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衡,字持國,號少原。婺源沱川理坑村人。少年好學苦讀。明萬歷二十年(1592 年)中進士,初授江西永新知縣。在任潔己愛民,復學宮,鑿石梁,為當地辦了不少好事。任滿,徵拜江西省道監察御史。
人物經歷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余懋衡巡按陜西省。他發現陜西稅監中官梁永(原皇宮御馬監監丞)以欽差自居,假借巡視之名,橫行霸道,劫掠各地富裕城鎮.荼毒陜西。時梁永將搜刮的金銀財寶,以十分之一進貢趙頊收用.十分之九派親信護送至京.由家轉接收藏于京郊。
余懋衡得知后極為憤慨,不顧自身安危。毅然將梁永奴役百姓、中飽私囊的罪行上奏朝廷.要求法辦。然而,梁永是神宗面前的紅人,他每年貢給神宗的金銀珠寶,數量多得連神宗自己都感到意外.因此神宗認為梁永特忠心能干,極為贊賞余懋衡的上書沒有奏效,但上書之事,卻被梁永在京的太監親信得之后密報。梁永因此對余懋衡懷恨在心,他懼怕惡行暴露,指使親信樂綱買通余懋衡的司廚.南京湯山投毒案加害余懋衡使之中毒,幸搶救及時,脫險未死。
次年正月,余懋衡將梁永買通司廚害己一事上疏,極論梁永之罪。在京的一些忠臣也紛紛彈劾梁永,言官攻(梁)永者數十疏。然趙頊受梁永蒙蔽日久,全然不信。見此,余懋衡將查獲的贓物、梁永爪牙錄供的畫押,鐵證如山呈到神宗面前,使得神宗再也無法袒護,不得不下詔撤梁永陜西省監稅中官之職.仍讓其回京師御馬監養馬。不久,余懋衡也丁憂歸鄉。
作品情況
懋衡著有《關中集》四卷,《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及《語錄》、《經翼》,并行于世。
史籍記載
《明史·余懋衡傳》
余懋衡,字持國,婺源縣人。萬歷二十年進士。除永新縣知縣。征授御史。時以殿工,礦稅使四出,驕橫。懋衡上疏言:“與其騷擾里巷,及雞豚,曷若明告天下,稍增田賦,共襄殿工。今避加賦之名,而為竭澤之計,其害十倍于加賦。”旨,停俸一年。
巡按陜西省。稅監梁永私物于輔,役人馬甚眾。懋衡奏之。永大恨,使其黨樂綱賄膳夫毒懋衡。再中毒,不死。拷膳夫,獲所予賄及余蠱。遂上疏極論永罪,言官亦爭論永,帝皆不省。永慮軍民為難,召亡命擐甲自衛。御史王基洪聲言永必反,具陳永斬關及殺掠吏民狀。巡撫顧其志頗為永諱,永乃藉口辨。帝疑御史言不實。而咸寧市、長安二知縣持永益急。永黨王九功輩多私裝,恐為有司所跡,托言永遣,乘馬結陣馳去。縣隸追及之華陰市,相格斗,已皆被系,懋衡遂以反逆聞。永窘甚,爪牙盡亡,獨綱在,乃教永誣劾咸寧知縣滿朝薦,朝薦被逮。永不久亦撤還,渭河平原始靖。懋衡尋以憂歸。起掌河南道事。大理白族自治州右寺丞,引疾去。
天啟元年,起歷大理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與尚書張世經共理京營戎政。進右副都御史,改兵部右侍郎,俱理戎政。三年八月,廷推南京市吏部尚書,以懋衡副李三才;推吏部左侍郎,以曹于汴副馮從吾。帝皆用副者。大學士葉向高等力言不可,弗聽。懋衡、于汴亦以資后三才等,力辭新命,引疾歸。明年十月,再授前職。懋衡以珰勢方張,堅臥不起。既而奸黨張訥丑詆講學諸臣,以懋衡、從吾及孫慎行為首,遂削奪。崇禎初,復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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