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行政區劃調整后,經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批準,原越秀區、東山區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30日起合并為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接受上級法院的監督和指導,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法院介紹
(一)審理法律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的由區法院管轄和區法院依法應當由本院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審查和處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以及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
(三)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四)結合本院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機構設置
越秀區人民法院設12個內設機構: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家事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二庭(金融審判庭)、民事審判三庭、知識產權審判庭(涉外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政治部(機關黨委、督察室)、綜合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另設1個事業單位:綜合保障中心。
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本院各類案件的登記立案、分案和立案有關的審判流程管理;辦理公示催告、支付令等工作;負責開展各項訴訟服務工作,包括導訴、調解、訴訟材料收轉和送達、受托調查等;負責信訪日常接待、轉辦和協調,信訪信息錄入、管理和信訪平臺數據維護等。
刑事審判庭
主要職責:負責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或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負責審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達到一半以上的刑事案件;開展青少年法治幫教,參與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等工作。
民事審判一庭(家事少年審判庭)
主要職責:負責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醫患糾紛、勞動爭議等普通民事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侵權案件;審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等。
民事審判二庭(金融審判庭)
主要職責:負責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侵權糾紛案件;審理股權案件、強制結算、破產案件等;負責審理借款合同、小額貸款、保險、信用卡、信用證、期貨、信托、證券、票據、保理等金融案件等。
民事審判三庭
主要職責:負責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房地產案件(包括房屋買賣、租賃、預售、開發、物業管理等房地產糾紛案件)。
知識產權審判庭(涉外審判庭)
主要職責:負責審理上級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轄的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以外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負責審理上級法院指定由本院集中管轄的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白云區、花都區、從化區轄區內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等。
綜合審判庭
主要職責:負責快速審理各類簡單民商事案件,包括審理事實比較清楚、權力義務關系比較明確、證據比較充分及確認調解協議、實現擔保物權、督促程序案件、小額訴訟和簡易程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其他可以適用快審程序的案件;審理申訴、再審、國家賠償、司法救助等案件;負責全院各類案件的監督、評查及提出錯案追究建議等。
執行局
主要職責:負責執行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決定以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執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執行的事項。負責審查裁決,按分權要求實施審執分離,專責辦理當事人認為屬于違法執行行為的異議審查,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的審查,變更、追加執行主體的審查、裁決等事項;負責執行本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支付令;負責執行本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書,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刑事判決、裁定書有關財產的執行;法律規定的其他執行文書;負責房屋征用與補償糾紛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執行法工作。
政治部(機關黨委、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本院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負責本院各類人員的考錄、任免、調配、法官入額遴選、單獨職務序列管理、工資福利、公費醫療、計劃生育、教育培訓、考試考核、部分退休干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紀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院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情況;負責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追究工作;查處本院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在上級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改革完成前,督察室全體人員組織人事關系在政治部,工作繼續由紀檢組領導。
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收、發、辦文,辦會,與人大、政協聯絡,印章管理和保密,檔案管理,計算機網絡管理與維護,通信、音頻管理、接待、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文件打印、裝備等工作。
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
主要職責:負責審判委員會日常事務;審判質量管理;審判績效管理;司法統計工作和審判運行態勢分析研判工作;總結審判經驗,進行案例指導;司法委托管理;其他審判管理事項。負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調查研究工作;編寫內部刊物,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工作報告、會議材料及其他重要文件;負責院長辦公會議、黨組會議及審委會會務工作、司法改革、普法宣傳教育、法官協會等,負責聯系新聞媒體,聯系和接待采訪法院工作的記者。
司法警察大隊
主要職責:負責執行司法警察工作的條例、規定、辦法;實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押解人犯、開庭審判值庭和協助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訴訟保全等任務;協助有關本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綜合保障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院的基建、維修、房屋、膳食、對內接待、環境綠化、清潔衛生、辦公用品、文件打印、裝備、車輛、安全保衛等后勤保障管理和服務性工作。
參考資料 >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廣州審判網.2023-07-10
主要職責.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2023-07-10
內設機構職能.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