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弘正(一作盧弘止),字子強,天寶后期人,生卒年不詳。據《舊唐書》記載,其先祖居涿州市(今河北涿州),后遷居蒲州(今永濟市)。盧弘正是盧綸之子,元和末年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太和初年,沈傳師表為江西團練副使。入京擔任侍御史,曾奉詔偵訊華州刺史宇文鼎與戶部員外盧允中案。大中初年,轉戶部侍郎,充鹽鐵轉運使。歷官檢校戶部尚書,出京為徐州市刺史,官至武寧軍節度使。大中三年九月,李商隱接下盧弘止的邀請,前往徐州任職判官。大中五年春天病故。
簡介
盧弘正父盧綸,中唐著名詩人,兄盧簡能、盧簡辭,都中進士,有文名,盧弘正在李純和(806一820年)末年及進士第。他初仕為地方節度使掌書記,后入朝任監察御史、侍御史等職。唐文宗太和年間(827—835年),華州刺史宇文鼎,協同戶部員外郎盧允中犯貪贓罪,唐文宗詔盧弘正審查。盧弘正經過查證屬實,將案情上奏唐文宗,唐文宗大怒,準備將宇文鼎殺死。但盧弘正認為,宇文鼎在此案中是脅從,依法當連坐,不應判死刑,奏請唐文宗減其死罪。唐文宗從其所請,將宇文鼎減一等處罰。
自此,盧弘正不斷遷職,到李炎會昌年間(841—846年),任兵部郎中,給事中。后朝廷改派盧弘正為邢、、磁三州及河北省兩鎮(即成德、魏博)宣慰使。出使返回,盧弘正被拜封為工部侍郎。
生平
李忱大中元年(847年),盧弘正遷轉戶部侍郎,兼鹽鐵轉運使,掌唐財政大權。唐后期鹽鐵官營,鹽稅是當時政府一項重要收入。正因鹽稅利大,私營者也很多,雖加重刑,不能禁止,安邑縣、解縣(均在今運城市地區)兩運城鹽湖,因地近京師,其稅收為朝廷財政所依賴,但鹽法積弊,由來已久,鹽稅不多。盧弘正為鹽鐵轉運使后,派判官司空輿到安邑、解縣鹽池進行考察,找出弊端,根據實際情況另立新法,又奏請唐宣宗任命司空輿為兩鹽池使,專管安邑、解縣鹽務。經過這樣一番整頓,到大中三年(849年),鹽稅收入即翻了一倍,盧弘正所創的這套鹽稅新法,直到五代十國時仍沿用。
武寧軍(治今江蘇徐州)自鎮帥王智興(李適時人)以來,將士驕恣,屢逐鎮帥,不可一世。朝廷便命盧弘正為武寧軍鎮帥,兼徐州市刺史。盧弘正到武寧軍后,對鎮兵積極進行整頓,去其首惡,余眾曉以忠義,當時部將胡慶方曾謀圖作亂,盧弘正發覺后,立即將他誅殺,之后安撫脅從,威恩兼施,經過一年,武寧軍趨于安定。盧弘正在武寧軍任職4年,到其離任時,軍旅無嘩。對此,朝廷特下詔表彰。
武寧軍任后,盧弘正以年老請求致仕,朝廷不允。不久,盧弘正升遷兵部尚書,兼開封市刺史、宣武軍節度使,宋、、等地觀察使,后死于任上,朝廷贈尚書右仆射。
盧弘正能文,但今僅存文章1篇。
評價
唐后期官場腐敗,官吏貪濁,而盧弘正在當時情況下,遵循法律,善于理財,嚴于治軍,忠實朝廷,終死任上,可說為唐朝鞠躬盡,死而后已。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