悌(1903年—1938年),字力余,湖南湘陰縣玉華鄉人,畢業于黃埔軍校第一期,十三太保之一。生前為長沙警備司令。
1918年,酆悌畢業于湖南省立第一中學。1923年,酆悌任國民黨廣州分部錄事。1924年,酆悌由粵軍總司令許崇智保薦投考黃埔軍校,同年5月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二隊學習。畢業后任黃埔軍校教導第一團排、連長,加入黃埔軍校孫文主義學會。1928年起,酆悌任南京中央軍校政治部秘書,軍校政治部少將副主任。1929年,酆悌以軍隊代表身份出席國民黨三大,同年起任中央軍校政治訓練處處長。1931年,酆悌出席國民黨四大。同年底發起籌建復興社,酆悌任中央干事會干事。1935年9月,酆悌任國民政府訓練總監部國民軍事教育處處長。1936年1月赴法國考察軍事和警政,任駐法國大使館陸軍武官,同年3月授陸軍少將。1938年9月,酆悌任湖南省政府委員。11月20日,酆悌因長沙大火案,被臨時軍事法庭判處死刑,與文重孚、徐昆三人一同被槍決。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酆悌早年喪父,由其母撫養成人。幼讀私塾,后入小學就讀。小學畢業后考入湘陰縣立師范,不料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在湘陰城里一家絲綢店里當學徒。后經其姑父介紹,到廣州市謀事。先后在測繪學所做見習員及商會錄事,1922 年冬,酆悌進入廣州宣傳員養成所學習,結業后任文書。次年任中國國民黨廣州分部錄事。
從軍經歷
1924年,21歲的酆悌迎來了人生的一個重大轉折。這年春天,酆悌獲得了粵軍總司令許崇智的保薦,投考黃埔軍校,同年5月進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二隊學習。在同鄉宋希濂的介紹下,加入了國民黨。同年11月畢業后,酆悌擔任黃埔軍校教導第一團排、連長,并加入黃埔軍校孫文主義學會,成為骨干成員。在此時期,郾[yǎn]悌參加了以黃埔軍校師生為中堅力量的廣州國民革命政府平息廣州商團的叛亂,國民革命軍討伐陳炯明的第一次東征和第二次國民革命軍東征鎮壓滇桂軍閥楊希閔、劉宸寰的叛亂等軍事行動。在黃埔軍校學生總隊長嚴重的積極推薦下,酆悌開始從事軍隊的政治工作,1926年5月,年僅23歲的酆悌升任國民革命軍北伐東路軍第一軍一師黨代表兼代理政治部主任,而師長正是抗戰名將薛岳。這一年的6月,郾悌當上了黃埔同學會中央干事會秘書。同年7月,廣東國民政府舉行北伐,酆悌隨何應欽的東路軍參加北伐。
1927年3月,酆悌被任命為第一軍(軍長何應欽兼,黨代表繆斌)第一師(師長王柏齡)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4月,率部進駐上海市,參加蔣介石發動的“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八囊欢闭兒?,酆悌被蔣介石派往黃埔同學會,接替曾擴情黃埔同學會秘書職。酆悌上任后,開始大規模捕殺同學會中的共產黨員和與共產黨有關系的同學,受到蔣介石的信任和重用。1928年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在南京成立,酆悌被任命為該校政治部秘書,后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周佛海),并兼任國民黨江蘇省黨部常務委員和組織部部長。1929年3月,酆悌出席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政治部改為政訓處后,酆悌升任處長,并兼任該校特別研究班主任。
1929年春,酆悌以軍隊代表的身份出席了國民黨的第三次代表大會,擔任南京中央軍校政治訓練處處長兼特別研究班主任,及中央各軍事學校畢業生調查處處長。與賀衷寒、鄧文儀、曾擴情等同為國民黨軍隊政治工作創始人和領導者,先后撰有《本校從黃埔到南京的演變》、《軍隊政治訓練要釋)等著作。
1931年冬,酆悌出席了中國國民黨四大。年底,蔣介石為了保證更集中有效地掌控權力,以加強對政府內部的控制和鎮壓中共活動,特授意賀衷寒等人組建一個以黃埔軍校畢業生為基礎的嚴密組織。經胡宗南推舉,賀衷寒、酆悌、滕杰、周復、康澤五個人負責組織籌建。賀衷寒負責組織章程的起草,康澤負責紀律條例的起草。組織名稱則有賀衷寒提出的“力行社”。康澤提出的“復興社”,以及酆悌自己另外起草并單獨呈給蔣介石的一份文案,叫“救亡社”的三個備選名稱。最后經蔣介石召集會議,決定采用康澤提出的“復興社”,即全稱為“中華民族復興社”作為該組織的正式名稱,于1932年3月1日正式成立。蔣介石指定賀衷寒、酆悌、滕杰三人為復興社中央干事會常務干事。因該組織效仿法西斯主義意大利黑衫黨和德國褐衫黨,成員均著藍衣,被稱為“藍衣社”,而由蔣介石指定的賀衷寒、酆悌、鄧文儀等13名骨干,也被稱為蔣介石的“十三太保”。復興社效仿德意法西斯的組織形式,實行“黨中有黨”。“核心有圈”,1932年4月1日又在社內成立了秘密核心組織“三民主義力行社”,是復興社的核心內圈。1933年春,酆悌又兼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交通研究所主任。
1934年8月,蔣介石指派酆悌為復興社本部第三任書記(前兩任為滕杰賀衷寒),成為復興社頭子。1935年9月,兼任訓練總監部(總監為唐生智)國民軍事教育處處長。1935年11月1日,在中國國民黨召開四屆六中全會時,行政院院長汪精衛被刺,中彈未死受重傷。酆悌因受此案牽連,被蔣介石免去了復興社書記職務。1936年1月,酆悌被任命為駐德國大使館陸軍武官。3月,晉升為陸軍少將。1937年6月,酆悌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組長、第六廳廳長等職務。1938年1月,酆悌被任命為湖南省第二區行政督察專員,并兼任常(德)桃(源)警備司令和湖南省第二區保安司令。9月,調任湖南省政府委員,后又兼任長沙警備司令。11月12日,奉密令火燒長沙市,引起民憤,被蔣介石處決。
主要作品
書籍作品
參考資料:
人物軼事
放走周恩來
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在上海發動政變。當時,領導上海市工人舉行第三次武裝起義的周恩來亦不幸被捕。
周恩來被捕后,師部軍官就如何處置周恩來發生了爭論,副師長主張將其就地槍決,參謀長主張先行拘押,待請示過因病住院的師長薛岳之后,再作決定。師政治部代主任酆悌則保持沉默。在黃埔軍校,周恩來曾做過他的老師??紤]再三,酆悌決定去關押周恩來的團部,勸說他發表一個“脫離中共”的聲明,以保全性命。
就在周恩來他們準備離開前,酆悌匆匆趕來,鮑靖中以為自己的計劃被覺察,一時神色有些驚恐。見此情形,酆悌心中也明白了幾分。他裝作什么也不知,問了問團里分片“清共”的情況后便離去,鮑靖中這才松了一口氣。此地不宜久留,否則諸事難料。于是他們一行迅速離開,機智地騙過幾道崗哨的盤問,幾經周折,周恩來被安全護送到火車站附近,安全脫險。
保釋華克之
華克之,是中共隱蔽戰線上的一位杰出人物,以在南京策劃刺殺中國國民黨投降派首領汪精衛而聞名。酆悌曾3次救華克之于危難之中。
1928年秋天,華克之趕回寶應縣大姐家,剛到大姐家就突然闖進十幾個便衣和警察,給華克之扣上手銬逮捕。
酆悌知道后擬了一份電報發給寶應縣國民黨黨部。縣長王官獻接到電報后竟不知酆悌為何許人,根本不予理睬,并且他已接到應即就地正法(華克之)的電令,正忙著布置刑場。情況十分危急,酆悌獲悉后立即去面見軍政部長何應欽,再三擔保華克之是忠實的同志,務請何應欽出面救助。何應欽與酆悌尚有幾分情誼,當即以個人名義向縣長王官獻發了一份急電,令他立即放人。當王官獻看到發報人“何應欽”3個大字時,知道得罪此人非同小可,便不敢輕舉妄動。次日,幾位軍官來到監獄,將華克之帶離牢房。
人物爭議
1938年,抗日戰爭最艱難的時刻。國民政府決定實施“焦土抗戰”,制定了焚燒長沙市的計劃。由于12日在當時的電報代碼中稱為“文日”,大火又發生在夜間,史稱“文夕大火”。
11月13日,大火發生當天,正在韶關市的蔣介石就得知了消息。16日夜間,蔣抵達長沙。第二天,在張治中等人的陪同下,蔣到市區視察災情,沿途所經,滿目瘡。等他登上全城最高處的天心閣,舉目眺望,頓覺“精神上之打擊,十百倍于戰敗之痛苦”。這幾天來,來自全國的輿論壓力,也讓蔣介石不得不盡快找到承擔責任者?;氐皆⑺?,他立即叫人將酆悌、文重孚、徐昆3人抓了起來,收押在他所居住的容園,組織軍法會審。
11月18日上午7點,審訊開始,當時擔任審判官的張耀辰記錄下了審訊的經過。在審訊中,徐昆、文重孚兩人一口咬定,一切行動都是執行警備司令部的命令。而酆悌則供稱,不能否認這次大火的起因是由于他“疏忽失慎”發生的,“違犯了機宜”,是一個不可赦免的罪行。結果,審訊很快以縱火罪判定酆悌為首犯,判處有期徒刑20年,文重孚、徐昆系從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5年。
不過,由于陳誠對文夕大火不滿,與張治中意見相左,主張嚴懲,審判官不敢自作主張,便將判決書呈送蔣介石。誰料,蔣介石當即用紅色鉛筆批示:酆悌身負長沙市警備全責,疏忽怠惰,玩忽職守,殃及民眾,著即槍斃。文重孚身為警察局長,擅離職守,率警逃遁,著即槍斃。
人物評價
酆悌是黃埔學生中較有才能的人物之一,并頗受蔣介石信任。但他的個性乖僻,獨行自負,并與所有黃埔學生中的其他上層人物都不親近,因而,他也就被孤立起來而在組織領導層受到嫉妒與排擠。(《黃埔軍校名人傳 下》評)
參考資料 >
親歷抗戰.新華網.2024-04-20
酆悌.黃埔軍校同學會.2024-04-19
4·12政變周恩來是如何被捕 又被誰救出?.海外網.2024-04-20
長沙火劫.人民網.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