信仰霸權,由此向農民證實了許多神職人員違反了他們自己的教義,大多數這些人無用。
此前的起義
其中比較大的起義有:
從1291年開始老瑞士同盟反抗哈布斯堡王朝
1419年至1420年以及1433年至1434年:波希米亞爆發(fā)胡斯戰(zhàn)爭
1476年在弗蘭肯爆發(fā)農民起義1478年在克恩頓爆發(fā)農民起義
1492年在阿爾戈伊農民起義
1493年在阿爾薩斯爆發(fā)農民起義
1502年在施派爾爆發(fā)農民起義
1513年在布賴施高爆發(fā)農民起義
1514年在符騰堡爆發(fā)農民起義
1517年在黑森林爆發(fā)農民起義
市民也發(fā)動起義。
1524年
1524年在紐倫堡附近的福希海姆再次爆發(fā)動亂,此后不久在艾爾福特附近的穆爾豪森也爆發(fā)動亂。10月在斯圖林根附近的農民起義,此后不久約3500名農民向富特旺根進發(fā)。在博登湖周圍的上士瓦本地區(qū)農民已經不滿許久了,因此在1525年2月和3月在短期內就形成了三群起義農民,其中最大的有1.2萬農民、市民和僧侶。他們在數日內在比貝臘赫附近的蘆葦蕩中聚集。林道附近的農民起義也有約1.2萬人,其中也包括了許多下層的神職人員和雇傭兵。抵抗坎普頓的修道院領主的農民起義約有七千人。
條款和談判
這些起義農民要求改善他們的處境,而不是打算發(fā)動戰(zhàn)爭,因此他們決定與施瓦本聯盟談判。他們派遣了50名代表赴同情農民的帝國自由城市梅明根市。在這里起義農民的代表試圖說明農民的要求,并使用《圣經》來作為他們的要求的理由。經過多次談判后1525年3月20日他們發(fā)表了《十二條款》和《帝國改革綱領》。這些條款即是抱怨書,也是改革綱領和政治宣言。起義農民以老瑞士同盟為榜樣,使用《十二條款》為基礎,宣布成立上施瓦本同盟。三個起義農民群決定互相幫助,而不是像過去那樣互不相關。很快這兩份章程就被大量印刷和傳播,這是在南德和蒂羅爾起義迅速擴大的重要原因。起義者將成立上施瓦本同盟的消息傳播到奧格斯堡市,希望與施瓦本聯盟平起平坐地進行談判。但是由于起義農民紀律敗壞,到處燒殺搶劫,因此組成施瓦本聯盟的貴族不想談判。在奧格斯堡巨商家族富格爾的資助下一支由9000人雇傭軍步兵和1500人裝甲騎兵組成的軍隊被派出去鎮(zhèn)壓主要以鐮刀和鏈枷為武器的農民。
對于德國農民戰(zhàn)爭來說在梅明根市討論《十二條款》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在這里農民的要求首次統(tǒng)一地、書面地被表達出來。農民首次統(tǒng)一對抗統(tǒng)治者。此前的起義都是孤立的,互相之間沒有支持。而《十二條款》改變了這一點。從另一方面來看,假如農民沒有從一開始就試圖與施瓦本聯盟談判,而是繼續(xù)擴張他們的起義面積,那么他們通過他們的巨大數量很難被鎮(zhèn)壓,他們的要求也許會更被看重。
這十二條款包括:
取消農奴制
取消小什一稅
狩獵、打魚和取材自由
將公共財產和村落林地還給農民
教區(qū)自由選舉牧師
減輕徭役,做徭役要有補償,禁止任意懲罰
其他起義
在1524年的德國農民戰(zhàn)爭爆發(fā)前就已經由于農民的狀況不斷惡化而爆發(fā)了許多地區(qū)性的起義。大多數這些暴動的原因除總的情況外一般還有地區(qū)性的原因。
其中比較大的起義有:
從1291年開始老瑞士同盟反抗哈布斯堡王朝
1493年在阿爾薩斯爆發(fā)農民起義
1502年在施派爾爆發(fā)農民起義
市民也發(fā)動起義。1448年在柏林爆發(fā)了起義。在農民戰(zhàn)爭爆發(fā)前在一系列城市中發(fā)生沖突,在這個過程中市民階層與農民團結。1509年在埃爾福特、1511年在雷根斯堡、不倫瑞克、施派爾、科隆、施韋因富特、沃爾姆斯、亞琛、奧斯納布呂克和其它城市爆發(fā)暴動。
幾乎所有這些起義均被血腥鎮(zhèn)壓,只有持續(xù)最久的瑞士農民戰(zhàn)爭最后獲得勝利。在其它起義中農民的狀況一般不但沒有獲得改善,而且他們還遭到更重的壓迫。
起義過程
1525年3月末施瓦本聯盟的軍隊來到烏爾姆。在多瑙河下游方向不遠處的萊普海姆有約5000農民聚集搶劫當地的修道院和貴族莊園。施瓦本聯盟的軍隊因此向萊普海姆進發(fā),在路上就 已經擊潰了多群搶劫的農民。4月4日在萊普海姆附近爆發(fā)了第一場大規(guī)模的戰(zhàn)斗。當地的農民戰(zhàn)敗。萊普海姆必須付罰金,農民的領導人被處死。
同年四月初農民在內卡河谷和奧登瓦爾德山脈起義。1525年復活節(jié)(4月16日)他們聚集在瓦恩斯貝爾格。起義農民將被大家都痛恨的路德維希·馮·海爾豐斯坦伯爵(神圣羅馬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一個女婿)及其騎士折磨致死。這個事件導致了農民獲得了一個血腥和搶劫的名聲,使得許多貴族反對他們。作為懲罰瓦恩斯貝爾格因此被焚毀。農民的首領被處火刑。剩余的農民與由弗蘭肯貴族弗洛里安·蓋依領導的農民會合,組成了一支有1.2萬人的起義軍。在古茲·馮·伯利辛根的領導下他們對抗美因茨和維爾茨堡的大主教以及普法爾茨選帝侯的軍隊。
4月12日施瓦本聯盟的軍隊與博登湖最大的農民軍作戰(zhàn)并很快獲勝。農民被解除武裝,每人必須付很高的罰金。
1525年4月13日施瓦本聯盟的軍隊在軍事訓練上比較良好的另一支農民軍前不得不撤退。一天后在巴特烏爾扎克遇到了阿爾戈伊的農民軍。施瓦本聯盟軍的首領與農民談判并促使農民解除武裝。4月20日他在魏恩加騰與博登湖的起義農民達成協(xié)議。他保障農民可以安全撤退,并且讓一個仲裁法庭來決定他們的要求。
1525年4月16日符騰堡的農民聚集,約8000人首先占據斯圖加特,5月遷往伯布林根。
在施韋比施哈爾和施瓦本格明德也有一些農民聚集,約3000人搶劫了勞赫和穆爾哈德的修道院,霍亨施道芬堡被焚。在克賴希高和奧爾滕瑙也有修道院和城堡被搶劫和焚毀。
博登湖的起義被平息后施瓦本聯盟的軍隊開始向內卡河進發(fā)。在巴林根、內卡河畔的羅滕堡、海倫貝爾格以及1525年5月12日在伯布林根農民軍雖然數量眾多但是均被擊敗,其首領南逃。1525年6月2日內卡河谷和奧登瓦爾德山脈的農民也被擊破。
1525年5月23日一群約1.8萬人的南黑森林農民占領弗萊堡。此后其首領打算去給圍困在拉多夫茨爾的農民解圍,但是只有少數人跟隨他,大多數人決定回家種地去。因此解圍的軍隊人數很少,很快就被斐迪南一世的軍隊消滅了。1525年6月4日施瓦本聯盟的軍隊在符茲堡遇到了由古茲·馮·伯利辛根領導的農民軍,古茲·馮·伯利辛根在作戰(zhàn)前夜借口逃跑,因此第二天農民軍沒有首領,在兩個鐘頭內約8000農民喪身。
此后施瓦本聯盟的軍隊再次南下,7月末在阿爾戈伊戰(zhàn)勝了最后一批起義者。這支軍隊在四個月內轉戰(zhàn)了1000多千米。
此前,1525年5月15日,在弗蘭肯豪森戰(zhàn)役中由托馬斯·閔采爾領導的圖林根州的起義軍就已經被領主軍隊戰(zhàn)敗了。閔采爾被俘,于1525年5月27日在穆爾豪森被砍頭。其它許多小起義也被鎮(zhèn)壓,在9月份所有的戰(zhàn)役和懲罰均結束。
后果
起義者
對起義者來說其后果悲慘。估計在鎮(zhèn)壓過程中約十萬農民喪生。幸存的農民自然被剝奪公權,喪失任何權利,任何人都有權追殺他們。許多領導人被處死,許多參加者和支持者受懲罰,有些懲罰非常殘忍。許多人在起義被平定后被領主判砍頭、刺眼、斷指等刑罰。也有許多人被迫交罰金,而且由于他們已經必須交許多稅根本無法交這些罰金。許多鎮(zhèn)失去了其權利,因為它們支持了農民,有些城市喪失其法庭權、節(jié)日被禁止、城墻被拆除、所有武器必須上交、晚上酒店不許開門等等。
在部分少數地方農民戰(zhàn)爭為農民帶來了好處。有些地方領主與農民制定合同來解除過去的惡狀(比如在1526年施派爾帝國議會上就坎普頓修道院的問題簽署了這樣的合同)。在許多地方農民的處境不像過去那么不明確,他們不必向他們的地主,而是直接向他們的領主繳稅。
軍隊首領
對于鎮(zhèn)壓農民起義的軍隊首領來說這次行動收獲非常大。比如施瓦本聯盟的軍隊的首領在上施瓦本獲得了許多土地。他們也乘機搶劫和勒索農民來支付他們的雇傭軍的軍費。
帝國
一些農民軍(比如在蒂羅爾)在此后還堅持了數年。有些被剝奪公權的農民直到數十年后還在深山老林中當強盜。但是此后300年中沒有再爆發(fā)大型的農民起義。一直到1848年的三月革命中農民在1525年的《十二條款》中提出的要求才完全被實現。
對于整個帝國的經濟來說喪失十萬農民是一個巨大的打擊。這使得整個德國的政治體系在此后沒有改革的機會,在三十年戰(zhàn)爭中成為其它強國的戰(zhàn)場。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