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翻(?-530年),字飛鳥(一作飛烏),廣平府列人縣人,吏部尚書宋弁的族弟。南北朝時期北魏官員。宋翻少年時就表現出高尚的德行和志向,剛毅果斷。他最初以奉朝請的身份進入官場,歷任河陰縣令、治書侍御史、洛陽市縣令、中散大夫、左將軍、南州刺史、司徒左長史、撫軍將軍、河南郡等職務。在任南兗州刺史期間,宋翻曾擊敗南梁軍侵犯,使州境得以安寧。他為政嚴厲,不畏強權,威震京城。然而,成為河南尹后,宋翻開始畏懼權勢,巴結達官貴人,威名盡損。永安三年(530年),宋翻死于任上。追贈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劉駿元修時,重新追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仆射、雍州刺史,謚號貞烈。
正文
宋翻,字飛鳥,廣平列人人也,吏部尚書宋弁族弟。少有操尚,世人以剛斷許之。世宗初,起家奉朝請,本州島治中、李豫郎中令。尋拜河陰令。
翻弟道玙,先為冀州區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愉反,逼道玙為官,翻與弟世景俱囚廷尉。道玙后棄愉歸罪京師,猶坐身死,翻、世景除名。久之,拜翻治書侍御史、洛陽令、中散大夫、相州大中正,猶領治書。又遷左將軍、南兗州刺史。時蕭衍遣將先據荊山,規將寇竊。屬壽春淪陷,賊遂乘勢徑趨項城市。翻遣將成僧達潛軍討襲,頻戰破之,自是州境帖然。
孝莊文皇后時,除司徒左長史、撫軍將軍、河南郡。初,翻為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為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時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沾地。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及翻為縣主,吏請焚之。翻曰:"且置南墻下,以待豪家。"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命取尾青以鎮之。既免,入訴于世宗。世宗大怒,敕河南尹推治其罪。翻具自陳狀。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翻對:"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所以留者,非敢施于百姓,欲待兇暴之徒如小駒者耳。"于是威振京師。及為洛陽市,迄于為尹,畏憚權勢,更相承接,故當世之名大致滅損。永安三年,卒于位。贈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出帝初,重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仆射、雍州刺史,謚曰貞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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