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述,字孝叔,湖州市人。他在科舉考試中獲得成功,成為御史臺主簿,后來擔任了溫、耀、真三州的地方長官,以及江西省刑獄的提點。他的職務不斷晉升,最終達到了都官員外郎的級別。由于他表現出色,被特別提升為兵部員外郎,隨后轉任荊湖南北、京西路轉運使,再次因為功勞被提拔為刑部郎中。
人物經歷
早期生涯
劉述在趙頊即位后,被召回京城擔任侍御史知雜事。在此期間,他又連續十一年沒有向上級匯報工作成績。皇帝了解到他的資歷深厚,便授予他吏部郎中的職位。他曾提出建議,認為減少奢侈應該從后宮開始,同時指出章辟光應當受到懲罰,高居簡應當被撤職,張方平不應參與重大政治事務,王拱辰也不應被任命為宣徽使。然而,這些意見都沒有得到回應。當時,滕元發擔任中丞,劉述準備對他進行批評。滕甫得知此事后,搶先請求面見皇帝。滕甫離開后,劉述才向皇帝報告滕甫作為言官并沒有什么貢獻,并揭露了他的不良行為。皇帝表示,滕甫經常直言不諱地提出反對意見,對國家有益,只是外界不了解而已。他還提到,滕甫總是稱贊劉述的優點,希望劉述不要再對此發表評論。
王安石改革時期
王安石擔任參知政事后,皇帝下令讓中丞推薦御史,不受官階高低限制。趙抃對此提出了異議,但未能改變決定。劉述則指出,按照舊有的規定,推薦御史的資格至少應該是中行員外郎或太常博士,而且要有實際擔任通判的經驗,此外還需要翰林眾學士和本臺丞共同推薦。他認為,這樣的做法可以確保每個人都能認真負責,不會出現偏袒或私人感情的影響。如果只由中丞一人來推薦,那么可能會產生個人喜好問題。如果每個被推薦的人都能勝任,那還好;但如果不是這樣的人,就可能受到有權勢者的指使,建立自己的派系,打擊異己,造成各種弊端。他認為,更改法律制度是一件大事,不應該草率行事。他建議收回之前的命令,等到富弼回來后再與曾公亮一起討論,然后再執行。但是,他的建議并未被采納。
主要事跡
劉述兼任刑部的工作,對于王安石提出的謀殺案件的刑法名稱,他表示不同意。當相關法令頒布后,他拒絕接受并將其退回中書省,堅持自己的立場。王安石因此向皇帝報告,導致開封府推官王克臣被派遣調查劉述的罪狀。在這種情況下,劉述聯合御史劉琦、錢顗一同上書,列舉了王安石自上任以來的行為,包括隨意修改法律、侵犯三司職權、設立新的機構等,指責他破壞了社會秩序,動搖了民心。他們還提到,王安石為了迎合皇帝,采用了類似于管仲、商鞅的手段,這與他之前提倡的堯舜之道背道而馳。他們認為,像王安石這樣的人不應該留在朝廷,以免擾亂國家的正常秩序。他們還批評了其他一些官員的表現,包括曾公亮和趙抃。他們的上書引起了司馬光的關注,他也上書支持劉述等人,強調守道的重要性,并警告說,如果繼續懲罰那些堅守職責的官員,將會失去人民的信任。盡管如此,劉述還是受到了處罰,但他堅稱自己無罪。王安石試圖將他關押起來,但在司馬光和其他人的努力下,他最終被貶為通判。皇帝最初不同意這一處分,而是讓他擔任江州的知州。之后,他又被任命為崇禧觀的提舉。去世時享年七十二歲,紹興初年,被追贈為秘閣修撰。
參考資料 >
劉述.故事集國學經典.2024-09-14
北宋官員劉述簡介:為御史臺主簿,知溫、耀、真三州.讀歷史.2024-09-14
北宋官員劉述簡介:為御史臺主簿,知溫、耀、真三州.趣歷史.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