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祥,1949年11月生,江蘇靖江人,武漢大學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武漢大學社會學院人類學研究所所長,中國人類學學會常務理事,《民族研究》編委。曾任武漢大學社會學系主任(2007年5月-2013年5月),教育部社會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湖北省社會學會副會長(2007-2014),中國社會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民族學學會常務理事,主要從事社會文化人類學研究。
早年提出“文化發(fā)生學”的概念并出版了系列專著,受到哲學家張岱年、民族學家劉堯漢、中國詩經學會會長夏傳才教授等著名學者的褒揚,被認為具有“開創(chuàng)性”、“首創(chuàng)精神”。1990年代,將學術實踐轉向人類學研究,自1995年起,在彝族、白族、土家族進行過長期田野工作,其中在大理周城白族村進行過為期800多天的田野工作(包括2000年全年的完整周期)。其間從田野材料出發(fā)提出的一些理論觀點被認為“以中國民族學案例修訂了國際人類學研究的理論框架”。自2011年以來,在對國際人類學的“科學民族志”與“后現代民族志”進行反思的基礎上,提出了“主體民族志”的學術理念,已經出版《對人》系列民族志三卷,受到人類學界關注與重視。有專家評論《對蹠人》系列民族志具有開創(chuàng)意義,“稱得上與西學對話的哲學人類學佳作”。2018年退休。
主要著作
1、《村民自治與宗族關系研究》(武漢大學學術叢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社會人類學》(第二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規(guī)劃”國家級教材,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3、《伏羲與中國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4、《中國詩歌發(fā)生史》,武漢出版社2000年版。
5、《民族宗教文化的現代化——以三個少數民族村莊神變遷為例》,《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
6、《繼嗣與交換:地域社會的構成——對摩哈苴彝村的歷史人類學分析》,《民族研究》2004年第6期。
7、《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民自治中的表達——對撈車土家族村和摩哈苴彝族村的觀察》,《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
8、《“農村市場與社會結構”再認識——以摩哈苴彝族村與周城白族村為例對施堅雅理論的檢驗》,《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9、《反思與重構:論“主體民族志”》,《民族研究》2011年第3期。
10、《再論“主體民族志”:民族志范式的轉換及其“自明性基礎”的探求》,《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11、《社會文化變遷中的白族農民》,《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12、《三論“主體民族志”:走出表述的危機》,《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
13、《三重敘事的“主體民族志”微型實驗》,《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
教授課程
1、社會人類學
2、文化人類學
3、人類學原著選讀
4、人類學田野工作
5、白族文化專題
科研項目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村民自治與宗族關系研究”(2002年,批準號:02BSH011)
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地域社會的構成:從傳統(tǒng)到現代:以摩哈苴彝族村與周城白族村為例”(2005年,批準號:05BSH029)
3、國家社人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民族地區(qū)宗教文化現代化調查研究”(2011年,批準號:11ASH007)
4、教育部2014年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重大項目“主體民族志:一個白族人的裸述”(2014年,批準號:14JHQ028)
主要獎項
1、 《民族宗教文化的現代化》(獨撰),獲教育部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2006年);
2、 《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治中的表達》(獨撰),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六屆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2009年);
3、 《繼嗣與交換:地域社會的構成》(獨撰),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屆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2007);
4、 《彝族吉符“卍、卐”研究》(合撰,第一作者),獲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七屆(2001-2002)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
5、 《楚辭學史》(合著,第二作者),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三屆(1994-1998)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2001年);
6、 《反思與重構:論“主體民族志”》(獨撰),獲教育部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人文社會科學)(2015年);
7、 《反思與重構:論“主體民族志”》(獨撰),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九屆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2015)。
參考資料 >
朱炳祥.武漢大學社會學院.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