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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清代順治(公元1644——16961年)詩人施閨章、宋琬、丁澎、張譙明、周茂源、嚴沆、趙錦帆。
釋義
古代文學上指清初順治年間(公元1644——1696年)詩人施閨章、宋琬、丁澎、張譙明、周茂源、嚴沆、趙錦帆。《清史稿 文苑 宋琬傳》:“始琬官京師,與嚴沆、施閨章、丁澎輩酬唱,有‘燕臺七子’之目。”“燕臺”即指北京。“燕臺七子”公余唱和,多為贈答往來之作,詞清句麗。后,七人各有發展,成就及詩風并不相同,而以施、宋影響較大,有并稱之譽。丁澎詩學晚唐,工于七律,為詩壇注目;周茂源詩學明七子,善比附,字工切;嚴沆寫詩謙恭勤改,稱為“德人”,其余二人詩名不顯。
貢獻與影響
“燕臺七子”總體的詩學主張是推崇七子,提倡復古。宋琬早期學習明前后七子,尊崇盛唐。他在《周釜山詩序》中說:“明詩一盛于弘治,而李空同、何大復為之冠;再盛于嘉靖,而李攀龍、王世貞為之冠。余嘗以為‘前七子’,唐之陳、杜、沈、宋也;‘后七子’,唐之高、岑、王、孟也。”宋琬認為前后七子時期是明詩的兩次繁榮興盛期,七子的成就可與唐詩正宗陳子昂、王維等人相比擬。“燕臺七子”中的另一主要成員施閏章也對明七子推崇有加。在他督學山東省期間,就曾經拜修整李攀龍墓,登臨白雪樓。其《李于鱗先生墓碑》中說:“于乎有明三百年,著作家眾矣。近代詞人多稱王李盛,謂元美于鱗也。”對后七子的兩位代表評價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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