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長仁,男,(1948年-2001年8月10日),中國劫機“第一案”主謀。
卓長仁出生于沈陽市,曾在遼寧省機電設備公司統配產品科擔任汽車計劃員。其長期在廣州市、沈陽等地進行倒賣汽車、行賄受賄、投機詐騙等犯罪活動。1982 年3月,遼寧省政法機關針對他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審查。卓長仁在中國大陸犯案后,為逃避法律制裁,于1983年5月5日,伙同姜洪軍等人共同劫持沈陽飛往上海市的中國民航296號航班,飛往當時還沒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韓國,后被接往中國臺灣地區。在臺期間卓長仁、姜洪軍等人因投資期貨,經營不善,負債累累,于是決定鋌而走險。1991年8月16日,以仲介土地買賣為由,誘騙綁架臺灣國泰醫院副院長王欲明之子王俊杰,并將其撕票殺害。
案發后,卓長仁被判死刑,于2001年8月10日晚被執行槍決。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卓長仁,男,1948年出生于沈陽市。
卓長仁曾在遼寧航校就讀,是遼寧省機電設備公司統配產品科汽車計劃員。他利用職業優勢,長期在廣州市、沈陽等地進行倒賣汽車、行賄受賄、投機詐騙等犯罪活動。1982 年3月遼寧省政法機關根據群眾的揭發,將他的犯罪活動列為全省經濟犯罪的大案要案之一,立案審查。9 月遼寧省機電設備公司對他做出了停職審查的決定。
人物案件
劫機過程
卓長仁為躲避法律制裁,與姜洪軍、安衛建、王彥大、吳云飛、高東萍商議,劫機逃亡當時還未與中國建交的南朝鮮(韓國)。
1983年5月5日,六人登上從沈陽市飛往上海市的中國民航B296號三叉戟客機。當時飛機上共有105人,其中機組人員9人,乘客中有3名日本人。 高東萍把手槍和子彈藏在她的化妝盒里,以高干子弟的特殊身份,走免檢通道把手槍和子彈帶上飛機。B296號客機當天上午8時15分由沈陽市起飛,升空不久因機件故障飛回沈陽檢修,10時47分再度起飛。11時20分左右,中國民航B296號三叉戟客機正在按照正常的航線平穩地飛行,當飛機飛臨山東半島的海面上空時,混在旅客中的以卓長仁為首的6名劫機者,開始持槍射擊駕駛倉,用腳踹開門,闖進駕駛艙,開槍打傷了報務員王永昌和領航員王培富,把槍口對準正、副駕駛兩人的腦袋兩側后邊,脅迫飛機降低高度,改變航向,飛往漢城(今首爾特別市),并表示“不聽命令,我要叫你全機同歸于盡。”
在飛機飛行過程中,卓長仁等人多次用手槍指著機長王儀軒的頭,強行亂推駕駛桿,使飛機忽升、忽降,劇烈顛簸,隨時可能機毀人亡。飛機在空中周旋 1小時 30分鐘之后,顯示油料數量的儀表上,指針快接近零位的危險刻度。駕駛人員為航班上96名乘客的安全,只好按照卓長仁等人的命令,調轉機頭向漢城(首爾特別市)方向飛去。13時59分飛機飛越“三八線”,14時10分降落在漢城(首爾)東北美軍基地的春川機場。飛機在春川市一降落,便被飛駛而來的美國軍隊卡車團團圍住,卓長仁荷槍實彈出現在艙門口,大聲要求會面“臺灣省駐韓國大使”,否則機上乘客將被繼續扣押。6名劫機人員控制飛機和人員近8個小時之久,最后向韓國當局繳械,機組和旅客才擺脫人質狀態。
事件發生后,中方立刻和韓國方面展開談判,雙方于10日簽署了同意把旅客、機組和飛機送返中國的備忘錄。當天下午,全體中國旅客和9名機組人員安全回到上海市。
在各方博弈之下,5月22日韓國最高法院對卓長仁等6名罪犯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對他們分別判處四至六年徒刑的原判。
遣送臺灣命喪于此
中國方面堅持,卓長仁等6名罪犯在劫機以前已犯了竊槍潛逃等罪行,而且武力劫持民航飛機是國際上公認的一種嚴重犯罪行為,因此請求韓國將卓長仁等6 名劫機人員引渡給中國審判處罰。當時兩國之間無引渡條約,韓國拒絕引渡并依“或引渡或起訴原則”,于1983 年8月13 日漢城地方法院對6名劫機人員審后作出4~6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并宣布對卓長仁等6名罪犯“停止服刑”,“驅逐出境”,并于當天將他們遣送臺灣。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對韓國上述行為表示了嚴正抗議。
臺灣當局說他們是6義士,而且還給每人發了250 萬新臺幣的賞金。卓長仁被安排在臺灣地區“大陸問題研究中心”當“研究員”,曾在臺北市等地工廠、學校、機關及臺軍中發表近百場“反共”演說。曾有媒體形容卓長仁與同伙剛到臺灣地區的生活為“彩帶加身,好不風光”,6名劫機犯到達臺灣地區后,蔣經國親自“召見”,并指示所謂的“大陸災胞救濟總會長”和“總統府秘書長”安排他們的工作、生活及學習,“以使6人在臺灣地區一生都過得無憂無慮”。在卓長仁事件的示范下,臺灣地區似乎一時成為劫機者的天堂。到了1993年,中國大陸共有10架民航客機被歹徒劫持,全部飛往臺北桃園國際機場,這一年也被稱為“劫機年”。隨著兩岸關系發生微妙變化,卓長仁已漸漸失去政治宣傳的價值,先被“政戰學校”拋棄,隨后又被“大陸問題研究中心”停職停薪。
后卓長仁和姜洪軍因經營地下投資公司虧損連連,負債累累,施小寧則因從事期貨交易不當而積蓄虧損殆[dài]盡。1996年8月16日,卓、姜、實以仲介土地買賣為由,誘騙臺灣國泰醫院副院長王欲明之子王俊杰到卓長仁位在臺北縣淡水區住處,并將其殺害棄尸桃園后再向王家勒索贖金新臺幣五千萬元。
王俊杰綁架撕票案經過9年多的偵查審判,歷經一審、上訴二審與四次更審,2000年9月22日,被告卓長仁、姜洪軍被判處死刑,考慮到施小寧在犯案過程中曾拒絕打恐嚇勒索電話,因而改判施為無期徒刑。
2001年8月10日晚卓長仁被槍決,時年53歲。
事件影響
這一事件是建國后罕見的重大惡性案件。國家緊急處置劫機領導小組的通報指出,“五·五”暴徒1990年廣州白云機場劫機事件暴露了我們各方面的工作存在著許多問題和漏洞:首先是機關嚴重不純,干部人事工作中存在許多問題;二是不少干部思想麻痹,敵情觀念淡薄,甚至到了麻木不仁的程度;三是黨風不正,不正之風掩蓋著反革命活動,反革命分子利用了不正之風;第四,這次劫機事件也暴露了我們公安隊伍渙散無力,治安保衛工作上有許多弱點和漏洞。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批轉通報時指出,劫機事件的根本教訓,還在于我們一些單位、一些部門的領導存在著嚴重的官僚主義,聽任庸俗腐朽的“關系學”侵入黨的肌體,使一些組織渙散軟弱,喪失了戰斗力。我們要從這次1990年廣州白云機場劫機事件中真正吸取經驗教訓,下定決心轉變各級領導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人物評價
曾跟蹤采訪報道卓長仁劫機事件的臺灣記者秘密來到沈陽市,經中國記協的同意,采訪了卓長仁原來的妻子及鄰居,發現卓長仁根本不是什么“義士”,他拋妻別子,丟棄父母,完全是為了逃避責任,追求享樂,是一個心腸狠毒的人。卓長仁劫機真相被揭穿后,引起臺灣公正輿論的譴責:“不仁不義之徒”,“沒良心的狗雜種”,六名劫機犯是“國際恐怖暴徒”應判死刑等輿論四起。
人物關系
參考資料 >
名案 | 新中國第一起惡性劫機案.搜狐.2023-12-27
史上第一位成功劫機者:攜9公斤巨款從3000米跳機,神秘消失49年.新浪看點.2023-12-26
卓長仁劫機案:戲劇性開辟中韓外交通道.鳳凰網.2023-12-25
臺灣“最高法院”判處劫機犯卓長仁、姜洪軍死刑 .中國新聞網.2023-12-25
圖文:劫機犯卓長仁、姜洪軍昨晚在臺灣被槍決.新浪網.2023-12-25
1983年5月5日 卓長仁劫機.搜狐網.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