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警組織(英語簡稱:Interpol)的明恩傳媒是國際刑事警察組織(英語全稱: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它是當今世界上第二大政府間國際組織 ,規模僅次于聯合國,同時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警察組織。
國際刑警組織于1923年成立,前身是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被納粹控制,二戰結束后重組,1956年正式更名為國際刑事警察組織。截至2023年,國際刑警組織共有 195 個成員國,旨在協調各國的警察組織,為在全球范圍內預防與打擊國際犯罪提供幫助,在國際警務執法合作中擁有著較大的作用。
組織的主要任務是促進跨境警察的合作,支援及幫助所有打擊跨國犯罪的組織、政府機構、服務部門的工作。國際刑警組織建立了完善的國際犯罪相關的數據庫,與成員國共同享有,組織負責數據庫的日常維護,為成員國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此外,國際刑警組織秉持政治中立的原則,尊重各國的法律法規,組織的所有活動都嚴格控制在成員國現行法律的限制范圍內。
歷史沿革
前身
國際刑警組織誕生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當時世界局勢緊張,全球各國國內外的矛盾不斷激化,由于國際關系緊張及各國警力情況存在差異等種種因素,很難有效懲治犯罪分子,國際犯罪猖。在此背景下,警務合作的思想出現,并首先在歐洲得到了應用,其時的國際環境催生了國際刑警組織的前身——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1923年,在奧地利維也納警察局局長約翰·斯科波博士的倡議下,德國、法國、奧地利、埃及、丹麥、英國和匈牙利在維也納舉行了第二次國際刑事警察會議,決定成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Intemational Criminal Police Council,縮寫為ICPC)及其常設機構,在維也納設立常設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1927年,組織大會通過決議,每個成員國在其警察結構內建立一個中央聯絡點,這個中央聯絡點也是現今國家中心局(NCB)的前身。
被納粹控制
20世紀30年代末40年代初,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使得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被納粹分子所控制,成為了蓋世太保的組成部分。1938 年,納粹在罷免總統邁克爾·斯庫布爾后接管了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 (ICPC)。1942年,該組織完全落入德國的控制之下,并被遷往柏林。大多數國家停止參與該組織,ICPC 作為一個國際組織實際上不復存在。為表示區分,后人通常將1923年至1945年二戰結束時期的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稱為“第一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
再生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國際犯罪依舊猖獗,在此形勢下,1946年6月3日一5日,比利時、法國、英國等17個國家的代表在布魯塞爾召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會議制定了新的《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章程》,將組織的總部遷往法國巴黎,選出了由5名委員組成的“執行委員會”,比利時人弗洛倫特·魯瓦杰當選為“第二國際刑警委員會”主席。1946年7月22日,法國巴黎的國際刑警委員開始工作,并將名字縮寫為“Interpol”,從此,Interpol專門指代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國際刑警組織)。1947年,Interpol發布了第一份紅色通緝令,對象是一名因謀殺警察而被通緝的蘇聯男子。1956年,6月7日一13日,組織通過會議決定正式更名為國際刑事警察組織,并通過了現代化的章程,通過向成員國收取會費并依靠金融投資實現自治。
發展
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自1946年以來設在法國,首先設在巴黎,然后設在圣克勞德,1989年遷往里昂至今。
1970年代,聯合國承認國際刑警組織,并于1972年與法國簽訂總部協定,承認國際刑警組織為國際組織,從而加強了國際刑警組織作為國際組織的地位。幾十年來,國際刑警組織與聯合國的合作不斷加強,2004年聯合國在紐約總部開設了國際刑警組織辦事處。
在成立初期,組織使用的工作語言是法語和英語,從1955年起使用西班牙語。1999年,阿拉伯語正式被采納為第四種官方語言。而后,所有正式文件都被翻譯成這四種語言,并在主要會議上提供口譯服務。
處理個人數據(如姓名和指紋)是國際刑警組織的一項關鍵活動。1982年,國際刑警組織大會通過了《國際警察合作和國際刑警組織檔案管制規則》。這標志著國際刑警組織檔案控制委員會(CCF)的開始,這是一個獨立的監督機構。
2012年,法國司法警察中央副主任Mireille Ballestrazzi成為第一位被任命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的女性,反映了男女在國際執法界的積極作用。
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自成立以來穩步增長。從1923年最初的20個創始成員國,到1955年,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聯合國的重建,有50個成員國。到1967年,有100個國家,到1989年達到150個,截至2023年,成員國及地區總數為195個。
標志
國際刑警組織會徽和旗幟自 1950 年開始使用。
會徽由地球儀組成,表明全球性活動;以劍貫穿中央,象征警察行動;下方天平及周邊的橄欖枝包圍地球,寓意和平。
會旗用于禮儀和活動,底色為藍色,旗上繪有四道閃電,象征國際刑警迅速投入行動的能力以及該組織遍及全世界的無線網絡。
行動原則
1956年,國際刑警組織通過《憲法》,規定的四項主要原則指導國際刑警組織執行任務的行動:國家主權;尊重人權;政治中立;持續和積極的合作。
此外,國際刑警組織的章程規定"本組織嚴禁進行任何政治、軍事、宗教或種族性質的干預或活動。"
主要組織機構
總秘書處
總秘書處負責協調各國打擊犯罪活動的日常活動。秘書長直接管理總秘書處,警察和文職人員為主要組成人員。總秘書處的管理范圍包括總部里昂、位于新加坡的全球創新綜合體以及位于不同地區的多個衛星辦事處。
現任秘書長:于爾根·斯托克 (Jürgen Stock),德國人,曾于2004年-2014年任職德國聯邦刑警總局副局長,任期為2014年-2019年;2019年-2024年。
主席
主席是兼職和無報酬的,他在原屬機構擔任的職務會被全職保留。
現任主席:艾哈邁德·納塞爾·拉伊西 Ahmed Naser Al-Raisi,他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少將,任期為2021年-2025年。
國家中心局 (National Central Bureau)
國家中心局是國際刑警組織在各國的常設機構,為總秘書處和其他國家的 NCB 提供中央聯絡點。國家中心局由各國自行指定的警察機構擔任,通常由國家警察官員管理并隸屬于負責警務的政府部門。
全體大會
全體大會是國際刑警組織的管理機構,為國際刑警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全體大會召開時間為一年一度,將所有成員國召集對相關事項做出決定。
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由全體大會選出的13個成員國的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三次會議,主要任務是監督大會決議的實施、擬定全體大會日程和觀察員名單等。
主要工作
目前國際刑警組織的主要工作包括:管理 19 個警察數據庫,數據庫包含大量有關犯罪和罪犯的信息(包括姓名、指紋、被盜護照等),保證各國可實時訪問;提供調查支持,例如提供法醫、取證、分析,并協助定位世界各地的逃犯;對成員國相關警務人員進行培訓,以便與各國合作開展相關活動;與成員國的官員在不同專門犯罪領域展開合作,例如調查幫助、境外行動、培訓和聯網;通過研究當前國際犯罪的形勢為未來的打擊犯罪工作做好準備。
目前,國際刑警組織重點打擊犯罪領域:恐怖主義犯罪、網絡犯罪和有組織犯罪。
七大全球警務目標
目標 1:應對恐怖主義威脅
主要包括查明并逮捕恐怖分子嫌疑人、破壞恐怖主義活動、流動追蹤、截斷嫌疑人資金流和武器采購源頭,并且加強情報共享平臺。
目標 2:促進全球邊境完整性
主要包括確定犯罪分子和受害者的出行、與邊境官員分享信息、為制定全球邊境安全標準作出貢獻、協助成員國維護其安全文件的完整性(例如處理使用偽造或變造護照的問題)。
目標 3:保護弱勢群體
主要包括發現犯罪和罪犯并進行預防、保護犯罪受害者不受剝削和不再次受害、尊重弱勢群體人權、建立強大的專家網絡、遏制犯罪商業模式中的盈利要素、識別并搗毀通過這種犯罪商業模式獲得的非法資金流和利潤。
目標 4:為個人和企業保護網絡空間
主要包括建立合作伙伴關系,確保網絡空間安全、擴展網絡犯罪調查專業知識、保護關鍵基礎設施。
目標 5:促進全球誠信
主要包括促進善政和法治、加強腐敗調查專業知識、促進廉潔文化、建立支持廉政和追回被盜資產的機制。
目標 6:遏制非法市場
主要包括提高公眾對非法貨物的風險認識、建立發現新興非法市場的機制、加強調查和防止非法貿易、查明和破壞通過這類犯罪活動獲得的非法資金流和利潤、查明和破壞有組織犯罪和毒品網絡。
目標 7:支持環境安全和可持續性
主要包括加強環境犯罪偵查能力、保護依賴資源的社區、脆弱物種和自然遺產、建立保護生物多樣性和自然資源的機制、搗毀有組織犯罪網絡和利潤因素、查明和截斷通過這類犯罪活動獲得的非法資金流和利潤。
通信系統 I-24/7
國際刑警組織通過稱為 I-24/7 的通信系統連接所有成員國。該通信系統的安全網絡作為一種聯系工具為各國交流信息情報以及與總秘書處取得聯系提供了渠道,將各成員國的警務執法部門聯系起來,及時分享緊急的警務信息。此外,該接警系統還支持成員國從中央或者遠程位置對組織的的數據庫和服務進行實時訪問。數據庫包含數百萬條記錄,其中包含姓名和指紋等個人信息;被盜財產,例如護照和車輛;武器和威脅,例如槍支。
通行證
國際刑警組織通行證具體包含兩個證件:國際刑警組織護照(E-Passport Booklet)和國際刑警組織身份證(E-Identification Card),兩個證件的效力相同。
2009年10月13日,國際刑警組織在新加坡簽發了第一張國際刑警護照,使得國家中心局局長和工作人員在協助跨國調查或緊急部署事件時無需簽證即可國際出行。國際刑警組織委托了烏克蘭高科技公司EDAPS Consortium負責“國際刑警組織通行證”的具體研發工作。
若因公前往承認國際刑警組織通行證的國家,證件持有人無需再向目的國簽證機關辦理簽證,該證件實質上達到了免簽入境(或者落地補簽)的作用。除此之外,考慮到工作的特殊性質,持用國際刑警組織通行證出入境時還可以享受優先查驗、優先安檢、優先通關的特權。國際刑警組織通行證的應用明顯縮短了“國際刑警”的入境耗時。
國際刑警組織通行證在出入境優先權上類似于聯合國通行證(聯合國和世界勞工組織向特定組織成員頒發的一種公務出入境證件),但其并不具備聯合國通行證所附帶的外交特權及豁免權。截至2014年8月,約有八成的成員國中心局已向國際刑警組織總部提出了通行證件的申請,72個成員國與國際刑警組織正式簽署協議承認通行證件在本國內的效力。除此之外,歐盟、非洲聯盟、獨立國家聯合體、非洲警長組織、東南亞警長協會、經濟合作組織等區域合作組織都對國際刑警組織通行證予以承認。
通報制度
通報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之間,為分享國際犯罪有關信息的一種通報請求制度,按顏色區分,由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發布,成員國按照需求通過程序申請發布不同類型的通報。
成員
截至2023年,國際刑警組織共有195個成員國及地區。
參考資料 >
What is INTERPOL?.INTERPOL.2023-01-18
Key dates.INTERPOL.2023-02-08
1923 – how our history started.INTERPOL.2023-02-08
Legal documents.INTERPOL.2023-02-17
Secretary General.INTERPOL.2023-02-08
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被雙開,曾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新京報.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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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警組織組織(會議)概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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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POL issues its first ever passports.INTERPOL.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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