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出境,是指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的一種特殊的刑罰方法。
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根據這一規定,驅逐出境適用方式有兩種:一是獨立適用。它是針對那些犯罪情節比較輕的外國人,沒有必要判處主刑的,可以單獨判處驅逐出境。二是附加適用。它是針對那些犯罪性質比較嚴重、判處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國人,可在主刑執行完畢后適用驅逐出境。犯罪的外國人具體包括具有外國國籍的人和無國籍的人,對于犯罪的中國人不適用驅逐出境。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有侵害中國國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等違法犯罪行為。如果外國人在中國有犯罪行為的,依照我國刑法第六條關于屬地原則的規定,除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等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依照我國刑法定罪處罰,這也是我國司法自主權的體現。根據規定,驅逐出境對犯罪的外國人是可以適用,而不是應當適用,并非外國人犯罪都會被驅逐出境。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要根據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結合案情,考慮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等因素來決定是否適用驅逐出境。
發展沿革
綜述
驅逐出境刑的歷史源遠流長,在中國與國際刑罰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但由于它的適用對象較窄,在立法上和理論上對它的研究都不夠充分。隨著教育刑思想的崛起,對犯罪人的權利和能力更為關注以及國際交往增強,驅逐出境的適用愈加得到重視,在立法上對其進行完善,充分發揮這一刑罰的作用,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中國
理論爭議階段
驅逐出境的性質在理論上不同學者存在幾個不同觀點:首先,有學者認為驅逐出境是一種刑罰,因為在中國刑法中,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大類,其中,附加刑可單獨適用,也可附加于主刑適用;而中國的驅逐出境是針對外國人的犯罪,可以獨立或者附加適用,這與附加刑的性質相同;同時,驅逐出境是由法院對犯罪的外國人判處的強制方法,這正符合刑罰的一般特點。其次,有學者認為驅逐出境是一種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及《國家安全法》中規定,公安機關包括國家安全機關,有權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外國人適用驅逐出境,這是由行政機關依照行政程序所作的一種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措施,并且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主刑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附加刑都不包括驅逐出境,所以它不是一種刑罰方法。最后,有學者認為驅逐出境具有雙重性質。它既可以由法院對于犯罪的外國人獨立或附加適用,也可以由行政機關按照行政程序對于違法的外國人適用,所以,其不僅是一種刑罰,也是一種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兼具兩種性質。
驅逐出境刑初現
隨著理論上對驅逐出境探討的深入,絕大多數學者已摒棄了前兩種觀點,因為這兩種觀點都過于片面,不能準確地涵蓋中國驅逐出境的性質,相比較而言,第三種觀點相對客觀全面,贊成者也最多,但這種觀點的表述過于中庸,將一個事物賦予了兩種屬性,而且也沒能體現驅逐出境的外交性質。較為恰當的方式是對于刑法上的驅逐出境和行政法上的驅逐出境進行區分界定。這只不過是一個詞語表達兩個概念而已,刑法上的驅逐出境,是一種刑罰,由法院依法進行審判,對犯罪的外國人適用;行政法上的驅逐出境,是一種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也是一種外交手段,它適用于違反了行政法規的外國人或雖然實施犯罪行為但享有外交特權及豁免權的外國人,由公安部門,包括國家安全部門,依照有關的程序適用。
驅逐出境刑確立
1956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布了《關于罪名、刑種和量刑幅度的初步總結》,其中歸納的十種刑罰就包括“逐出國境”。到1979年中國第一部刑法頒布時,才在立法上規定這種刑罰,規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附加適用驅逐出境,之后的1997刑法也沿襲了1979刑法對驅逐出境的規定。
國際
國際上關于驅逐出境的規定可以追溯到1810年的《法國刑法典》,它將犯罪分為違警罪、輕罪和重罪,凡是被適用身體刑或名譽刑的行為為重罪,同時規定,名譽刑包括枷項、驅逐出境和剝奪公權。
法律地位
驅逐出境是資格刑的一種,國際上對于它在刑罰體系中的地位規定不盡相同,但概括起來,主要有這樣幾種:一是作為附加刑,這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只能附加適用而不能獨立適用,另一種是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二是既可以作為主刑,也可以作為附加刑,此時,驅逐出境的地位并未在法律中固定,而是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確定它是主刑還是附加刑。三是作為刑事附隨后果意義上的從刑,即驅逐出境是刑罰的后果之一,而且法官沒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四是作為保安處分,雖然對于保安處分的性質理論上還存在爭議,但它在現代刑法中的地位已經毋庸置疑。有的國家就將驅逐出境歸為保安處分的一種,對于那些雖然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但被駐在國認為允許其居留會危害本國國家或公民利益的外國人,可以對其適用驅逐出境。
內容
驅逐出境是剝奪外國人在本國居留或停留的資格;即驅逐在本國領域內犯罪的外國人。有些國家除了規定對外國人可適用驅逐出境外,還明確指出不適用驅逐出境的外國人的范圍,但是,如存在下列情形,一般不予驅逐出境:實際供養居住在法國的法國兒童或對其行使親權的被判刑的外國人;被判刑的外國人配偶有法國國籍,結婚1年以上,夫妻共同生活,并且結婚在犯罪行為實行之前;有證據證明被判刑的外國人未滿10歲前已合法居住在法國;被判刑的外國人能提出證據證明已合法居住在法國15年以上。
期限
關于資格刑的期限,國際上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規定,主要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定期剝奪。即在刑法中對犯罪驅逐出境規定一定期限,在此期限內禁止被判此刑的外國人進入本國境內。只是不同國家對此期限的長短規定的不盡相同,如瑞士,定期的驅逐出境期限是3至5年,法國則最多是10年,拉丁美洲作為主刑時最長為15年。第二,永久剝奪。即終身禁止犯罪人再進入本國境內,因此也稱為無期剝奪。終身驅逐出境一般適用于實施重罪行的外國人,在判處其死刑或無期徒刑時附加適用。如《瑞士聯邦刑法典》規定,對被判監禁刑或重懲役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驅逐出境3年至5年,如果該外國人是重新犯罪,可以對其宣布終身驅逐出境。第三,沒有期限。即對驅逐出境的期限沒有作出規定。這種立法方式在司法實踐中就容易產生爭議。
適用對象
綜述
在中國,驅逐出境的適用對象是在中國居留或者停留的實施了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的外國人。所謂外國人,是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公民,即對于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中國公民包括港澳臺人員,不適用單獨或附加判處驅逐出境的刑法。具體而言,驅逐出境的適用對象包括以3類。
第一類
實施了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并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這是驅逐出境最主要的適用對象。這些外國人,有的可能已在中國境內定居,有的可能已在中國境內工作,還有的可能已在中國境內學習。但無論如何,只要這些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在符合一定法定條件時,依據法定程序,都可以對其適用驅逐出境。??
第二類
實施了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并在中國境內停留的外國人。與上述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相比,這類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屬短暫停留,尚且達不到“居留”的期限。至于“短暫停留”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種,例如在中國考察、訪問、經商、旅游、進行科教文化活動等。??
第三類
在境外實施了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并在中國境內有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同時包括在中國境內有居留資格,但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在中國境外的外國人。首先,無論是刑法還是有關行政性法律文件,都沒有對作為驅逐出境適用起因的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的發生地作出明確限定。其次,從司法實踐來看,完全可能存在一個在中國有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境外實施危害中國國家或公民利益的犯罪行為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司法機關完全可以依據保護管轄原則,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對其適用驅逐出境的刑罰。因此,外國人雖然在中國領域外實施犯罪行為或者違法行為,但只要是屬于中國法律管轄范圍之內的,都可以對其適用驅逐出境。?
適用范圍
驅逐出境適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國人。
情形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由中國人民法院對犯罪的外國人判處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刑罰的。
情形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規定,由中國公安部對違法的外國人處以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的。
情形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由中國公安機關決定遣送出境或者縮短停留期限、取消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內自動離境,需強制出境的。
情形四
中國政府已按照國際條約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的規定,對享有外交或領事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或者不可接受并拒絕承認其外交或領事人員身份,責令限期出境的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自動出境的。
執行程序
驅逐出境的執行程序,主要涉及執行的主體、執行前的準備工作、執行方式等。
執行的主體
無論是作為一種刑罰手段的驅逐出境,還是作為一種行政處罰方法或者行政強制措施的驅逐出境,抑或是作為一種外交處罰手段的驅逐出境,其執行主體都是中國公安機關。?
執行前的準備工作
首先,對有可能引起外交交涉或者紛爭的敏感案件,公安、法院等主管機關應及時將有關案情和商定的對外表態的口徑等相關信息通知當地外事部門。如果需要進行對外報道的,須經公安部、外交部批準。其次,由于驅逐出境是剝奪相關外國人在中國的一定時期甚至永久的居留權利和逗留資格,因此,對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所持有的準予在中國居留的相關證件,應一律收繳。再次,對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執行機關應該事先查驗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可以替代護照的身份證件,以及過境國家或者地區的有效簽證。對于不具備上述簽證或者證件的外國人,應事先同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聯系,由使、領館負責辦理。在華無使、領館或者使、領館不予配合的,應呈報外交部或公安部,并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最后,執行機關應督促、查驗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辦妥離境的機票、車票、船票,相關費用應由本人負擔。??
執行方式
首先,對于被法院判決獨立適用驅逐出境和被公安部處以驅逐出境處罰的外國人,由公安機關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對于主刑執行期滿后再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由原羈押監獄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機關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對上述兩類人員押送途中確有必要時,可以使用手銬。其次,相關邊防檢查站應憑對外國人強制出境的執行通知書、決定書或者裁決書以及被強制出境人的護照、證件安排放行。而對于具體執行該項任務的執行人員而言,在監督被強制出境的外國人登上交通工具并離境后方可離開。最后,對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入出境交通工具等具體情況,應拍照,有條件的也可錄像存查。
常見問題??
綜述
中國對于驅逐出境刑的規定缺乏較為明確的設定,對于驅逐出境的適用對象、執行方式、執行的限制等問題均沒有明確規定,使得對于在中國犯罪的外國人在驅逐出境刑的適用和執行上較為混亂,甚至存在與主刑適用相沖突的情形。
缺乏配套性的實施細則使得刑罰執行效果極大減損
驅逐出境作為一項特殊的刑罰制度,其價值意義與作用并不是僅僅限于讓犯罪的外國人承受刑罰的痛苦。客觀來講,驅逐出境應該算是最沒有“痛苦”的刑罰,甚至在中國一些地方還存在著對于犯罪的外國人“禮送出境”的情形。因此,對于驅逐出境刑適用和執行過程中,應明確該刑罰更大的意義在于剝奪在本國犯罪外國人的居留權,預防其再次在本國實施犯罪,其預防作用大于懲罰作用。
但是,一方面,中國最高司法機關關于驅逐出境的司法解釋極為稀少,同時對于驅逐出境具體的適用對象,禁止入境年限等一系列問題規定的亦十分模糊、籠統,司法實踐的指導意義較差,缺乏統一的標準也使各地審判機關對于驅除出境的認識十分混亂,由此導致了司法實踐中“驅逐出境”的適用數量稀少。另一方面,由于中國目前對于驅逐出境的執行缺乏明確的配套保障制度,對于曾經犯罪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能否再次入境的時間,缺乏明確的規定,甚至沒有設定對于此類外國人禁止人境的期限,使得驅逐出境刑的適用效果被極大地降低。
驅逐出境刑的適用對象范圍不清
驅逐出境刑作為一種特殊的附加刑,其適用對象僅限于在中國犯罪的外國人,即外國國籍人和無國籍人,不適用于包括港澳臺地區在內的中國公民。但是,驅除出境是否無差異的適用于所有外國人,在實際的執行中存在諸多的爭議,主要分為兩種觀點,即無差異論和有差異論;其中,無差異論認為,對于所有在中國犯罪的外國人均可執行驅逐出境刑罰,有差異論則認為。對于在中國犯罪的外國人適用驅逐出境不能一概而論,應當具體分析適用對象,對于諸如在中國居住了時間較為久遠(例如超過50年)或者超過一代的外國人,則不應再“一刀切”式的適用驅除出境。此外,在驅逐出境刑的司法適用中,還存在著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外國人能否適用驅逐出境的問題,即驅逐出境能否適用于外國重刑犯人。有觀點認為,鑒于在中國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外國人,不應適用驅逐出境,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外國人,即使被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也應適用驅逐出境。"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尚沒有明確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驅逐出境,是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相關事件
2020年,中國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中國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中國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對鮑某某驅逐出境決定。
2020年8月,澳大利亞籍人員成蕾因非法將工作中掌握的中國國家秘密內容通過手機提供給該境外機構,被中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附加在其服刑期滿后驅逐出境。
參考資料 >
“驅逐出境”作何解?丨松法·說.澎湃新聞.2024-04-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_中國人大網.中國人大網.2021-12-14
“驅逐出境”作何解?丨松法·說.澎湃新聞.2023-11-24
驅逐出境刑的現狀及完善.人民論壇網.2024-04-18
驅逐出境刑的現狀及完善(2).人民論壇網.2024-04-18
從理論分析與實踐適用看驅逐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04-18
驅逐出境適用于哪些人,適用驅逐出境的對象包括哪些.華律網.2024-04-18
中國法院網首頁.中國法院網.2024-04-18
“驅逐出境”的困惑與發展.知網空間.2024-04-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xingfa.2024-04-17
驅逐出境!.今日頭條.2024-04-17
驅逐出境!吊銷律師執業證書!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結果公布.央視網.2024-04-17
成蕾,被驅逐出境.今日頭條.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