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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圣五
來源:互聯網

汪偽政府 司法行政部 第一任部長 李福善,字圣五(1898—1985)。泰安縣泰城(今屬泰安市泰山區)人。

李圣五宣傳「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政策,深得蔣介石汪精衛的賞識。

被汪精衛提拔為國民政府行政院參事、外交部顧問和總務司司長等。

1935年「華北事變」后,中國國民黨內部分化,李圣五赴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民政府所設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與汪精衛仍保持密切聯系。

抗戰前

李圣五(1898—1985)名福善,字圣五。泰安縣泰城(今屬泰安市泰山區)人。

少年家貧,畢業于泰安山東省立第三中學,由其兄資助,考入北京大學讀書。后留學日本東京大學,為法學部研究員。就讀于英國牛津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回國后,先后任復旦大學暨南大學教授,商務印書館編輯。

著有《國際公法論》及《國際公法與內戰》(英文)等。

1932年任國民政府參事和中央機關報《中央日報》主筆,積極宣傳「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政策,深得蔣介石汪精衛的賞識。

1932年7月汪精衛提拔為為國民政府參事

1933年12月兼任外交部總務司司長、中央政治會議特務秘書、《東方雜志》總編。

1935年「華北事變」后,中國國民黨內部分化,李圣五赴香港特別行政區任國民政府所設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與汪精衛仍保持密切聯系。

1937年6月任外交部顧問。

成為漢奸

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后,李圣五積極追隨汪精衛。

1938年7月汪精衛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議長,李圣五被聘為參議員。

1938年12月汪精衛公開叛國投敵。

1939年赴東京日本當局談判賣國條件。回國后在上海召集投敵骨干會議,商討成立偽中央政府事宜。李圣五在香港積極響應,投入漢奸陣營。

1939年8月28日李圣五在偽中國國民黨第六次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

1940年3月后李圣五歷任偽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一至第六屆委員、汪偽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長。

1940年6月任偽憲政實施委員會常務委員。

1941年3月任偽國民政府清鄉委員會委員。

1941年8月任教育部部長兼社會行動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

1941年9月任偽駐德國大使。

1941年11月任偽國民政府文物保管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2年2月兼任丹麥領使。但和駐德國大使一樣,只是掛名而無到任。

1942年6月任偽國民政府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常務委員。

1945年4月任偽國民政府任命為外交部長。

1945年5月任文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兼任撤廢各國在華治外法權委員會委員長。

相出自

《寫真周報》內閣情報部, 110號, 1940年4月3日

《最新中國要人傳》, 朝日新聞社, 1941年

抗戰勝利後

1945年9月26日偽中央政治委員會和偽國民政府解散。不久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拘捕,監禁于南京市

1947年12月9日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但之後釋放。

1949年4月李圣五到香港隱居,后在香港中文大學講授法學。

1979年他數次回鄉探親。

1984年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其長女處居住。

1985年病逝,享壽87歲。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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