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勞動模范是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做出重大貢獻者的榮譽稱號,包括企業職工、農民和其他社會主義建設者,是國家級榮譽稱號。
自1950年至1960年的十年間,中共中央、國務院共舉行了4次勞模表彰工作會議。伴隨著國民經濟社會迅速發展,表彰的重點從工農兵轉移到工業戰線的先進人物、再轉移到文教戰線的先進人物,與這一時期國家恢復生產、發展工業,提高勞動生產力水平的發展需要緊密呼應。1960年以后至1977年3月,由于對國民經濟政策的調整與過渡,再加上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全國勞動模范的評選活動相應暫停了。1977年4月,隨著“文化大革命”的結束,勞模評選工作得到恢復,至1979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連續舉辦五次全國勞模表彰大會。其中前三次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進行表彰,表彰對象多為1960年至1978年的勞動模范;后兩次僅以國務院的名義進行表彰,表彰對象為1978年至1979年的先進典型,這種變化體現出十三屆三中全會前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大轉變。此后至1988年,沒有進行全國性的勞模評選。
1989年9月,第十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從1995年開始,固定為每5年召開一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勞模評選表彰進入常態化制度化階段。2015年,全國勞模的表彰單位回歸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這是繼1979年后時隔36年再次以最高規格對這一群體進行表彰。2020年11月24日上午,第十六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1689名全國勞動模范在人民大會堂受到表彰,授予804人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
2000年,勞模評選分配原則規定企業一線職工不得低于總數的35%,農民應占總數的20%;企業負責人不得超過總數的8%。2010年勞模推薦評選要求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其中企業職工不低于45%,農民不低于20%。2020年共表彰2493名人選,其中全國勞動模范1689名、全國先進工作者804名;企業職工和其他勞動者1192人,占總人數的47.8%;農民500人,占20.1%;機關事業單位人員801人,占32.1%。2025年4月28日上午,第十七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1670名全國勞動模范和756名全國先進工作者受到表彰。
勞模評選制度隨著革命、建設的主題任務改變而相應改變,每一時期都彰顯出時代特征,勞模精神內涵也相應地被賦予特有的時代元素。另一方面,勞模作為時代的領跑者,勞模精神作為時代精神的集中體現,起到了引領社會大眾投身于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的價值導向作用。習近平在2020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指出,勞動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國的功臣。
歷史沿革
時代背景
勞動模范評選制度起源于陜甘寧邊區評選勞動英雄和模范工作者運動。1936年10月以后,中共中央在陜北地區領導民族抗戰和革命事業,由于陜北的自然資源相對貧瘠匱乏,于是廣泛動員根據地干部群眾積極投身生產就成為戰略安排和現實選擇。1937年9月,陜甘寧邊區政府成立,為了發展經濟、團結群眾,借鑒蘇聯的斯達漢諾夫運動,開展勞動競賽,利用英雄和先進人物的帶頭作用提高勞動生產率。1938年1月,陜甘寧邊區政府舉辦了制造品競賽展覽會,并獎勵了一些先進工廠和勞動英雄,正式開啟了勞模評選運動。1939年,邊區政府陸續頒布了《陜甘寧邊區人民生產獎勵條例》《督導民眾生產運動獎勵條例》等,對在生產運動中取得重大成績者予以獎勵。
1940年至1942年,每年都開展評選勞動英雄和模范工作者活動,三年里,在工廠、農村、政府機關和軍隊中有以吳滿有、趙占魁、劉建章和李位等為代表的近千名勞動英雄,而且黨的領導人毛澤東、張聞天等也曾被推選為特等勞動英雄。為進一步規范勞模評選工作,1943年,邊區政府頒布了《選舉辦法》,詳細規定了選舉范圍、條件和方法等。1945年以后,勞動英雄的評選表彰不再由邊區政府統一進行,改為由各縣政府自主選擇區域和日期舉辦。1947年,由于中國國民黨軍隊進攻陜甘寧邊區,勞模評選工作暫時中斷。
新中國成立之初
在1949至1957年期間,中國開展了對全國勞動模范的國家級榮譽表彰活動。1950年國際勞動節之后,為適應歷史背景的需要,黨中央和中華全國總工會明確指出,要把對勞模的評選內容作為國家榮譽表彰建設的主要內容之一。并在此后的全國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會中,進一步提出了關于勞模選舉的詳細流程等。1950年9月25-10月2日,新中國成立后的首次全國勞動模范表彰大會(全國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會議)在北京召開。勞動模范主要來自工業、農業和軍隊等行業,鑒于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國情,在勞模評選標準中專門規定了農業勞模的評選條件,把“帶領組織群眾實行生產互助或精耕細作勤勞增產,發家致富取得顯著成績者”作為首要條件。會議授予以李鳳蓮、趙占魁、孟泰等為代表的全國勞動模范稱號464人。會議先后設立了關于在勞動、農業、工業等領域相關國家級榮譽稱號(如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集體、全國先進生產者等),并對其表彰的內容和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要求。至此,我國對勞模表彰制度開始確立起來。
1956年正值我國處于第一個五年計劃階段,表彰大會名稱定為“先進生產者代表會議”。并且把“提前完成第一個五年計劃規定指標的先進生產者”“達到優等質量指標的先進生產者”作為評定的重要指標,受表彰的個人和集體大部分則來自工業系統,且是受表彰人數最多的一次。這充分體現了新中國對過渡時期工業戰線中涌現出的先進生產者的褒獎。會議于4月30-5月10日召開,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授予以華羅庚、錢學森為代表的全國先進生產者4703人。
1959年9月,全國工業、交通運輸、基本建設、財貿方面社會主義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生產者大會(全國群英會)在北京舉行。次年6月,全國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新聞方面社會主義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代表大會(全國文教群英會)在北京舉行。1959年和1960年的兩次勞模評選與前兩次相比,評選范圍進一步擴大,由工業戰線進一步擴大到教育文化戰線。同時來自農業戰線的勞模大幅度減少,先進的“內涵”更為寬泛,受表彰人數眾多,開始強調對先進集體的表彰,1960年先進集體數量多于先進個人數量。1960-1965年,勞模評選活動因政策調整而暫停。1966年以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全國范圍內的勞模評選活動暫時中止。
改革開放初期
1977年至197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連續五次召開大會表彰勞模,開啟了勞模表彰工作的第二次高潮。分別是1977年4月20日—5月14日的全國工業學大慶會議;1978年3月18日—31日全國科學大會,代表人物陳景潤、林巧稚;1978年6月20日—7月9日全國財貿學大慶學大寨會議,授予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者稱號381人,代表人物有張秉貴等。自1979年起,全國勞模的表彰單位變更為國務院。9月28日,工業、交通、基本建設戰線全國先進企業和全國勞動模范大會,授予全國勞動模范稱號222人;1979年12月28日,農業、財貿、教育、衛生、科研戰線全國先進單位和全國勞動模范大會,授予全國勞動模范稱號340人,代表人物申紀蘭、袁隆平等。五次表彰中前三次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進行表彰,表彰對象多為1960年至1978年的勞動模范,帶有撥亂反正、落實政策的性質;后兩次僅以國務院的名義進行表彰,表彰對象為1978年至1979年的先進典型,表彰對象逐步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者。
這一時期的勞模表彰具有頻率高、名稱多、標準單一,來源廣泛等特點。3年內進行了5次表彰。這一時期勞模評選的首要標準是判斷一個職工是不是模范,一個集體是不是先進,歸根到底要看其在生產力發展方面是不是起了顯著作用,對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是不是做出了較大的貢獻。在具體評選范圍上,主要包括四類人員:對超額完成全國先進定額和計劃指標有重大貢獻者;在完成生產建設任務,實現增產節約方面有重大貢獻者;在生產技術上有重大改革或者有重大合理化建議者;在創造發明、科學研究方面有重大貢獻者。可以看出這一時期勞動價值導向的時代性特征十分明顯,那就是緊緊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種變化體現出十三屆三中全會前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大轉變。
1989年以后
從1950年到1979年的9次勞模表彰,名稱各不相同,頻率長短不一;對象各不相同,人數變化大,既有集體又有個人;受當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表彰具有較強的不確定性。1979年到1988年,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沒有開展全國性的勞模評選。1989年9月28日—10月2日,第十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范稱號1987人,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803人。代表人物包括徐虎、申紀蘭、包起帆、鄧稼先、蔣筑英、聶衛平等。后從1995年開始,固定為每5年召開一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
2015年,全國勞模的表彰單位重新回歸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這是繼1979年后時隔36年再次以最高規格對這一群體進行表彰。4月28日,中國在北京人民大會堂以最高規格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會上發表講話。中共中央、國務院授予2064人全國勞動模范榮譽稱號、授予904人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自1989年至2020年,共舉行了7次全國性表彰,從表彰名稱、表彰頻率,到表彰人數、表彰對象逐步趨于穩定一致,這意味著勞模評選表彰進入常態化制度化階段。這一時期的勞模評選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也有了相應的變化。在倡導“無私奉獻”的同時,將“對社會有突出貢獻”作為勞模評選的重要條件,并且在評價指標中增加了敬業精神、創新精神和職業道德等要素。評選對象不僅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個體經營者、私營企業主、體育明星均可參加全國勞模的評選。并注重持續提高一線職工和農民的勞模比例。
2025年4月28日上午,慶祝中華全國總工會成立100周年暨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2426人受到表彰,包括1670名全國勞動模范。此次評選對象還包括了工藝美術師、羌繡技藝指導師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者,以及外賣騎手、快遞接駁員、家政服務培訓師等新職業勞動者。
榮譽概況
分配原則
2000年,勞模評選分配原則規定企業一線職工不得低于總數的35%,農民應占總數的20%;企業負責人不得超過總數的8%。2010年勞模推薦評選要求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其中企業職工不低于45%,農民不低于20%。2020年共表彰2493名人選,其中全國勞動模范1689名、全國先進工作者804名;企業職工和其他勞動者1192人,占總人數的47.8%;農民500人,占20.1%;機關事業單位人員801人,占32.1%。
主要機構
1950年至1978年,全國勞動模范的表彰單位為中共中央和國務院。1979年至2010年,表彰單位變更為國務院。2015年以后,再次回歸為中共中央和國務院。
全國勞動模范的評選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經濟技術部負責。
評選概括(2020年)
2020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對相關工作作出部署。黨中央、國務院專門成立2020年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大會籌備委員會。籌委會辦公室設在全國總工會,負責推薦、審核、表彰等日常工作。籌委會辦公室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各相關部門和成員單位積極協同配合,扎實推進各項工作。2月,制定印發《推薦評選工作有關政策說明》,指導各單位做好人選推薦工作。3月,召開籌委會辦公室會議,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研究部署工作,指導各單位上報推薦材料并進行初審。5月,基本完成初審工作。6月,指導各地認真做好省級公示及后續工作。7月,基本完成復審工作。10月15日至19日,在《人民日報》進行為期5天的全國公示。10月21日,中央領導同志主持召開籌委會全體會議,聽取大會籌備工作情況匯報,審議通過擬表彰人選名單,對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提出明確要求。11月,將擬表彰人選名單呈報黨中央、國務院審定。
評選特點
以2020年勞模評選為例,這一時期的評選呈現出三個特點:
人選特點
評選環節
推薦勞模人選時,在組織培訓并掌握相關條件和標準的基礎上,人選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居民會議、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等民主程序,在基層單位公示、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無異議后,才能夠按程序申報推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來。審核時將人選按身份劃分為三類,一是企業職工、農民和其他勞動者人選,二是機關事業單位人選,三是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等人選,由中華全國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統戰部按照統一標準分別牽頭審核。同時并對所有人選進行初審和復審。
審核后要在所在單位、省級和全國進行三級公示。首先在本單位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第二次是在各省份主要媒體進行5個工作日省級公示,第三次是10月15日至19日在《人民日報》進行全國范圍內公示。對于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相關省級主管部門逐一核查、出具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省級黨委同意。籌委會辦公室再對各單位上報的核查報告和處理建議認真研究把關,確保人選質量。
在征求意見環節,廣泛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在省級層面,所有人選均征求公安部門意見,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所在單位性質,分別征得組織、紀檢、發展改革、勞動保障、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工商聯等部門同意。在全國層面,對于企業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規模以上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負責人,須分別征得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個部委同意;對于垂直管理人員,分別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等7個單位意見。
榮譽獎勵
2020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獎勵與往屆相比提高了一次性獎金標準,同時還重新設計了獎章。新設計的獎章,通徑從55毫米擴大到60毫米,凸顯了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崇高、勞動最偉大、勞動最美麗的理念,彰顯各行各業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示范引領作用。
獎章主章部分將“五星”“天安門”“旗幟”“書籍”“齒輪”“谷穗”造型融合。“五星”象征緊密團結在中國共產黨周圍的中國人民;“天安門”象征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國家榮譽;“齒輪”和“谷穗”象征工人農民等廣大勞動群眾;“書籍”象征教育、科技和文化事業的工作者,代表先進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旗幟”象征先鋒,寓意每一個獲此殊榮的人,都是一面光輝旗幟。
外圈部分將“電磁波”“祥云”“光芒”“紅色五角星”造型融合。“電磁波”象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代表廣大勞動者創造性勞動的信心和決心;“祥云”象征“淵源共生、和諧共融、攜手共創”;“光芒”象征勞動者無尚的榮耀;“紅色五角星”象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影響意義
帶頭作用
勞動模范是工人階級隊伍中的一個特殊群體,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上,他們能夠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做理想信念的忠實捍衛者;能夠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能夠通過自己的言行向周圍的工友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引導職工跟黨走;能夠以實際行動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將先進個體的引領變成廣大職工的共識,進而贏得全體職工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和情感認同。
骨干作用
勞動模范是工人階級隊伍中的先進分子,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是通過刻苦鉆研最先掌握了相關的生產技術,提高了相應的工作標準,展現了先進的生產工藝。2017年7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全國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對深化創建工作提出具體要求,這對于充分發揮勞動模范推動我國技術進步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榜樣作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勞動在我國被當作受苦的代名詞。而在新中國成立之后,在工人階級成為國家的主人和真正的領導階級之后,一些人仍然把勞動看成是下苦力。勞動模范在工作中所表現出來的敬業精神,使人們對勞動有了新的解讀,即不僅可以在勞動中注入感情,也可以在勞動中進行創造。新時代的勞動模范是一群最為普通的勞動者,他們因為自己的一技之長,生產工藝的改革創新,或者僅僅是因為兢兢業業的辛勤付出而滿足了人們的需要,獲得了社會的認可。這就是勞模表現出來的“利他”行為,他們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通過服務他人,成就了自己。因此,應該用勞模精神去引領、感召、影響工人階級的思想意識和行為習慣,形成愛黨愛國、敬業奉獻、互助友愛、敢想敢為的時代風尚,從而提升整個工人階級的思想覺悟、道德修養、精神境界和綜合素質。
表彰會議
參考資料
相關評價
“你們(勞模)是全華族的模范人物,是推動各方面人民事業勝利前進的骨干,是人民政府的可靠支柱和人民政府聯系廣大群眾的橋梁。”(1945年1月毛澤東評)
“一代又一代先進模范人物,以自己的實際行動鑄就了愛崗敬業、爭創一流,艱苦奮斗、勇于創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獻的偉大勞模精神。”(2005年胡錦濤評)
“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是堅持中國道路、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的楷模,他們以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卓越的勞動創造、忘我的拼搏奉獻,為全國各族人民樹立了學習的榜樣。”(2015年習近平評)
參考資料 >
獨家視頻丨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隆重舉行 習近平發表重要講話.今日頭條.2023-11-25
2020年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大會籌委會負責人答記者問.澎湃.2023-11-25
勞動最光榮!2426名全國勞動模范和全國先進工作者受表彰.人民日報.2025-04-28
習近平在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的講話(全文).央視新聞.2024-07-25
中國時隔36年再次最高規格表彰勞模.新華網.2023-11-25
2020年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大會籌委會辦公室主任李玉賦答記者問.中工網.2024-07-25
2020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名單.中國政府網.2025-03-07
2426名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受表彰,王曼昱穿黃色運動服、身披紅色綬帶十分亮眼.環球網-抖音短視頻.2025-04-28
米哈游劉偉:因熱愛誕生,為夢想堅持.百家號.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