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和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具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工作,主要是高等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三)配合省委組織部做好高等學校副廳級以上干部的考察等相關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處級及以上干部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工作。
(四)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各級各類教育,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統籌指導民辦教育工作。
(五)負責義務教育的統籌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六)指導協調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指導職業院校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管理和基礎能力建設;指導和推進社區教育工作;統籌協調終身教育工作,承擔省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高等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學科專業建設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等部門組織開展重點建設高等學校工作;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教育評估工作;推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八)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進行督導,對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
(九)組織編制省級教育部門經費預決算草案,按規定負責省級教育經費的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有關政策;負責統計并監測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按規定管理國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捐贈;按規定對教育經費實施審計監督。
(十)主管教師工作,依法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勵;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指導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政策,統籌管理各類教育考試。
(十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學籍學歷管理,負責高等學校學籍學歷管理;指導學生資助工作;參與擬訂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非師范類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職責。
(十三)指導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導學校條件裝備、校辦產業和基建工作;負責指導高等學校安定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領域國際及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辦學;統籌管理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指導外籍教師(文教專家)聘請和外國留學生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六)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單位
機關處室
辦公室
組織處
思想政治工作處
統戰處
教育紀檢監察工委駐廳紀檢監察組
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處
發展規劃處
人事處
財務處
基礎教育處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高等教育處(省學位辦)
教師工作處
科學技術與信息化處
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語言文字處
對外合作處
學生工作處
教育督導處
學校安全工作處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教材處)
機關黨委
省教育團工委
離退休干部工作處
直屬單位
參與起草全省教育考試和招生的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匯總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省高考、自考、會考及有關教育考試的命題、報名、考試、評卷等工作;承擔全省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高校招生工作;指導全省教育考試考點和考風考紀建設,依法依規對教育考試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理。
福建省教育裝備與基建中心
承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育裝備配備的建設、配備、應用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定的學校基建項目管理中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廳經費直管單位(學校)國有資產及校辦企業管理中的事務性工作。
福建省教育科學研究所
負責教育系統人員教育理論培訓事務性工作;編輯、出版、發行教育理論書刊;提供教育科研信息資料。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
承擔我省基礎教育有關的課程、教學、評價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福建省電化教育館
承擔本省電化教育研究、推廣、服務相關工作。
福建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承擔有關職業教育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育評價、培訓、信息交流、咨詢服務等工作。
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開展高等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學生資助工作。
福建省教育評估研究中心
開展教育教學評估理論與方法的研究;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開展評估的具體技術性、輔助性工作;開展與教育評估有關業務培訓工作。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負責全省教育數據中心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承擔教育信息化基礎網絡、電子政務頂層設計與實施,管理和維護廳機關網站等。
福建省教育廳行政服務中心
承擔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的技術性、輔助性、服務性工作。
福建省海峽兩岸職業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加掛“省教育廳出國留學管理中心”牌子)
負責開展兩岸職業教育研究、職業教育交流和合作辦學等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受理我省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和留學回國人員科研資助申請等。
編播教學節目;編播師資培訓節目,編播教育新聞和知識性節目;展播教育性優秀影視片。
福建教育雜志社
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宣傳教育工作的經驗和典型、編輯出版《福建教育》等刊報。
聯系地址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62號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福建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處獲得“‘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稱號。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參考資料 >
機構職能.福建省教育廳.2022-08-09
機構列表.福建省教育廳.2022-08-09
直屬單位.福建省教育廳.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