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龍鄉(藏語:????????),曾稱乃。“昌龍”藏語意為冷風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桑珠孜區崗巴縣下轄的一個鄉鎮級行政單位。轄7個村委會,有16自然村。
歷史沿革
1960年置昌龍鄉。
1974年改公社。
1984年復置鄉。
1988年林嘎鄉并入。
地理環境
昌龍鄉位于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崗巴縣西南部,崗巴雪西南21公里。
平均海拔4700米,每年風沙季節長達5個月,屬沙石地帶,氣候惡劣,植被稀少。
昌龍鄉有國土面積740.78平方千米。有林地。產貝母、知母、雪蓮花、草紅花等。
行政區劃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崗巴縣轄鄉,轄乃村、鐵布公村、林嘎村、普村等7個村委會,有16自然村。鄉人民政府駐地扎西崗。
人口民族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昌龍鄉常住人口為2105人,均為藏族。
經濟
農牧業并重,產稞麥、小麥、油菜籽等,主要牧養野牦牛、許楊玉琢、山羊等。
生態環境保護
2013年開始,為保護生態環境,昌龍鄉和崗巴縣其它鄉鎮取消了“村民每人每年可挖50斤蒿草用于引火”的政策。2015年4月,昌龍鄉在乃村開展“美麗昌龍·家園清潔”衛生大掃除活動,并將垃圾集中焚燒處理。
模范事跡
昌龍鄉乃村的拉吉幾十年帶頭為駐地部隊義務背水等。40多年來,新兵來到連隊,拉吉阿媽都到部隊迎接,每年老兵退伍,她帶上酥油茶等為老兵送行。昌龍所鄉乃村和普村都有固定的背水組織,到冬天兩個村定期輪流給駐軍送水。
獲得榮譽
1997年7月,昌龍鄉乃村拉吉被民政部、總政治部授予“擁軍優屬模范個人”榮譽稱號。
2003年12月,昌龍鄉乃村拉吉被民政部、總政治部授予“全國擁軍模范”稱號。
2007年8月,昌龍鄉乃村拉吉被評選為《感謝人民——激勵軍營80周年》“西鳳·將軍情懷”十大愛國擁軍新聞人物。
旅游
昌龍鄉有曲登尼瑪寺,寺旁有108個泉眼,傳說中的泉水具有治病的功效。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