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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炳國
來源:互聯網

金炳國(朝鮮語:???,1826年—1905年),朝鮮王朝后期大臣,安東金氏勢道政治的代表人物之一。字景用,號穎漁,本貫安東,是吏曹判書金洙根之子,金炳學之弟。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金炳國于道光五年乙酉十二月二十二日(1826年1月29日,李玜二十五年)出生于朝鮮京畿道安山。愛新覺羅·旻寧三十年(1850年,李昪元年)參加科舉考試,獲增廣文科丙科及第,授待教頭銜,開始步入政界。

政治生涯

金炳國的政治生涯始于安東金氏勢道政治的鼎盛時期,他在咸豐三年(1853年,哲宗四年)被特旨除授正三品吏曹參議,次年又特旨擢升為戶曹參判。咸豐七年(1857年,哲宗八年),年僅33歲的金炳國升任禮曹判書,自此躋身中樞,把持朝政,與金炳冀金炳學并稱為“三卿”。此后,他還歷任兵曹、戶曹、工曹、吏曹判書等職,并在咸豐十年(1860年,趙煦十一年)升任訓練大將。

后期經歷

同治二年(1863年,李昪十四年)冬季,朝鮮哲宗去世,金炳國負責撰寫哲宗志文、謚狀和樂章。隨后李熙即位,其生父李昰應攝政,打壓安東金氏勢力,導致金炳國失去權勢。盡管如此,由于他曾與大院君有交集,仍被封為吏曹判書。同治四年(1865年,朝鮮高宗二年)景福宮重建期間,金炳國以判中樞府事身份出任營建都監提調。同治六年(1867年,高宗四年)出任整理使、判三軍府使,均為閑職。同治十二年(1873年,高宗十年)大院君倒臺后,金炳國逐漸獲得重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高宗十一年)被任命為禮曹判書,光緒元年(1875年,高宗十二年)初被拜為右議政。然而,隨著大院君下臺,明成皇后掌握了朝政,實權實際上掌控在驪興閔姓家族手中,金炳國雖官至宰相,卻成為了閔氏的傀儡,一切按照閔氏的意圖行事。他本人也傾向于驪興閔氏,甚至與閔妃集團的首腦閔奎鎬保持了同性關系。

在處理朝日建交問題上,金炳國反對日本遞交的國書,主張將其退回。對于云揚號事件以及日本人強行登陸江華島迫使朝鮮簽訂“修好條規”一事,金炳國表示:“國家門戶之地,彼倭之肆然下陸者,欲咨侵凌而然乎,欲構釁隙而然乎?藉曰修好而來,舍萊館(東萊倭館)原定之所,遠涉層溟,轉入沁府(江華府),此果修好而然乎?”他對《日朝修好條規》(江華條約)的締結持反對態度,但并未采取強硬立場,而是根據事態的發展來制定政策。

光緒四年(1878年,高宗十五年),金炳國改任左議政,光緒八年(1882年,高宗十九年)初辭職。壬午兵變后,金炳國再次出任左議政,光緒十年(1884年,李治二十一年)又被任命為議政府領議政。不過四個月后,他因病辭去職務,轉任領敦寧府事。次年(1885年)退休,被授予“奉朝賀”的榮譽稱號。

離世

光武九年(1905年)1月18日,金炳國在廣州鄉第逝世,享年79歲。高宗賜予他“忠文”的謚號。金炳國生前為李昪神貞王后明成皇后、孝定王后、純明孝皇后等多位王室成員撰寫了志文、謚冊、挽章等作品。他無子嗣,收養了族人金貞均甲申政變后更名為金貞圭)作為養子。

家庭背景

金炳國的父親是金洙根(1798年—1854年),母親是居昌慎氏(1799年—1872年)。他的哥哥是金炳學(1821年—1879年),原配是韓山李氏,繼配包括豐川任氏和坡平尹氏,妾室是金海許氏。金炳國的養子是金貞圭(1866年—1895年),原本名為金貞均,是金炳聞的兒子。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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