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文學獎,簡稱“魯獎”,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是中國最高文學獎項之一,1997年啟動首次評獎,1998年首次頒獎。第一至第五屆為三年一評,從第六屆開始改為四年一評。第八屆魯迅文學獎評獎年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1月20日晚,第八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以“中國文學盛典·魯迅文學獎之夜”的形式舉行。
目前魯迅文學獎下設置有:中篇小說獎、短篇小說獎、報告文學獎、詩歌獎、散文雜文獎、文學理論評論獎、文學翻譯獎。獲獎者將獲得獎金、獎牌和證書,每屆獲獎作品也會被收錄進由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選編的《魯迅文學獎獲獎作品集》中。
中國從1978年《人民文學》成功舉辦“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開始,全面構建文學獎勵的機制和體制。1995年中國作協黨組報請中宣部同意,決定設立一個名為“魯迅文學獎”的相對綜合性的文學獎項,三年一評,按文學體裁和樣式設七個子項,除接續已停辦多年的短篇小說獎、中篇小說獎、報告文學獎、詩歌獎、散文雜文獎,還另設了文學理論評論獎和文學翻譯獎,原因是魯迅在這些領域都有較高的成就。
自1998年魯迅文學獎首屆舉辦成功后,魯迅文學獎和茅盾文學獎逐漸形成一套更合理的評獎程序,并從制度的層面形成規范化條例,引導、組織和管理全國的文學創作。成為官方文藝政策統領下的國家最高文學專業獎項。新時期魯迅文學獎評獎既“向廣大熱愛文學的人們展現新時代文學的豐碩成果和嶄新氣象”,也對當下的中國文學作品創作具有指導意義。
但魯迅文學獎因為評獎程序和評獎規則存在不穩定的問題,不少學者也對其公正性和全面性產生了質疑。
獎項歷史
時代背景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這次會議確立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掌握了撥亂反正的主動權,給文藝界擺脫“左”的干擾、肅清“左”的流毒,給予了有力的理論指導,推動了思想解放運動的進程。1979年10月30日,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會召開,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國務院致的“祝辭”首次正面傳達了“黨如何領導文藝”“文藝與人民的關系”等新的時期官方文藝政策的根本性問題。“祝辭”中傳達的精神,在1980年7月26日《人民日報》的社論中總結為“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二為”口號成為新時期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文藝界開展工作的總綱領,為社會主義新時期的文藝工作指出了正確的方向。
有感于“諾貝爾文學獎”等國際文學獎的巨大影響力和創作推動力,中國從1978年《人民文學》成功舉辦“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開始,全面構建文學獎勵的機制和體制,接著《文藝報》準備籌辦“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1978年至整個80年代的中國文學,文學領域的自主性還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文學人”的知識分子意識也開始逐步覺醒并與此前的“干部身份”逐漸脫離,文學領域變成了獨特的“專家系統”(“作家”“評論家”等等),文學知識分子的身份認同開始多元,話語空間也較開闊。所以文學專家在文學評獎活動中的自主性有很大程度的體現。各類文學體裁評獎活動的設立都是順應了當時文學發展的實際情況,除了茅盾文學獎,大多是由刊物先提議,并經過作協黨組的批準之后進行。有些甚至并沒有經過“黨組”批準而直接舉辦。中國作家協會黨組因認為各個雜志社各自頒發獎項,于文學事業的發展不利,便加以規范,改成統一由中國作協主持。
真正意義上的中國當代文學評獎制度也是開始于“1978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評選”,這次由《人民文學》雜志社舉辦的“在全國范圍內,依靠廣大讀者,舉行大規模的群眾性的評選”,堪為“一個創舉”,作為新時期文學制度恢復與重構的“標志性事件”之一,1978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的設立,其意義在于它首次以制度化的形式確立了文學獎項。“1978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評選”一改極“左”思潮影響下文藝批評以自上而下、大規模的文藝批判運動為主的懲罰模式,開啟了經性、定期舉行的以國家獎勵為核心的新機制。新時期伊始到20世紀80年代初,以中國作家協會為主導,以作協重要機關報刊為重要依托的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全國優秀報告文學獎、全國優秀新詩(詩集)獎、茅盾文學獎等全國性文學獎項相繼設立、如期舉行,標志著以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或委托《人民文學》《文藝報》《詩刊》等“國刊”承辦的,在一定評選范圍、評選標準、評選方法基礎上展開的中國當代文學評獎制度初步確立。
獎項設立
魯迅文學研究學者萬安倫指出,“魯迅文學獎”最早可以上溯到1942年解放區創辦的“魯迅文藝獎金”,活動主辦單位是晉察冀邊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魯迅文藝獎金委員會,魏巍長詩《黎明的風景》等獲獎。這項活動雖然與此后的“魯迅文學獎”沒有直接關系,但畢竟同是用魯迅的名字命名的,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半個世紀后“魯迅文學獎”的先聲或嘗試。
1981年在中宣部領導下中國作家協會創設了長篇小說(茅盾文學獎)、中篇小說、報告文學、新詩和兒童文學五大全國性的文學獎項,基本建立了多種文學體裁的獎勵機制和體制。但幾年后,除“兒童文學獎”和“茅盾文學獎”外其它文學獎項基本停辦。這些獎項的停辦不但給文學事業帶來損失,而且對剛剛建立起來的國家文學獎勵的體制和機制帶來嚴重影響。為了改變這一狀況,文學界及社會各界的有識之士不斷呼請恢復這些文學獎項。
巴金在1980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發獎大會上最先提議設立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而設立魯迅文學獎一事則是李季在第四次文代會上所作的《中國作家協會籌備組關于作協恢復活動以來的工作情況報告》中就“作協今后兩三年內的工作建議”時便有了初步設想——“設立魯迅文學獎金,表彰卓有成績的作家、評論家和優秀作品、優秀理論著作。”1981年9月25日,正值魯迅先生誕辰一百周年紀念之際,周揚在1980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評選發獎大會上講話時提出趁此時機設立魯迅文學獎。因此,中國作家協會于1980年將設立魯迅文學獎的議案呈交中國作家協會主席茅盾征求意見。
由于此前各獎項水平不一、名目太多給外界參差混亂之感。1995年中國作協黨組報請中宣部同意,決定除長篇小說由作協單設“茅盾文學獎”、戲劇文學由文聯與劇協單設“曹禺戲劇獎”之外,設立一個名為“魯迅文學獎”的相對綜合性的文學獎項,三年一評,按文學體裁和樣式設七個子項,除接續已停辦多年的短篇小說獎、中篇小說獎、報告文學獎、詩歌獎、散文雜文獎,還另設了文學理論評論獎和文學翻譯獎,原因是這七大文學類別魯迅都有較高的文學成就。該獎1997年啟動首屆評獎,1998年首次頒獎。至此“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曹禺戲劇獎”鼎足而立的文學獎勵的形式格局基本形成。
“魯迅文學獎”的創辦不僅標志著停辦10年的若干單體文學獎的部分功能得到了再接和延續,同時也標志著中國國家的文學獎勵機制和體制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和重建。
歷史演變
獎項類型變化
“魯迅文學獎”第一屆評選的是1995年—1996年兩年間的作品,作品獲獎數量龐大(95部),設獎也不規范,散文雜文獎分拆成“榮譽獎”、“散文獎”和“雜文獎”三項,翻譯獎也拆分成“彩虹獎榮譽獎”和“彩虹獎”兩項;從第二屆開始七個子項不再分拆,設獎基本固定下來,評選的篇數也大致固定在每個子項五部(篇)。
周期變化
第一屆(1995年—1996年)評選的時間范圍為兩年;第二屆(1997年—2000年),第三屆(2001年—2003年),第四屆(2004年—2006年),第五屆(2007年—2009年),都為三年一評;從2014年開始,魯迅文學獎為四年一評。
投票方式變化
第六屆評選由無記名投票修改為實名投票。
第六屆以前的評選是:“投票采用無記名方式進行。獲得不少于終評委總數2/3以上票數的作品,方可入選”;第六屆修改為:“各評獎委員會經充分討論,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數產生獲獎作品。實行實名投票。產生獲獎作品的實名投票情況與評獎結果一并公布。產生提名作品和獲獎作品的投票由國家法定公證處公證。”
其他細則調整
第六屆新增細則:“每個獎項獲獎作品不超過五篇(部)”;“各評獎委員會分別舉行會議。在認真討論的基礎上,經逐輪投票,產生不超過十篇(部)提名作品”。
評獎范圍
第五屆魯迅文學獎修改評獎條例,首次將網絡文學納入評獎范圍。
獎項概況
獎項定位
魯迅文學獎為中國最高文學獎項之一,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是代表中國最高榮譽的國家級文學獎之一。
獎項類型
魯迅文學獎設置如下獎項:中篇小說獎、短篇小說獎(含小小說)、報告文學獎(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詩歌獎(含舊體詩詞、散文詩)、散文雜文獎、文學理論評論獎、文學翻譯獎七大類型。
獎項標準
1997首屆魯迅文學獎評獎通知第一條就是強調魯迅文學獎評獎的思想標準:“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的推薦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推薦思想性、藝術性俱佳的作品參評。”
“魯迅文學獎”的原則性標準是:堅持“二為”和“雙百”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鼓勵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體現時代精神,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
具體評獎標準有三條:一是“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統一的原則”;二是“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三是“重視作品的社會影響力”。
評選流程(2022年)
參評范圍
1、魯迅文學獎評選體裁和門類包括: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含小小說)、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詩歌(含舊體詩詞、散文詩)、散文雜文、文學理論評論、文學翻譯。
(第八屆文學翻譯獎評選范圍限于外國文學作品的漢語譯本)
2、參加魯迅文學獎評選的作品,須于評選年限內首次公開發表或出版,發表或出版方為中國大陸地區經國家批準的報紙、期刊、出版社。
3、中篇小說、短篇小說,以單篇參評;微型小說、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翻譯,以成書參評;報告文學、文學理論評論,以成書或單篇參評。
(第八屆要求翻譯作品以成書參評,另附要求為:中篇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5萬字以上、13萬字以下的小說;短篇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5萬字以下的小說;小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千字以下的小說。推薦時須注明字數)
結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內創作的內容須占全書字數三分之一以上。不接受多人合集、個人多體裁合集、重譯作品參評。
4、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以漢語譯本參評。
征集方式(第八屆)
1、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由中國作家協會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有關報刊社、出版社、網站推薦。
2、中國作協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推薦本地區本系統作家的作品;報刊社、出版社推薦由本社首次發表和出版的作品,不得推薦轉載、選載、重版作品。
網站推薦的作品,須由本網站首發,且于評獎年限內在經國家批準的報紙、期刊、出版社首次發表或出版。
3、各單位推薦的作品,每個獎項不得超過五篇(部)。專業性文藝出版社可推薦不超過八部翻譯作品。
4、有關推薦須經作者明示同意并獲得相關授權。
5、凡涉及黨史、軍史、黨和國家領導人等重大題材的作品,須提供按有關規定報批、報審的批復復印件。
6、符合參評條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單位提出推薦參評要求。不接受個人申報。
評選機構
1、魯迅文學獎評獎工作在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領導下進行,按獎項分別設立評獎委員會。
2、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聘請作家、理論評論家、編輯家、翻譯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擔任魯迅文學獎各獎項評獎委員會委員。委員年齡一般不超過七十歲。
3、魯迅文學獎各獎項評獎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決定。
4、設立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負責評獎的事務性工作。
評選程序
1、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制訂評獎工作細則,經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批準后施行。
2、評獎辦公室發布公告,向中國作家協會各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及有關報刊社、出版社、網站征集參評作品。
3、申報參評的作品,經評獎辦公室審核后公示。發現不符合參評條件的,取消其參評資格。
4、各評獎委員會委員閱讀本獎項參評作品。
5、各評獎委員會分別舉行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經逐輪投票,產生不超過十篇(部)提名作品。
6、提名作品公示,聽取社會意見。
7、各評獎委員會經充分討論,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數產生獲獎作品。
8、實行實名投票。產生提名作品和獲獎作品的投票由國家法定公證處公證。
9、評選結果經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審定后統一發布,舉行頒獎典禮,宣布授獎辭,向獲獎者頒發證書、獎牌和獎金。向獲獎作品的責任編輯頒發證書。
頒獎典禮
歷屆頒獎典禮地點
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地點不定。第一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與第四屆茅盾文學獎頒獎典禮合辦,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在深圳舉行;第二屆、第四屆、第五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在紹興市舉行;第六屆、第七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在北京中國現代文學館舉行;第八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在北京中央歌劇院以文學盛典的形式舉行,在中國的文學獎項頒獎典禮中具有創新意義。
“中國文學盛典·魯迅文學獎之夜”
第八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儀式開始首次嘗試將文學頒獎典禮與多種舞臺表演形式相結合。為了推動更多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優秀作品真正進入人民大眾視野范圍,表達對文學的敬意、對作家的褒獎、對讀者的尊重,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決定從第八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儀式開始打造以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這四大代表中國當代文學最高水平的文學獎的頒獎典禮為核心的“中國文學盛典”,以直播的形式展開,目標是打造莊重典雅、氣氛熱烈、形態豐富、傳播力強的“茅盾文學獎之夜”“魯迅文學獎之夜”“駿馬獎之夜”“兒童文學獎之夜”。中國作協第十屆主席團第二次會議通過了舉辦“中國文學盛典”的方案,大家一致認為,這是優秀的作家作品應該享有的榮譽與尊嚴,也是文學在新的傳播環境和新的傳播格局當中彰顯價值、樹立信心、拓寬道路的嘗試和探索。
在2022年11月20日晚,由中國作家協會、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共同主辦的“中國文學盛典·魯迅文學獎之夜”(即第八屆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在中央歌劇院舉行。晚會將大型文學頒獎典禮與電視臺晚會和網絡平臺直播融合,展示新時代文學欣欣向榮的發展態勢,讓文學“破圈傳播”;環節設計上,晚會舞臺上,每一位獲獎者從“書簽”的幕后走到臺前,象征著他們從自己的作品、從思想和探索中走向廣大讀者和觀眾;索南才讓、董夏青青等有著特殊身份和特殊經歷的獲獎作家,在現場分享了他們獨特的生命經歷與創作歷程;晚會還特意安排了“致敬編輯”環節。
相關榮譽和紀念
評選結果經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審定后統一發布,舉行頒獎典禮,宣布授獎辭,向獲獎者頒發證書、獎牌和獎金。向獲獎作品的責任編輯頒發證書。
獎金
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全國性文學獎評選中,評獎主辦方中國作家協會一改評獎活動經費全由國家撥款的單一形式,在借鑒文學傳媒獎吸收多元社會資本注資經驗的同時,改由國家撥款及吸收、接納社會贊助的方式共同解決。
1998年1月7日,中國資產新聞實業有限公司向中國作家協會捐款500萬專門用作文學發展的獎勵基金。為了對資產新聞實業有限公司的這一“善舉”表示感謝,首屆魯迅文學獎以“資產新聞杯”之名成就了這前所未有的一次“冠名”。2010年起,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企業家李嘉誠先生的贊助下,第五屆魯迅文學獎、第八屆茅盾文學獎分別獲得了來自李嘉誠基金會50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六屆魯迅文學獎獎金由5萬增至10萬。
獎牌
第七屆的獎牌為一塊方形的木板,上面刻有魯迅先生的側面頭像。第七屆魯迅文學獎文學翻譯獎獲獎者李永毅提到“這是今年(2018年)評獎委員會特別找中央美術學院版畫系教授設計、制作的。因為魯迅先生也非常喜歡版畫。”
證書
獲獎作品集
魯迅文學獎的獲獎作品會被收錄進由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選編的《魯迅文學獎獲獎作品集》中。
《第八屆魯迅文學獎獲獎作品集》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發行。這套文集是由中國作家協會獨家授權的、國家高級別文學大獎的權威選本,代表2018—2021年度中國文學成就。作品集共六卷,按照魯迅文學獎獎項劃分,分為中短篇小說卷(中篇小說獎和短篇小說獎合并為一卷)、報告文學卷、詩歌卷、散文雜文卷、文學理論評論卷和文學翻譯卷,是此次魯迅文學獎的獲獎作品精選合輯。有精平兩種裝幀,旨在滿足廣大讀者閱讀和收藏的不同需要。
獲獎統計
第八屆(2018—2021)魯迅文學獎獲獎作品名單(以作者、譯者姓氏筆畫為序)
第七屆(2014—2017)魯迅文學獎獲獎作品名單(以發表或出版時間先后為序)
第六屆(2010—2013)魯迅文學獎獲獎作品名單(以得票多少為序,得票相同者以發表或出版時間先后為序)
第五屆魯迅文學獎(2007—2009)獲獎作品名單(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相同者按發表或出版時間先后排序)
第四屆魯迅文學獎(2004—2006年)獲獎作品名單
第三屆魯迅文學獎(2001—2003)獲獎作品名單
第二屆魯迅文學獎(1997-2000)獲獎作品名單(以得票數為序)
第一屆魯迅文學獎(1995-1996)(資產新聞杯)獲獎作品名單(以得票多少為序)
影響
魯迅文學獎設立的影響
魯迅文學獎設立后,與茅盾文學獎一起囊括了文學作品的各類體裁,也標志著覆蓋文學各體裁的國家級大獎格局的形成。90年代中國作家協會官方通過茅盾文學獎的改革和魯迅文學獎的設立完成了文學專業領域評獎制度的建構。在新的歷史時期,魯迅文學獎和茅盾文學獎被納入國家文藝制度的總體框架之中,被官方賦予了更多的意識形態色彩。魯迅文學獎和茅盾文學獎,逐漸建立起一套更健全更系統的評獎程序并從制度的層面形成規范化條例,引導、組織和管理全國的文學創作。成為官方文藝政策統領下的既要弘揚文學主旋律又要兼顧文學藝術審美性的國家最高文學專業獎項。
新時代魯迅文學獎的影響
以國家授權的形式賦予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等“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獎項”的同時,也以“象征性資本”為獲獎作家在體制內取得話語優勢,實現作品經典化,進而引導未來作家創作,鞏固自身制度和美學的強勢地位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魯迅文學獎作為“國家公器的評獎”,具有一定的指標意義。同時,魯迅文學獎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對話過程,批評家、作家、讀者之間的對話和互動,由此可以集中地見出文學體制、文學生活諸因素的關系和變遷,見出其中的結構和動力。文學評獎是推動出作品、出人才、促進文學事業繁榮發展的重要手段,魯迅文學獎作為一個國家級的文學獎項,其獲獎作品有力呈現了中國當代文學的成就,見證了中國文學與時代、與人民的聯系,以及中國作家、評論家和翻譯家的創造,是對過往成績的一次總結和梳理。魯迅文學獎評選出具有時代特色的作品,體現了作者對時代精神的把握,具有時代感和現實主義的文學品質,既“向廣大熱愛文學的人們展現新時代文學的豐碩成果和嶄新氣象”,也對當下的中國文學作品創作具有指導意義。
評價和爭議
評價
北京聯合大學師范學院教授王德領評價道:“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國家級文學大獎,魯迅文學獎看重的是一種剛健、雄渾、質樸的審美風格,推崇具有新時代特色的黃鐘大呂的聲音。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些獲獎作品所表現的,一是西部邊陲、戈壁、草原、邊防線,二是城市。城市與西部,構成了書寫的兩極。這不僅是文學地理意義上的,也是我們講述中國故事的出發點。這啟示我們的作家,要走出個人的一己之悲歡,摒棄柔靡、蒼白、虛偽的文風,響應新時代的召喚,投身于奔騰的祖國建設大潮,深入生活,創作出無愧于這個時代的作品。”
研究員艾翔評論道:“作為一項影響力滿格的文學獎項,魯迅文學獎每次發布總能吸引無數人的眼球。作為對此前特定時間段內各類作品的檢閱,遴選出的作品除了本身帶有的藝術價值或學術價值,還具有很多附加價值。雖然受到獲獎數量的限制,一定會有為數不少具備類似價值的‘遺珠’出現,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進入獲獎序列的作品都是劃定時段內同類作品中的佼佼者。而將這些作品挑選出來,從一定程度上也顯示了近期藝術表現和學術熱點的走向,能體現時代所需要的是哪一類作品。”
相關爭議
學者黃發有在論文中談論到,魯迅文學獎之所以沒有確立自己的權威性,首先是評獎程序和評獎規則本身就不穩定。在獎項設置上,中國作家協會在設立這一獎項時,其規劃包括兩年評選一次的單項獎和四年評選一次的“魯迅文學大獎”,結果“魯迅文學大獎”不了了之,而第五屆又增設青年作家獎;在評獎的時間范圍上,第一屆為1995年—1996年,第二屆為1997年—2000年,第三屆為2001年—2003年,第四屆為2004年—2006年,評獎年限居然有兩年、三年、四年等三種,可謂變動不居;在評獎規則上,第一屆各種單項獎實行包干制,分別承包給中國作家協會直屬的《人民文學》《小說選刊》《中國作家》《文藝報》等報刊,主評報刊對于評獎結果具有操縱作用,加上獲獎數量泛濫,僅報告文學就有15篇獲獎作品,其公正性很堪憂;回避機制不健全則是爭議的焦點,譬如在第二屆魯迅文學獎評審中,鐵凝是短篇小說評選的主任,其《永遠有多遠》卻獲得中篇小說獎,這篇作品寫得比較生動和用心,但就程序合法的角度而言,鐵凝應該回避;在第三屆魯迅文學獎中,陳超是詩歌獎的評委,卻獲得優秀理論、評論獎;而2007年舉辦的第四屆評獎更是有四名終評評委最終獲獎,雖然獲獎評委參評的是其他獎項,但其程序漏洞造成的公正性問題,卻是無法回避的事實。問題在于,歷次的評獎結果總會有滄海遺珠和魚目混珠的遺憾,半明半暗的灰色狀態就更容易引發輿論的質疑,這樣的評獎不可能體現程序公正,而程序的錯亂也必然無法實現實質正義。
進入20世紀90年代,在商品經濟的催生下,大眾文化逐漸興起,讀者口味對于文學創作的反制作用越來越大。以文學傳媒機構為主導的文學獎能夠將著眼點從專家視角平移至讀者視角,但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文學獎對于讀者大眾的重視不大,對文學精英話語在文學獎上的絕對地位少有沖擊,文學評獎的“自我退守”成為了日益圈子化的、少數人的“狂歡”。因此,這一時期的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評選結果中出現了一大批脫離群眾、讀者知之甚少的“黑馬”作品,引發了全社會的廣泛質疑,進一步加劇了中國當代文學評獎的制度困局。新世紀以來,在巨大爭議聲中力圖改革評獎制度的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開始效仿“五個一工程”打造“精品工程”“龍頭工程”“樣板工程”那樣,借助“作品發行量”和“影視化改編”作為考量標準,力圖在迎合讀者大眾趣味的同時,選評出受到廣大讀者喜聞樂見、受到評論家認可、在市場上占有一定份額的優秀作品,以彌合“半官方專家獎”與“讀者”“評論家”“市場”之間的矛盾與裂隙。
學者王鵬也提到,在魯迅文學獎的評選中,報告文學作品成為了受制于市場資本話語最為嚴重的一個門類。一大批獲得參評資格的報告文學作品,早已沾染了商品經濟的“銅臭”味兒,成為了各大企業擴大宣傳、提升知名度的“文化產品”。
相關軼事
呼吁提高譯作質量
2010年9月9日,第五屆魯迅文學獎辦公室在京召開二次新聞發布會,宣布初評委員會通過多輪無記名投票,從1008篇(部)參選作品中,評出125篇(部)備選作品,終評委員按照規定增補了5篇(部)備選作品。同時,評委會對選送上來的文學翻譯作品表示不滿,認為翻譯質量有待提高。此次初評,讓人意外的是,文學翻譯類作品最少,僅有五部。評委會對選送上來的文學翻譯作品表示不滿,認為譯者的翻譯質量不高,是文學翻譯作品出版浮躁之風的表現。對此,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高洪波表示,一是因為上報的書目本來就少,加上有些作品的翻譯水平太差,錯誤連連,此外,還有的作品內容不夠陽光。
容納網絡文學
第五屆魯迅文學獎首次將網絡文學納入評獎范圍。中國作家協會新修訂的《魯迅文學獎評獎條例》中規定,由國家批準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并與作者簽訂了獨家版權合同的網站,均可推薦其網站上在評獎年限內發表的、已完成的文學作品參加評選,每家可推薦五篇。征集的體裁和門類包括中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評論、文學翻譯。第五屆魯迅文學獎9月14日公示了130部候選作品。這是魯迅文學獎首次邀請網絡文學參加,評委們對各文學網站踴躍送交上來的參賽作品進行了篩選,結果只勉強地找到了一篇可入法眼的作品,名為《網逝》。可是已有讀者指出,這小說根本不像網絡文學。傳統文學和網絡文學之間的鴻溝,看來遠不是一下就能彌合的。作協發言人陳崎嶸解釋,這是主流文學在向網絡文學表示認可、接納的姿態,是一次破冰之旅。網絡文學在表現方法和思想內容上與魯迅文學獎存在一定的差距,評獎時會適當考慮其特點,但“思想性和藝術性完美統一”的原則不會變,評獎標準仍與以前保持一致。且此次不會為網絡文學單獨設獎,能有多少網絡文學獲獎取決于其能否達到“魯迅文學獎”的要求。
代表授獎詞
第八屆魯迅文學獎中篇小說獎授獎辭
王松的《紅駱駝》蘊藉方正,引領我們仰望奉獻與愛的崇高人生。王凱的《荒野步槍手》,以精湛的細節、鏗鏘的共鳴,刻畫新時代軍人的勇毅形象。艾偉的《過往》中,人性與人生的幽深纏繞抵達了柳暗花明的寬諒與和解。索南才讓的《荒原上》,鼓蕩著慷慨凜冽的青春激情,多元一體的中華文化內在地指引著各民族人民的夢想。葛亮的《飛發》,是中國故事中的香港故事,以雅正的“格物”精神體認歷史的流變、文化的根性、人的信念與堅守。
有鑒于此,授予上述作品第八屆魯迅文學獎。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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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忠:西山林翠 “茅獎”書香——關于“茅獎”的回憶.中國作家網.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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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文學獎頒獎典禮在魯迅故鄉紹興舉行.中國新聞網.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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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魯迅文學獎在京頒獎.新華網.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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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魯迅文學獎頒獎 獎金從5萬元增加至10萬元.人民網.2023-08-01
重大教授詩人李永毅斬獲魯迅文學獎 稱還想再拿一次.上游新聞.2023-08-01
講好有現實溫度的中國故事 ——從第八屆魯迅文學獎獲獎小說談起.中國作家網.2023-08-01
讓文本穿梭于歷史、現場和未來 ——第八屆“魯獎”文學理論評論獲獎作品觀感.中國作家網.2023-08-01
魯迅文學獎首次邀請網絡文學參加引爭議.上海世紀出版(集團)有限公司.2023-08-01
第八屆魯迅文學獎授獎辭.中國作家網.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