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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發達史
來源:互聯網

《中國法律發達史》是楊鴻烈先生的代表作之一,首次出版于1930年,由上海商務印書館發行。全書共二十七章,按照朝代順序分列,詳細論述了從五帝商朝至民國各代的法律制度,并附有民國刑法與兩次修正案篇目表和中國歷代法律篇目表。作者以近現代法學觀點和法律部門分類方式為綱目,以原始典籍資料為依托,研究中國法律史。

內容簡介

《中國法律發達史》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導言,是全書的總綱;第二部分為全書基本內容,共26章;第三部分為附錄部分。第一部分總結了中華法系的內涵部分,即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的主要特點及其在世界文化的地位,并開列了歐美及日本學者撰寫的有關中國法律的著作。第二部分將中國法律演變發展的歷程大致劃分為三大時期:胚胎時期、成長時期和歐美法系侵入時期。第三部分附錄了民國刑法與兩次修正案篇目表和中國歷代法律篇目表,以幫助學習者了解刑事立法的發展趨向與基本規律,以及中國古代刑律總則、分則及各類篇目發展的基本線索。

創作背景

歷史背景

20世紀30年代的中國,受新文化運動、西方思潮和中國傳統國學的影響,造就了一批博古通今、學貫中西的學術大家。楊鴻烈先生精通數門外語,曾在日本留學,具有廣闊的研究視野和比較先進的研究方法。他從師于梁啟超王國維等學術大師,具有良好的學術素質與學術修養,經過多年的潛心學習與刻苦研究,完成了《中國法律發達史》這部學術專著。

創作目的

作者在首章導言中指出,該書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沿革的研究,即以研究中國法律演進的歷史為目的;二是系統的研究,以研究中國法律的原理為目的;三是法理的研究,以研究中國歷代法學家的思想為目的。研究的方法主要是“歷史的方法”和“比較的方法”。

作品思想

《中國法律發達史》一書包含了豐富的法學思想,體現了作者追求民主法制實現公平公正的思想。書中對宋朝的殘酷刑罰制度做了批判,對袁世凱踐踏民主法制深惡痛絕。同時,作者對1926年中華民國第二刑法修正案所體現的“罪刑法定”等法治原則予以充分肯定。全書體現了作者的歷史法學分析與比較法學分析相結合的正確方法論,以及公正客觀評價法律史現象忠實于歷史的思想。

作品影響

《中國法律發達史》自1930年出版以來,即引起社會的關注,成為研究中國法律史、中國法學史重要書籍。該書帶有普遍性的學術價值與社會影響,是研究中國法律歷史學的標志性成果。在世界法學發展史上,特別是在東亞各國法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比較廣泛的影響。

出版信息

《中國法律發達史》于1930年由上海商務印書館首次出版。1967年臺灣商務印書館再次出版,1988年臺灣商務印書館第三次出版。1990年上海書店作為《民國叢書》的內容之一依據商務印書館1930年版影印出版,共計上、下兩冊,由新華書店上海發行所發行,印數1000冊,總頁數為1248頁。2009年作為《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的內容之一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作品目錄

作者簡介

楊鴻烈(1903—1977),中國法學家,又名炳,別名憲武,云南普寧人。早年就學于國立北京師范大學外文系,畢業后考入清華大學國學研究所研究歷史。在國學研究所學習時,得到梁啟超、王國維陳寅恪、趙元任等的教誨。后來,楊鴻烈留學日本,獲得日本東京大學博士學位。回國后曾先后任上海中國公學歷史系主任、云南大學師范學院院長兼教授、國立河南大學文學院教授兼歷史系主任、無錫國學專修學校教授等職。1946年去香港特別行政區,先后任香港星島日報英文譯員、香港大學高級講師等職。1956年返回大陸,任廣東省文史館一級研究館員。楊鴻烈對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史有較深刻的研究,其主要著作有《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發達史》《中國法律思想史》和《中國法律在東南亞諸國之影響》等。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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