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平基,男,山東莘縣人,法學博士,現(xiàn)任東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任該院講師和黨委委員。
人物經(jīng)歷
單平基,本科于2006年在山東大學法學院畢業(yè),獲法學學士;同年9月,免試保送吉林大學民商法學專業(yè)研究生,并于2008畢業(yè),獲碩士學位;博士研究生于2011年在吉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yè)畢業(yè),獲博士學位。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單平基在東南大學法學院擔任講師。2013年12月,單平基前往香港大學法學院進修。2015年4月,單平基升任副教授;同年5月,進入中共江蘇省委黨校省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干研修班學習。2017年,單平基擔任東南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此后歷任該校環(huán)境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副院長、博士生導師、教授。2019年7月,單平基前往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進修。2019年8月,單平基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研究基地主任。2021年10月,單平基在江蘇省委黨校黨政干部進修班接受培訓。2023年3月,單平基在江蘇省高層次文化人才專題培訓班接受培訓。2024年3月12日,單平基以主講人身份在東南大學梅庵書院分享“如何度過大學生活”主題講座。
人物簡介
吉林大學民商法學博士、民商法學碩士(推薦免試,均師從彭誠信教授),山東大學法學學士。曾獲吉林大學優(yōu)秀畢業(yè)研究生、優(yōu)秀研究生、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等榮譽。2011年7月入職東南大學法學院,擔任講師職務。
科研情況
至今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1項、江蘇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1項、東南大學科研啟動項目1項,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及其他項目4項。近年來,在《清華法學》《當代法學》等CSSCI及其他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10余篇,主編教材1部,參與撰寫論著多部。論文曾獲吉林大學精英杯學術成果三等獎、吉林大學博士生學術論壇二等獎、江蘇省法學會港澳臺法律研究會論文三等獎等獎項。
主持項目
1.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主持人。
2.2012年江蘇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主持人。
3.2011年東南大學新進教師科研啟動項目,主持人。
指導學生
1.指導學生獲得2012年第七屆““挑戰(zhàn)杯”中國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計劃競賽”江蘇省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計劃競賽銀獎。
2.指導學生獲得2012年寧港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邀請賽金獎。
3.指導學生獲得2012年江蘇省第五屆“仙林成才杯”模擬法庭大賽三等獎、優(yōu)秀組織獎。
研究興趣
民法學原理、物權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資源法等領域。
人物評價
單平基對高校法學教育事業(yè)懷有深厚熱情,長期扎根教學一線,致力于教學改革、建設與實踐的深度融合。他承擔了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多門核心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學中不僅注重理論知識的系統(tǒng)傳授,還強調通過實踐案例教學來增強學生的應用能力,其獨特的教學方式贏得了師生們的高度評價。此外,單平基還積極投身于教育教學改革的研究與實踐,深入探索教育教學的內(nèi)在規(guī)律,成功主持并完成了包括省部級和校級在內(nèi)的共計15項教改課題。(《東南大學報》評)
社會職務
單平基的社會職務包括: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教育部國家級人才評審專家,教育部院校評估專家,教育部全國研究生教育評估專家,教育部全國本科畢業(yè)論文(設計)評審專家,全國民事檢察專業(yè)委員會理事,全國檢察教育培訓師資專家,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xié)會特聘專家,中國水利學會水法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全國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民法典江蘇省專家宣講團成員,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聽證員,江蘇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生態(tài)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環(huán)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內(nèi)多家仲裁委/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民法典南京市專家宣講團成員,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咨詢委員會委員,南京市法學會破產(chǎn)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南京市“七五”普法講師團成員,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咨詢專家。
東南大學長三角碳中和戰(zhàn)略發(fā)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環(huán)境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a href="/hebeideji/5387507093093278017.html">中國法學》等10余家法學CLSCI/CSSCI權威、核心期刊審稿專家。
參考資料 >
單平基教授.東南大學法學院.2024-07-08
相伴丨單平基教授:如何度過大學生活.東南大學法學院.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