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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立夫事件,是發生在1949年7月的“國際性事件”,時任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副領事歐立夫,公然開車強闖為紀念抗日戰爭12周年和慶祝上海戰役的游行隊伍。
事件經過
1949年7月6日,為紀念抗日戰爭12周年和慶祝上海解放,上海市近百萬軍民在街頭舉行盛大的游行。在游行過程中,美國駐滬總領事館的副領事威廉姆·歐立夫無視交通管制令,駕駛JEEP擅自闖入游行區域,阻擋游行隊伍。當交通警察干涉時,身穿西裝,口含雪茄的歐立夫連車門也不打開,大喊大叫,耀武揚威,傲氣十足。
陳毅市長聽到這一情況后,毫不猶豫地下令,拘留起來再講,不管美國人英國人,在中國違反了中國的法令,就可以制裁他。
當公安人員將驕橫的歐立夫強行帶出車外時,歐立夫還想大耍昔日的威風,無理取鬧,拒不出車,還公然用英語罵臟話,用拳頭在空中亂舞,洋相百出。而當公安人員把他帶到拘留所時,他依仗自己美國外交官的身份,在辦公室大鬧氣,砸壞了一些辦公設備,踢傷了值班人員。
事件后續
當歐立夫被拘捕的消息傳開后,美國領事館、南京的司徒雷登大使等提出抗議,而美國總統揚言要對中國進行報復。但上海公安局在陳毅市長的指示下,照樣依照中國的法令將歐立夫判處“拘役三日”的處分,所損害的辦公室物品由他照價賠償。歐立夫懾于中國政府的威力,在被拘留三天后,恭恭敬敬地向中國遞交了道歉書。
相關影響
歐立夫事件,在新中國外交史上尚屬首次,在中國和全世界都引起了轟動。美國的《華僑日報》稱,中國這頭睡醒了的東方巨獅,開始怒吼了。美國政府對歐立夫事件大為惱火司徒雷登大使說,歐立夫事件丟盡了美國政府的臉。而歐立夫本人回到美國后,受到了當局的嚴厲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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