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凈法師,1963年12月7日出生于湖南省平江縣,1978年在平江三聯中學畢業。1978年10月在長沙縣金井鎮明月庵出家,黨中央落實宗教政策后能凈法師于1982年4月在開福寺剃度,同年5月在山西省塔院寺授具足戒。1983年能凈法師被選為湖南省佛教協會常務理事,1984年至1990年曾擔任開福區政協委員。1985年能凈法師榮獲‘長沙市宗教界四化建設先進個人’稱號。1986年至1990年能凈法師到湖南省佛學講習所及福州市崇福寺等地參學。
1991年至1992年本人在廣州市無著庵任監院,1992至1994年到長沙縣金井鎮明月庵住持并任長沙縣政協委員。1994年下半年開始,能凈法師擔任長沙市開福寺住持,1997年至今任長沙市佛協副會長,1997年至2002年任長沙市政協委員。1997年至今任開福區人大代表,2004年至今任湖南省佛教協會副會長,2005年任開福區慈善會副會長。
政治學習
能凈法師于1994年擔任開福寺住持以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向寺內尼眾宣傳國家及湖南省宗教政策,長期開展愛國愛教等教育工作,并把政治學習列入《開福寺共住規約》之中;同時注意加強對廣大信眾的培訓,每年舉辦居士進修班,讓他們懂得佛教知識,懂得黨的宗教政策和關心國家大事。由于宣傳落實得當,1997年在市宗教局組織的迎香港回歸政治學習中,本寺獲得個人組第一名;又于1999年參加市宗教局舉辦的慶澳門回歸演講比賽中再次取得個人第一名;更在2007年6月市宗教局開展的‘構建和諧社會征文’比賽中榮獲團體獎和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好成績。
寺院建設
從1994年至今,在能凈法師的帶領下,開福寺修復了大雄寶殿、天王殿、齋堂、禪堂、念佛堂、海會堂、講經堂,重建了鐘鼓樓、清泰橋、回步橋、龍泉井、放生池、嘉宴堂(素食館),大悲殿,及增建了一棟4層高的比丘尼僧;1997年,又從緬甸請回玉質的5米高的釋迦牟尼佛像,及4米高的阿難陀、摩訶迦葉二弟子像;現本寺正在抓緊時間重建開福區十六古景之一的碧浪湖。距今為止,開福寺總體修復工程總面積達16000平方米。開福寺修繕后,能凈法師積極協助黨和政府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完善開福寺的格局,多方奔走,為收回開福寺歷史遺留的房地產而努力。在黨和政府的高度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2001年,收回了原北大橋工程指揮部借用的6000平方米土地;2002年,收回了原立新織布廠所占用的土地13.17畝和9847.84平方米的房產;2004年,又將新河小學收回;2005年,措資600萬元恢復大悲殿;2006年,籌資200萬元恢復了菩提閣,重新整理寺院綠化廣場等;2007年,又收回了開福區工商局占用的3900多平方米土地。
寺院人材培養及管理
能凈法師于1999年開始至今,已承辦了五屆湖南佛學院尼眾部,為全國各地高級佛學院和大小寺廟輸送了幾百名合格的僧伽。在重修廟宇、擴建道場的同時,能凈法師完善了各種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寺院,使開福寺尼眾們的宗教生活逐步走上正軌,按照中佛協六代會精神,恢復了上殿過堂、半月布薩、念經拜懺、禪堂靜坐、學戒持戒等必修課業,十幾年來堅持開展了正常的宗教活動。
慈善公益事業
在能凈法師的帶領下,開福寺四眾弟子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扶貧幫困,賑災救災,堅持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些年來,曾先后資助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學50名貧困學生;向湘西城步中學捐贈了幾十臺多媒體電腦及十幾萬人民幣;海嘯肆虐期間,能凈法師率領全寺僧眾和蓮友會的居士積極向災區捐款捐糧,送油送衣服;每年都為水災地區捐贈各種生活物資及救災金;每年過年時,能凈法師都親自去市福利院和孤兒院慰問孤寡老人及殘障孤兒等弱勢群體。
人物評價
能凈法師出家已經二十九年,是一位戒行清凈、道心堅固、具足正信、愛國愛教、有相當佛學造詣的佛教事業接班人。能凈法師住持開福寺法務工作以來,緊緊依靠黨和政府,團結佛教界四眾弟子,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宗教政策,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和慈善活動,她任勞任怨,忍辱負重,謹守戒律,注重道風和信仰建設,受到黨和政府的肯定,得到四眾弟子的擁戴,榮開福寺方丈是眾望所歸,名剎得主。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