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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函子
來源:互聯網

伴隨函子(對)(adjoint functor (pair)),亦稱相伴函子(對)。范疇論的基本概念之一。它在同調代數等學科中有著重要應用。該概念由坎(Kan, 糖尿病)于1958年提出。設F:L→D,G:D→L為兩個函子。若有自然等價h(—,—):HomL(G(—),—)→HomD(—,F(—)),其中h(—,—)為集值二元映射(即,對? A∈L,B∈D,h(B,A):HomL(G(B),A)→HomD(B,F(A))為雙射),則稱G為F的左伴隨函子,F為G的右伴隨函子,而(F,G)稱為伴隨函子(對)。例如,同調代數中的重要函子G=一?B與F=Hom(B,—)為伴隨函子(對)。伴隨函子對有著重要的性質,例如,當(F,G)為伴隨函子對時,F必是右正合的,G必是左正合的。

簡介概況

在數學研究中,人們往往通過不同的方法來比較所研究的數學對象,例如在范疇論中,利用同構和等價來刻劃兩個研究對象是相同和等價的,然而同構和等價都是比較強的條件,伴隨函子是用更弱的條件來研究對象之間的關系。伴隨函子的概念最先是由坎(Kan, D.M.)于1958年提出來的,此后伴隨函子理論被廣泛應用于范疇、環與模論等研究領域,正如Saunders Mac Lane宣稱的那樣:伴隨函子無處不在,現在它已成為代數學的重要概念及工具之一。

等價定義

單位泛態射形式定義

給定兩個函子F:C→D與G:D→C,自然變換η:1→GF。F G稱為伴隨對,若對任意C∈C,D∈D,f:C→GD,存在惟一的g:FC→D,使得f=G(g)η。即

類似的,可以定義余單位泛態射來定義伴隨。

余單位泛態射形式定義

給定兩個函子F:C→D與G:D→C,自然變換δ:FG→1。F G稱為伴隨對,若對任意C∈C,D∈D,g:FC→D,存在惟一的f:C→GD,使得g=δF(f)。即

單位余單位形式定義

給定兩個函子F:C→D與G:D→C,兩個自然變換η:1→GF,δ:FG→1。F G稱為伴隨對,若對任意C∈C,D∈D,有下面的交換圖

即δF·F=1F,Gδ·ηG=1。

Hom-Set形式定義

兩個函子F:C→D與G:D→C稱為伴隨對,若每對對象(C,D),其中C∈C,D∈D,存在一個同構

ψ=ψ:D(FC,D)?C(C,GD)。

注1:Hom(FC,D)常簡記為D(FC,D)=(FC,D)=(FC,D)。

注2:ψ是雙射,且在C,D處是自然的,所以Hom(FC,D)事實上是一個雙函子,對所有的f:C″→C,g:D→D′,有下面兩個交換圖(*)

應用示例

伴隨函子在范疇論與表示論中有著廣泛應用,如單子余單子、Recollement等概念都是由伴隨函子給出的,下面是關于伴隨函子的一個重要例子。設B∈M,B?-是M到M張量函子,Hom(B,-)是M到MHom函子ψ:Hom(B?A,C)→Hom(A,Hom(B,C))是同構態射,并且對任意α∈Hom(A,A′),γ∈Hom(A,A′),有交換圖

因此,(B?-,Hom(B,-))是一對伴隨函子。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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