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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的矛盾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哲學家的矛盾》(Tahafut al-Falasifah),安薩里1095年前寫成于巴格達尼采米亞大學,是伊斯蘭教教義學及哲學著作,有時被譯成《反駁哲學家》、《哲學家的崩潰》,旨在反對哲學家阿維森納法拉比等為代表的理性主義及希臘哲學家的觀點。

簡介

《哲學家的矛盾》(Tahafut al-Falasifah)

伊斯蘭教教義學及哲學著作。一譯《反駁哲學家》。有的西方學者譯為《哲學家的崩潰》。安薩里著。系阿拉伯文本,1095年前寫成于巴格達尼采米亞大學。是繼《哲學家的宗旨》后又一論戰(zhàn)性的著作,旨在反對哲學家伊本·西那和法拉比等為代表的理性主義及希臘哲學家的觀點,系統(tǒng)地闡述了他的宗教哲學觀點。全書從維護伊斯蘭教遜尼派的基本信仰和教義出發(fā),提出哲學家和教義學家爭論的20個問題,指出哲學家對這些問題的論證結(jié)論是與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相矛盾的,是犯了叛教和異端的錯誤。他還舉例證明哲學家對信仰問題是無法用理性主義加以證實的。該書集中討論了下列問題:真主與被造物的關系、定命論與意志自由的關系、世界有始與無始的關系、肉體與靈魂的關系、信仰和理性的關系、今世與后世的關系、原因與結(jié)果的關系、道德與教育的關系、習慣與品德的關系等。安薩里指出,無神論者、自然科學家、希臘哲學家均不承認真主的存在,不承認自然界及人類是真主創(chuàng)造出來的,不承認世界在時間上是有始的,不承認靈魂不滅、死后復活、末日審判等。安薩里認為,世界的一切是真主創(chuàng)造的,世界萬事萬物的存在證明了真主的存在,世界是在有始的時間中被創(chuàng)造的,離開了時間就沒有世界,時間是由于世界的運動而存在的:世界的有始,說明時間和運動都是真主的創(chuàng)造,真主是一切存在的“終極原因”,他創(chuàng)造了因,以后又創(chuàng)造了果,因果之間無必然聯(lián)系,乃是真主的“意志”。他指出,人的理性活動和邏輯推理只能認識現(xiàn)象界的事物,只有憑借真主所啟示的靈知,并通過嚴格的宗教修持和苦行,限制感官的各種欲望,通過直覺的領悟,才能達到認識真主。他還認為,人死后靈魂不滅,要回歸到真主那里去。該書還對什葉派支派伊斯瑪儀派的觀點進行了批駁。12世紀,阿拉伯哲學家伊本·路世德(1126~1198)寫成論著《哲學家矛盾的矛盾》一書,回駁了安薩里對哲學家的批駁和對唯理論的攻擊,闡述了阿拉伯亞里士多德學派的唯理主義觀點。安薩里的《哲學家的矛盾》等書12世紀以后被譯成拉丁文,給基督教經(jīng)院哲學以深刻的影響。該書有伊斯坦布爾法提哈圖書館收藏注明伊斯蘭教歷“448年1月11日著成”字樣的原手抄本。現(xiàn)代有1927年貝魯特版本和1947年埃及學者蘇萊曼·敦亞校訂出版的開羅版本。20世紀40年代以來,該書的阿拉伯文本在中國亦有流傳。

(馬忠杰)

部分摘選

哲學家的矛盾 伊瑪目安薩里著 王希譯

伊斯蘭教的權(quán)威——伊瑪目艾卜·哈米德·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安薩里·圖斯,歿于教歷505年)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我們祈求至高無上的真主——其莊嚴尊大超越了一切限制,其存在超絕而無限——,讓我們沐澤指引正路的光明,遠離迷誤與謬誤的黑暗;使我們視真理為真理,并追隨之、選擇之,視謬誤為謬誤,并避免之、厭惡之;賜予我們幸福,他曾以此許諾給眾先知和臥里;當我們遠離自負和虛幻之時,給予我們愉快和舒適,這種狀態(tài)的至高之處,思維的階梯難以登臨,想象的利箭難以迄及;當我們擺脫復活日的恐怖,抵臨天堂的至福之時,賜予我們那些在今世目未曾視、耳未曾聽、心未曾想的東西;賜福予特選的先知、人類的精華——穆罕默德,以及他那些優(yōu)秀的后裔和純潔的弟子,他們是正道的鑰匙、黑夜的明燈,愿主祝福他們!

我注意到有這么一群人,他們自認為比同時代的人以及同行們更聰明、更智慧。他們拒絕伊斯蘭教的宗教義務,忽視拜功,不戒除被禁止的東西。他們輕視教法規(guī)定的功修,蔑視其法度。他們不在教法規(guī)范的邊界上止步,而是憑著種種幻想,徹底拋棄宗教的束縛。他們在種種幻想之中,追隨那些拒絕真主正道的人,企圖歪曲正教,他們否認后世,他們是悖逆正信之徒(卡非爾)。他們悖逆的支柱僅僅是口耳相習的傳統(tǒng)和習俗,就如同猶太人和基督徒因襲傳統(tǒng)一般。因為這些人(猶太人和基督徒)世世代代生活在非伊斯蘭的狀態(tài)下,所以便承襲了其祖輩和父輩的傳統(tǒng)。因此,他們的悖逆不是出于理性的探究,而是出于盲從。盲從源于對可疑事物的偶然發(fā)現(xiàn),它背離了正確的方向,受各種虛幻的、如蜃景般的想象的蒙蔽。而那些探求異端邪說的人與此相似。

這些人悖逆的根源在于,他們聽信了那些令他們敬畏的名字,如蘇格拉底希波克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等。這些哲學家的追隨者、以及因他們而迷誤的人,鼓吹哲學家擁有高超的智慧、優(yōu)良的理論,以及精確的知識:如幾何學邏輯學、自然學(物理學)和玄學(神學);他們能以其超凡的才智,揭示那些隱秘的事物;而且,他們具有深的智力和深厚的學養(yǎng),能夠否認教法與信條、駁斥宗教及教義的細節(jié),并能夠認為這些東西只是人為編造的規(guī)則,是偽善的欺騙和謊言。

當這些說辭傳入他們耳際,當哲學家的信條稱其本性之時,他們便以悖逆的信仰為榮了。他們倒向他們所認為的杰出人士,加入這些人的行列,而不屑于大眾和百姓的言行,也不屑于滿足先輩的宗教信仰。他們妄認為:拋棄真理,附和謬誤,才能顯示聰明才智,才算得上瀟灑。他們沒有想到:從一種傳統(tǒng)轉(zhuǎn)變?yōu)榱硪环N傳統(tǒng),其實是愚蠢和不明智的。在真主的世界上,還有誰的品級會比那些人更卑賤呢?他們以拋棄公認的真理為榮,急切地承襲公認的謬誤,而不能以審視和檢驗的目光對待之。但這種丟人的行徑卻不會發(fā)生在愚癡的百姓身上,因為他們的本性中并無夸顯才能的嗜好,不會去效仿那些迷誤之人。因此,癡愚無知者比智力畸形者更容易獲得拯救,而全盲者比斜視者更為安全。

當我看到癡愚者身上涌動著這種癡愚的時候,我便決心編寫這本書,以駁斥古代的哲學家,闡明在玄學方面其信條與言辭的矛盾和不和諧,揭露其學派的禍害,以及缺陷。其學說之缺陷——即他們具有的那些與眾不同的信條和觀點——實為理智者的笑料,聰明人的教訓。

這本書將如實地介紹他們的主張,以便那些效仿其前輩的悖逆者能明白,任何一種重要的知識,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當代的,都要符合對真主和后世的信仰。信仰和知識之間的一切差異,都歸因于某些與兩種基本原則不相關的細節(jié),眾先知即是為了這兩種原則而被派遣,并被賦予奇跡。只有一小撮理智和觀念都反常的人,才會否認這兩種原則,他們在嚴肅的思想者當中是微不足道的,是不值一提的。他們只能算是一群惡魔,一群愚人和一群缺乏經(jīng)驗的生手。本書也為的是讓這些人放棄他們的偏執(zhí),他們仿效其前輩,以悖逆為榮,并以此來證明自己見解的高明,進而對自己的聰明才智孤芳自賞。因為本書將證明,今人所效仿的那些古代哲學大師們是清白無辜的,并未象被誹謗的那樣否定宗教律法。他們信仰真主,相信他的使者,他們只是在某些細節(jié)方面因盲目地摸索而失足,因此不僅他們迷失了正道,而且他們也使別人迷失了正道。

我們要揭示那些蒙蔽他們思想的種種迷幻和荒謬,我們也要指出,所有這些都不過是一種夸大,其背后并無什么成就。愿至高的真主賜予我們機遇,讓我們完成預期的考察。現(xiàn)在,先讓我們從本書的前言開始,以呈明本書總的討論議程。

一版序言

要知道,詳盡的論述哲學家們的分歧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因為他們的學說十分冗長,爭議很多,各種觀點競相傳播,方法上差異很大,甚至正相反對。所以,我們主要限于揭示他們的代表人物在觀點上的矛盾之處。他們的這位的代表人物,被稱為真正的完美的哲學家,或第一教師,據(jù)說他曾系統(tǒng)規(guī)范了各門學科,并加以修訂,舍棄了哲學家們重復冗余的論點,只提煉了那些最接近他們思想原則的東西。這個人就是亞里士多德,他曾批判了他之前的所有哲學家,包括他的老師,被喻為神圣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為其反對自己的老師做了辯解,他說,柏拉圖是我的朋友,真理也是我的朋友,但真理與柏拉圖相比更是我的朋友。(即: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我們引述這則故事,僅僅想讓人們知道,哲學家的學說當中,并沒有什么可靠和精確的東西。他們作出判斷,依靠的是臆想和猜測,而非確然無疑的考察。他們通過算術和邏輯學的明晰性,來證明其玄學知識的準確性,他們藉此來誘導那些智力貧弱的人。然而,如果他們的玄學知識有充足完善的論證,完全擺脫臆想和猜測的話,那么就如同算術學那樣,他們不會產(chǎn)生分歧。

亞里士多德著作的翻譯者,他們的譯文由于誤解和變通之故,仍必須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甚至仍會在他們當中引發(fā)分歧。在伊斯蘭教哲人當中,無論是亞氏著作最為忠實的翻譯者——法拉比·艾比·納斯爾,還是最富原創(chuàng)性的注釋者——阿維森納,都無不產(chǎn)生這樣的問題。

因此,我們只集中精力駁斥此二人選擇和認可的學說和信條,這些東西源自他倆的這位迷途上的導師。至于此二人所拋棄和不屑一顧的東西,其錯誤就不言而喻,因此不值得詳加反駁。要知道,我們的工作主要限于駁斥此二人所引述的哲學思想和學說,以免我們的討論因各學派眾說紛紜而偏離主題。

二版序言

人們應該了解,哲學家和其他人的分歧,集中于三個方面:

第一方面:分歧純粹是因為文字。例如,按他們的說法,他們將“世界的制造者”——他是至高的——稱作“實體”。他們解釋說:實體,是一種不在主體之中的存在者。亦即它是自立的,無需一個使其成立的東西。他們并沒有按其論敵的理解,來使用這個具有門戶之見的實體概念。

我們并不想在此駁斥這個術語,因為“自立”一詞的意思如果被人們一致接受的話,那么在論述中使用“實體”一詞來表達同一種意思,就應該訴諸于語源學上的考察。即便在語源學允許使用這個詞,而教法上能否使用這個詞,仍要訴諸于法學研究。因為能否使用一些稱謂來表示真主,取決于一些教法條文所做的規(guī)定和說明。你或許會說:“這個詞只是在教義學家探討真主的德性(屬性)時才被提到,而法學家在法學研究中卻未使用。因此,不應把教法上的慣例和規(guī)范同事物的實際情況相混淆。”但你的說法是不能被接受的,因為我知道,這等于是要探討某一意義準確的詞是否被允許用來描述一個它所稱謂的東西。因此,它也相當于探討某一道德行為是否被允許。

第二方面:是哲學家所主張的一些與宗教的基本原理并不沖突的東西。在這些問題上與他們爭論,并非是信仰先知與使者的必要條件。例如,他們認為:月食即是月光的熄滅。此時地球位于月亮和太陽之間,由于月光源自太陽,大地是球體,天空從四面包圍著它。因此當月亮被地球的陰影遮掩的時候,來自于太陽的光線即被切斷。又如,他們認為:日食即意味著月亮位于太陽和觀測者之間。當兩者與黃道的交點,在同一時刻相交匯時,日食就會發(fā)生。

他們的這些理論,我們也不想在此加以反駁,因為這與我們的目的不相關。將駁斥這些理論視作宗教義務的人,確已然傷害了宗教,也顯示了自己的膚淺。因為這些事物建立在幾何和算術證明的基礎之上,所以是確鑿無疑的。了解這些事物,并驗證過其論據(jù),甚至能據(jù)此清楚準確地預測出日月蝕發(fā)生的時刻、程度以及延續(xù)時間的人,如果有人對他說,這些事物與教法不相一致,那么他并不會懷疑他的學說,而只會懷疑教法本身。不講求方式的捍衛(wèi)者對教法造成的損害,比講求方式的攻擊者造成的損害要更為嚴重。這就象人們常說的那樣:聰明的敵人比愚蠢的朋友更為有益。

如果有人說: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真主賜福之——曾說過:“太陽和月亮是真主的兩個跡象和征兆,它們不因某個人的生死而虧蝕。故看到日月蝕時,你們當求助于真主,贊念他、禮拜他。”那么這如何與哲學家所說的相符合呢?我們說:這并不與哲學家們所說的相矛盾。因為它只是否認了日月蝕因某個人的生死而發(fā)生,并要求在這時進行祈禱。既然教法要求在日偏西,日落和日出之時禮拜,那么在發(fā)生日月蝕的時候禮拜,以求得真主喜悅,又有什么離譜和出格的呢?

如果有人說:據(jù)傳先知在這段圣訓的末尾說:“然而,當真主向某物顯現(xiàn)時,此物便會順從真主”。因此這就證明,日月蝕由于真主的顯現(xiàn)而成為順從的。但我們要說:這一傳述中附加的話,是不正確的,應該揭穿那個傳述者的謊言。正確的圣訓只是我們在上一段提到的那段圣訓。這種傳述怎么會是正確的呢?。如果那附加的話是正確的,那么解釋它要比否定那些斷然的事物更為容易。被理性的證據(jù)所解釋過的現(xiàn)象,是何其之多啊!但這些證據(jù)的明晰性卻達不到幾何學和算術所能達到的這種程度。

無神論者最為高興的事情,莫過于教法的捍衛(wèi)者說這個事物或此類事物(指數(shù)學和邏輯學之類的知識)與教法相違背。因為在此類情況下,他們攻擊教法的途徑會變得更為容易。因此,教法的捍衛(wèi)者應放棄同他們在此類問題上的爭論。因為爭論的焦點在于探討世界是有始的,(“生成的”一詞指在時間中產(chǎn)生或生成,故在時間上有起點),還是無始的。此后,如果證明它是在時間中生成的,那么無論它是球體、平面、還是八面體、六面體,都是無所謂的;天空以及其下的大地,是十三層——如他們所說,甚或更多或更少,也是無所謂的。對于形而上學的研究而言,研究這類問題,就如同研究洋蔥有多少層、石榴有多少子粒一樣沒有多少實際意義。因為,我們的目的是要說明,世界僅僅源于真主的創(chuàng)造行為——贊主清高至大——,而不管它是如何存在的。

第三方面:所爭論的東西與宗教的基本原理有關。例如,有關世界在時間中產(chǎn)生(世界之有始性)、造物主的屬性、肉體和身體的復活的主張和學說。他們(哲學家)對所有這些予以全盤否定。因此,我們應著重揭示他們(哲學家們)的學說在此類問題上的荒謬之處,而對其它問題則放置一邊,不予考慮。

三版序言

要知道,我們的目的是通過揭示哲學家思想中的矛盾,來提醒那些過于輕信他們,并認為他們的言行毫無矛盾的人。為此,當我進入論辯,開始反駁他們時,就像法庭上的被告一樣,只是對他們的觀點進行否認,而不象原告那樣對自己的觀點進行論證。所以,我將毫不猶豫地提出各種問題,對他們(哲學家們)所信奉的觀點進行批駁。我對他們進行批駁,時而應用穆阿泰其勒派的主張,時而用凱拉米耶派的主張,或是瓦格非耶派的主張。我并不捍衛(wèi)某一特定的派別,而是將所有的派別團結(jié)在一起,同仇敵愾,共同反對哲學家。其它的派別也許和我們在理論的細節(jié)方面有所分歧,但當那些人(哲學家)攻擊宗教的基礎時,我們就應相互支持,共同對付他們。因為在面臨外部危機的時刻,我們內(nèi)部的怨恨和紛爭就會消失。

四版序言

哲學家狡猾的誘導造成的危害在于,——當他們在辯論場上遇到困難的時候,他們會說:“這些玄學的知識是深奧而神秘的,是最為艱深的,甚至對悟性極高的人來說也是如此。不掌握數(shù)學和邏輯學知識,就不可能知道如何解答這些難題。”那些在悖逆的行為上仿效哲學家的人,即使在哲學家的理論中遇到困難,也仍會把他們往好處想,并會說:“毫無疑問,他們的知識已經(jīng)解決了這一困難,只是我還難以理解,因為我還沒有能夠精通邏輯和數(shù)學。”

對于以上這些說法,我們將做如下回答:就數(shù)學而言,它研究的是離散的(不連續(xù)的)數(shù)量,——即算術,因此與玄學沒有什么關系。需要用數(shù)學來理解玄學的說法是愚蠢的,就如同說需要用數(shù)學來理解醫(yī)學、語法學和語言學,或者用醫(yī)學來理解算術。就幾何學而言,它研究的是連續(xù)的數(shù)量,因此它的結(jié)論可以用來說明:諸天和其下的大地指向一個中心,是球形的;這些東西的層數(shù);星空中運動著的星球的數(shù)量;以及它們運動的程度。為了便于人們對哲學家的觀點進行爭論或確信,我們姑且在這些領域中信服他們,——他們無需再對這些進行論證——而不要在玄學的思考中,無視和否認這些,因為這與玄學的研究毫無關系。他們認為數(shù)學和邏輯是玄學思考所必需的,就如同說:要知道這所房子是否是一個全知、全能、永存和有意志的建造者的作品,就必需知道這所房子是六面體、還是八面體,以及它所用的石料和土坯的數(shù)量。這種說法顯然是胡言亂語,絲毫不能掩蓋其荒謬性。又如:只要不知道這個洋蔥有多少層,就不可能知道其存在具有生成性;不知道這枚石榴有多少子粒,同樣也不能知道其存在是在時間中產(chǎn)生的。這真是可恥的言論,定會為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所恥笑。

然而,他們這句話說得好:必須要掌握邏輯。這是正確的。但邏輯并非他們獨有,它僅僅是一種基礎學科,我們在教義學(凱拉姆)中將其稱作“思維書”。而他們則將這種稱呼改為“邏輯學”,讓人們聽起來感到敬畏。我們也將邏輯學稱作“辯論書”或“理智的感官”,當自作聰明的淺薄者聽到邏輯這個詞的時候,便以為它是一門新奇的學問,教義學家未曾聞之,除哲學家外,沒有人能夠懂得它。為了駁斥這種誤解,根除這種令人迷誤的欺騙,我們將在這本書里專門討論“理智的感官”問題。在討論中,我們將放棄教義學家和法學家的措辭,而引用邏輯學家的術語,按照他們的模式,一字一句地來進行針鋒相對的討論。在這本書中,我們用他們的語言同他們進行爭論——即他們的邏輯學術語。我們將指出:他們在邏輯學的論證部分所規(guī)定的,用來確保三段論推理的“實質(zhì)有效性”的條件,在《三段論篇》中用來確保推理的“形式有效性”的條件,以及在《邏輯入門》和《范疇篇》中所設定的那些規(guī)則——這些規(guī)則是邏輯的組成部分和前提——,并未能在他們的玄學知識中被貫徹和遵守。

但我們?nèi)砸诹硪槐緯刑峒啊袄碇堑母泄佟保鳛槔斫膺@本書的工具,也許善于思考者未必需要它。所以,我們將其延后,以便無需它的人能避開它。在我們反駁哲學家時,對那些問題中的術語不能理解的人,他應該首先關注和掌握《知識的標準》一書,其內(nèi)容就是哲學家稱之為“邏輯”的東西。

在諸序言之后,現(xiàn)在讓我們來提出:一系列問題。在本書對這些問題的討論中,我們將揭示出哲學家理論中的矛盾之處。

這20個問題是:

1:批駁他們關于世界之無始性的學說。

2:批駁他們關于世界之無終性的學說。

3:揭示他們學說的含混性,他們主張真主是世界的制造者,世界是其制作。

4:論述他們無法證明造物主的存在。

5:論述他們無法用理性的論據(jù)證明不可能存在兩個主宰。

6:批駁他們否認真主的屬性。

7:批駁他們的主張,他們認為“真一”的本體不能被劃分為種和屬差。

8:批駁他們的主張,他們認為真一是沒有本質(zhì)的單一的存在者。

9:論述他們無法說明真一不是有形實體。

10:揭示他們必然主張光陰之無限、否認造物主。

11:論述他們無法理性地認為真一能認識萬物。

12:論述他們無法理性地認為真一能認識自身。

13:批駁他們關于真一不能認識個體之物的主張。

14:論述他們關于天是有意志的、運動的生命體的主張。

15:批駁他們關于天的運動目的的主張。

16:批駁他們的主張,他們認為諸天的靈魂能認識所有的個體事物。

17:批駁他們的主張,他們認為不可能有違背自然規(guī)律的奇跡。

18:論述他們的主張,他們認為人類的靈魂是自立的實體,它不是有形實體、也不是偶性。

19:論述他們關于人類靈魂不可能毀滅的主張。

20:批駁他們的主張,他們否認肉體的復活、以及通過切實的(有形實體性的)身體感覺感受到天堂的愉快或火獄的痛苦。

這些就是他們在其玄學和自然學(物理學)知識中提到的東西,而我們想指出其中的矛盾之處。至于數(shù)學知識,否認它的正確性和反對它的正確性都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需要訴諸具體的算術和幾何學知識。至于邏輯學知識,它是探究理性思維工具的學問,其中并沒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分歧。我們將在《知識的標準》一書中涉及到一些東西,如果真主意欲的話,人們需要運用這些東西來理解本書的內(nèi)容。

注釋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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