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來源:互聯網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簡稱市衛生健康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8年11月8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建成立。

現任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黨委書記、副主任(兼):鐘東波。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衛生健康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和協調北京地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擬訂并組織實施區域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協調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化和統計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擬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規劃、政策、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擬訂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本市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協調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負責本市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組織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本市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本市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負責本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和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以及醫務人員執業管理規定。建立醫療、康復、護理、公共衛生等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承擔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管理工作。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八)負責本市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監測本市出生人口動態,提出發布本市人口監測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組織落實本市計劃生育

(九)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老齡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全科醫生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促進行動。參與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本市保健對象、醫療關系在本市的中央單位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區各部門干部醫療保健的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執行在本市舉辦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任務。

(十一)管理北京市中醫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齡協會,歸口管理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本市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三是更加注重加強全行業管理,強化監督,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本市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動衛生健康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開展本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本市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本市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擬訂本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本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本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本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草案、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北京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與北京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市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

5.與市醫保局有關職責的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效率以及醫療保障水平。

6.與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職責的分工。市藥監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大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綜合協調。

(二)發展規劃處(首都醫藥衛生協調處)。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區域衛生健康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擬訂醫療衛生單位建設標準,編制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年度計劃、重點建設項目,并指導實施。推進京津冀衛生健康協同發展,承擔首都醫藥衛生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承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衛生健康方面綜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

(四)體制改革處。承擔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組織研究本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研究解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改革進展和效果開展督查和考核評價。

(五)疾病預防控制處(公共衛生管理處)。負責本市公共衛生管理的綜合協調。擬訂地方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組織對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綜合防治、監測和報告,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負責推進精神衛生體系建設,擬訂精神衛生的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醫政醫管處(社會辦醫服務處)。負責研究提出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建議。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從業人員的準入工作。組織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醫療、康復、護理質量和服務的有關政策、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醫務人員服務規范并監督實施。擬訂醫療機構的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擬訂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七)愛國衛生運動推進處(健康促進處)。負責擬訂愛國衛生和健康促進工作的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公眾健康教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健康城市、健康社區、衛生村鎮創建和社會衛生整體評價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和健康北京建設工作。依法負責開展禁控煙工作和全市除“四害”的組織監督工作。承擔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基層衛生健康處。負責本市城鄉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綜合管理。擬訂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參與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與實用技術的普及推廣工作。

(九)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本市衛生應急體系、院前醫療急救體系的日常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活動、重大節日衛生應急保障工作。承擔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科技教育處。擬訂本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組織指導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并組織實施。

(十一)綜合監督處。承擔本市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控煙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十二)藥械處。負責本市醫療機構藥事與醫療器械管理工作。負責對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制劑、藥品、醫用耗材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參與處理醫療機構內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不良事件。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合理使用臨床藥品。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三)食品安全標準處。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擬訂、發布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制定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的備案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十四)老齡健康處。組織擬訂并協調推進本市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五)婦幼健康處。負責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服務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六)職業健康處。組織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本市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承擔本市出生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本市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和落實本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八)公眾權益保障處。負責推動建立和諧醫患關系。擬訂衛生健康新聞宣傳的目標、政策和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九)國際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本市衛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政府、民間合作交流,組織實施衛生援外工作。負責組織國際醫學交流、國際醫學會議與國際科技合作。負責世界衛生組織在京合作機構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與港澳臺地區的衛生合作交流相關事宜。承擔本系統的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保健處(北京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研究起草本市干部保健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北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醫療關系在本市的中央單位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協調國家和本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協調保健基地、專家隊伍、專業人員和保健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北京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負責研究擬訂本市醫療衛生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工作的相關配套措施。負責統籌協調、聯系服務全市醫療衛生系統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北京市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議定事項和相關協議的落實情況等。負責衛生健康領域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十二)信息統計處。承擔本市衛生健康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的統計管理、統計調查與分析的組織工作,監測與生育相關的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生育安全預警的建議。協調推進衛生健康信息互聯互通與共享應用工作。參與北京市人口綜合信息平臺建設。

(二十三)財務處(審計處)。負責北京地區衛生健康總費用的核算及財政投入的監測。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本市衛生健康事業經費保障機制的相關政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所屬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相關專項審計和績效評估工作。

(二十四)干部人事處(人才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管理、培訓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人才工作的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組織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

(二十五)安全保衛處。負責北京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擬訂安全保衛的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機關并指導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和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并指導所屬單位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處理衛生健康方面的投訴,承擔相關信訪工作。

機關黨委(黨群工作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統戰、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組織政工職稱評定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承擔市衛生健康委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

機關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工作。負責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系統巡察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指導北京地區衛生健康行業工會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所屬機構

北京市衛生健康監督所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以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等職責,負責監督檢查衛生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負責公共衛生和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方面的大案、要案和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區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的監督執法工作。

北京市計劃生育服務指導中心

負責計劃生育科普知識宣傳工作;負責擬訂藥具管理規章制度和規范;負責編制全市藥具需求計劃以及藥具訂購、倉儲調撥、計劃統計、質量監測;指導各區藥具業務工作,組織實施藥具業務培訓和藥具工作評估。

北京市計劃生育協會

(一)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貫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國家及市政府的法律法規,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二)依據協會《章程》,制定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規劃,開展群眾性家庭發展工作,指導基層協會工作。

(三)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實施覆蓋生命全周期的惠民工程。

(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首都市民生命全周期性健康教育知識。

(五)反映協會會員訴求,開展針對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育齡群眾生殖健康和基層協會工作者的幫扶工作,維護會員和計劃生育群眾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市、區、鎮鄉街道、村居四級協會組織建設工作。

(七)負責開展北京地區高校計生協會聯合會聯絡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以及普及首都大學生性健康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北京流動人口的集聚區建立協會組織和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八)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和對外宣傳。

(九)承辦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及相關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承擔北京市傳染性疾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學生常見病、病媒生物傳播疾病等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疫情報告和信息管理;食品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和職業衛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與干預;全市居民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和科研教學;首都重大政治、經濟、社會活動的公共衛生保障、首都生物反恐怖襲擊應急等任務。

北京市預防醫學研究中心

開展傳染性疾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學生常見病、病媒生物傳播疾病,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營養與食品衛生、衛生經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防護、健康教育等預防醫學領域的研究。

北京急救中心

目前主要承擔全市120指揮調度、日常急救、重大會議的醫療保障和意外災害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援、急救網絡建設與管理、急救知識普及培訓等任務。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宣傳中心

承擔市衛生健康委的新聞發布工作,宣傳衛生健康系統的先進人物及先進事跡,宣傳衛生健康系統的動態、政策等。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會計核算服務中心

負責匯總衛生系統各單位各類財務報表,并進行財務分析;負責本系統會計人員有關培訓工作及本系統會計資格認證、驗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管理本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檔案;負責本系統財會網絡及軟件的建設與維護工作;承擔委托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北京結核病防治所

主要從事結核病控制措施、實施辦法、組織管理、流行病學等研究工作;制定全市結核病控制技術政策;對全市結核病控制工作進行質量監控;為本市提供現代結核病控制知識和技術培訓,承擔首都醫科大學的教學工作。

指導區結核病防治工作;負責結核病內科、外科、骨科小兒科門診治療工作;實施全市卡介苗菌苗的發放計劃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結核分枝桿菌的耐藥性檢測,分枝桿菌屬分型工作。

負責北京市的結核病和肺部疾病控制的研究工作并負責吸收國際著名專家到北京進行合作研究。

中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校

為衛生健康系統干部提供培訓服務。培訓全國及市衛生健康系統專業干部;接待衛生健康系統召開的專業學術會議。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負責對衛生事業單位未聘人員實行托管;負責衛生人事、人才網絡的建設和維護;負責衛生人才信息的收集與發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以及考務等具體工作;開展衛生事業單位的人事代理工作;負責北京市住院醫師規培的相關工作。

北京市農村改水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規劃、協調、管理全市農村改水工作,研究、草擬農村改水相關政策;農村改水工程項目的審核、批復、監督、檢查農村改水技術指導及培訓,農村水廠(站)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農村飲水衛生質量檢查、考核、評比。

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參與制訂北京市社區衛生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研究擬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管理規范、標準和管理方式、運行機制以及考核評價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16區縣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調研、工作督導及運行監管等;組織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培訓,指導16區縣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工作。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負責市衛生健康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的組織實施,落實北京地區衛生健康信息資源整合的具體工作;負責有關衛生健康信息數據統計及分析,開展衛生健康管理服務等相關研究工作;承擔衛生和計劃生育網絡平臺、中心數據庫和應用系統的組織建設及運用維護;負責委機關電子政務、網絡運行的技術保障;指導各醫療機構的衛生信息系統建設。

北京市衛生計劃生育熱線(12320)服務中心

向社會公眾提供衛生計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解讀,疾病預防控制、就醫指南、健康保健咨詢、心理健康咨詢、健康教育、戒煙服務與膳食指導等服務,接受違法吸煙投訴與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衛生方面的投訴、舉報與輿情監測反饋。 

北京市臨床藥學研究所

開展藥學研究,促進衛生事業發展。

中華醫學會北京分會

醫學學術交流、科技咨詢開發、科普教育、繼續醫學教育、醫療事故鑒定、醫療準入評審、編輯出版專業刊物。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機關后勤服務中心

負責委機關和部分直屬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與物業管理工作。

北京衛生職業學院

培養高級衛生技術應用人才。護理、藥學專業、中藥、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療儀器維修技術等學科大專、中專學歷教育,相關科學技術研究,相關繼續教育,相關專業培訓,崗位培訓,應用技能培訓。

北京市體檢中心

醫療診療活動;各類體格檢查;組織實施全市高考、中考體檢工作;相關體檢咨詢、仲裁;入學復查、退學體檢鑒定;組織實施全市征兵體檢、退兵體檢鑒定;其他上級行政部門指定的專項體檢。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離退休干部服務中心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的服務及本系統離退休干部活動的組織工作。

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

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提供安全有效血液,無償獻血宣傳與招募,血源采集、檢測、制備、供應、調劑,臨床特殊需求血液檢測與服務,采供血臨床用血業務培訓與技術指導,本市采供血機構質量控制與評價,輸血科學研究,獻血科學知識普及,血液傳播疾病知識普及。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承擔市衛生健康委行政許可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初審、制證、發證工作等。

現任領導

獲得榮譽

2019年12月,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獲得“2015-2018年全國殘疾人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1年9月,入選北京市“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集體”推薦名單。

2021年11月29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離退休干部處入選全國老干部工作先進集體擬推薦對象。

2021年12月,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離退休干部處入選全國老干部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2022年4月8日,被中共中央、國務院表彰為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冬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突出貢獻集體。

2022年8月,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處(公共衛生管理處)入選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名單。

參考資料 >

轉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咨詢電話變更.京報網.2025-06-17

主要職責.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2-08-01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建成立.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01-04

領導簡歷.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5-02-26

內設機構.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2-08-01

所屬機構.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01-04

北京市推薦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候選名單的公示.北京婦女網.2023-01-04

關于對全國老干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進行公示的公告.共產黨員網.2023-01-04

全國老干部工作先進集體名單.人民網.2023-01-04

(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表彰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突出貢獻集體和突出貢獻個人的決定(2).新華社-今日頭條.2023-01-04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表彰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的決定_2022年第26號國務院公報.中國政府網.2023-01-04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