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尼詩爵士,KCMG(Sir John Pope Hennessy,1834年—1891年10月7日),英國政治家、殖民地官員,第8任香港總督。現在香港島灣仔區的軒尼詩道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和現在軒尼詩道官立小學。
人物生平
軒尼詩,1834年生于愛爾蘭科克郡,他的父親是獸皮商人,名約翰·軒尼詩,而他的母親,則是牛油商人之女,名伊麗莎白·凱西,夫婦二人都是信仰羅馬天主教、反對英國統治的人士。軒尼詩的父親稱自己為當地鄉紳的后代,自號凱里郡巴利軒尼詩的軒尼詩(Hennessy of Ballyhennessy, co. Kerry)。
軒尼詩年幼時體弱多病,患有慢性支氣管炎(Chronic bronchitis),不能上學,只能在家中隨私人教師學習。他遵從家人意愿,在愛爾蘭女皇學院(Queen's College, Cork)修讀醫科,深造五年后,以一級榮譽畢業。1855年5月,軒尼詩離開愛爾蘭,前往英格蘭,到倫敦查靈十字醫院(Charing Cross Hospital)繼續學醫,次年卻棄醫從政,到樞密院辦公室任職員。后來,他入讀內殿律師學院,修讀法律。
在修讀期間,軒尼詩以保守黨人身份,在國王郡(倫敦國王學院 County)選區參選國會議員。他不加入自由黨的原因是,自由黨政黨領袖威廉·格萊斯頓任相時推行了多項反天主教徒政策。
軒尼詩尤其敬仰保守黨貿易保護主義一派領軍人物本杰明·迪斯雷利,在競選演說中表示自己對迪斯雷利的外交政策有信心。但是,他對迪斯雷利的愛爾蘭政策有所保留。軒尼詩最后在沒有財雄勢大的人支持的情況下,成功當選議員,成為首位信仰羅馬天主教的保守黨籍下議院議員。
軒尼詩主張修改愛爾蘭土地法,填海造地安置移民,改革教育制度。擔任議員期間,他作出了一些貢獻,推動了國會修訂伊麗莎白濟貧法(Poor law)、監獄法(Prison Ministers Act)、采礦守則法(Mines Regulation Acts)。
1861年11月,軒尼詩終于取得律師資格。不過,他在同年大選中以七票之差落敗。軒尼詩落選的原因是馬車車夫不愿為他運載選民到票站,為他投票。馬車車夫之所以不愿這樣做,是因為他還未償還在上次大選中欠下的車費。
1867年,軒尼詩出任納閩總督。納閩貧窮落后,遍布沼澤,他在當地難有作為。軒尼詩擔任總督期間,改善了囚犯待遇,提高稅率,不過,他與其他官員發生沖突,受到殖民地部批評。
1868年2月4日,他迎娶當地歐亞混血女子凱瑟琳·伊麗莎白(Katherine Elizabeth)為妻。凱瑟琳家境并不富裕,在英國、瑞士兩地接受教育,父親是殖民地官員、前一任納閩總督休·洛(Hugh Low),母親是有著蘇格蘭人與馬來族血統的混血兒凱瑟琳。小凱瑟琳是夫婦二人的獨女,在兩人的子女中排行第二。
軒尼詩與凱瑟琳的婚姻生活并不愉快,但兩人育有三名子女,其中一男理查德(Richard)的長子,約翰·波普-軒尼詩爵士(Sir John Pope-Hennessy)為美術史學家,曾擔任大英博物館館長。1871年,政府選定軒尼詩為下一任巴哈馬總督,他在同年9月離開納閩,啟程返國。
1872年2月,殖民地部派遣軒尼詩前往塞拉利昂弗里敦,出任署理西非殖民地總督,管轄塞拉利昂、岡比亞、黃金海岸與拉哥斯四地。他不顧殖民地部建議,堅持攜帶三歲長子約翰到自由城,結果約翰很快因染上當地流行的痢疾而病逝。軒尼詩上任后,任命當地人為高級官員,批評前來的基督新教傳教士,稱贊當地的回教徒,支持愛德華·布萊登在當地建立大學。他在自由城推行衛生改革,又在塞拉利昂取消直接稅,還取消了木材稅。軒尼詩改變稅率,法國商人從中得益最多。
自由城的非裔居民對他的評價相當高,后來更設立了“軒尼詩日”以紀念他。離任時,軒尼詩稱政府有5,000英鎊收入。結果,核數師發現他沒有把整整一個月的開支計算在內。
海關的收入也未如理想,收入不但沒有增加,還減少了不少。1872年,英荷雙方簽訂條約,規定荷方將黃金海岸東部的要塞交予英方。此后,女王陛下政府任命軒尼詩為黃金海岸總督。他同時獲英女皇頒發圣米迦勒及圣喬治勛章及圣喬治三等勛章(CMG)。當地城市埃爾米納(Elmina)的居民在得知此事后,發起暴動,在事件中有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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